平安銀行要求酷派立即償還 8000 萬貸款

07-27

新浪財經訊 7 月 27 日消息,酷派集團在港交所發佈公告稱,本公司於近日接到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貸款行’或‘原告’)訴本公司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借款人’)、本集團的兩傢附屬公司及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之實益擁有人及其聯系人(合稱‘擔保人’)的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

根據民事起訴狀,原告訴稱其與借款人分別於 2016 年 2 月 16 日及 2016 年 8 月 29 日簽訂瞭《綜合授信額度合同》(‘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和《貸款合同》(‘貸款合同’)。根據貸款合同,原告向借款人貸款人民幣 8,000 萬元(‘貸款’),貸款期限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止。擔保人分別與原告簽訂瞭相關的擔保合同,為借款人於綜合授信額度合同或貸款合同項下應承擔的全部債務提供擔保。原告訴稱,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或擔保人經營、財務狀況惡化,借款人、借款人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涉及主要財產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時,原告有權直接收回全部貸款。原告稱其經調查發現,作為擔保人之一的本集團一傢附屬公司已出現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將嚴重影響借款人的經營及履約能力,故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訴訟請求如下:

1. 判令借款人立即向原告償還貸款本息共計人民幣 8,000 萬元(其中本金人民幣 8,000 萬元,利息人民幣 0 元、罰息人民幣 0 元及復利人民幣 0 元;利息、罰息、復利暫計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之後利息、罰息、復利按合同約定計至實際還清之日止,最終以實際產生的數額為準),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判決期間的債務利息;

2. 判令借款人向原告支付實現債權的部分律師費人民幣 15 萬元;

3. 判令擔保人對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及

4. 判令由借款人及擔保人共同連帶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公告費)。

本公司認為,該貸款目前尚未到期。本公司已聯絡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正積極收集證據,以對民事起訴狀作出抗辯。

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及時作出進一步公佈以向本公司股東告知有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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