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粉絲:
今天,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等 9 個委辦局聯合發佈瞭一份文件——《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深化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改革的意見》。
這份文件對於房地產從業人員關系密切,因為政府的審批環節大大精簡瞭,而且實行瞭分類管理、主動協調服務等措施,對社會投資建設項目來說,是重大的政策利好。
比如,一個新建或擴建的項目,從簽訂土地出讓合同開始,政府工作時間由原來的 109 個工作日減少到 29 — 44 個工作日。
這不僅僅對於開發商是利好,對於咱們普通的粉絲來說,也會是一個好消息。
具體好在哪裡?下面我們會有詳細的分析。
01
【京房字】從市規劃國土委瞭解到,本次改革主要針對北京市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力度空前,是以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進行的自我革命式流程再造。變化巨大哦!
先看這張圖。
接下來,我們再細細解讀,這次改革主要改瞭哪些方面?
一、分類審批 精簡手續
實施分類管理,實現建設項目審批環節和時限應減盡減。
也就是說,將來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將分類施策,不同類型的項目適用不同的審批流程。
《意見》將建設項目按照實施方式分為內部改造、現狀改建和新建擴建三類。
內部改造項目最為簡化,可直接從施工許可開始辦理,從工程建設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時間中政府工作時間隻占21 個工作日。
現狀改建項目,可直接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開始辦理,從工程建設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時間中政府工作時間隻占28 個工作日。
新建擴建項目,須從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開始辦理,時間由原來的 109 個工作日減少到 29-44 個工作日。
二、社會投資房建工程 不強制招投標
精簡審批前置要件,為建設單位辦事 " 減負 "。
各類審批的前置條件和申報材料按照依法、規范、必要的原則,能減則減,不再設置 " 兜底條款 "。
對於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可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不再強制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招投標,節省瞭建設單位的費用和建設周期。
取消建設單位辦理資金保函或資金到位證明,提高瞭建設資金周轉效率。相關部門核發的審批文件由辦理部門向其他行政機關推送,實現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反復提交。
三、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 辦五送一 "
政府各部門主動統籌協調,贈送建設單位兩個 " 大禮包 "。
由規劃國土部門協調各委辦局共同搭建 " 多規合一 " 平臺,統籌規劃前期研究,確保發展空間精準落地,切實發揮城市總體規劃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
將原來作為審批環節的各種評價,前置到與建設單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前,作為政府部門深化前期研究的工作內容。
規劃國土部門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作為政府 " 大禮包 ",同步為建設單位出具土地預審意見、規劃條件、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含城市設計要求)、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五個規劃用地批準文件。
也就是說原來需要在市規劃國土委申請六次的六個辦理事項,現在申請一次就可以取得六個批文瞭,對於企業而言就是 " 辦一送五 "。
四、水、電、氣、熱一站式辦理
主動協調各市政公用集團,把原來分散在各市政公用集團的水、電、氣、熱及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服務項目集中到政府政務服務大廳,推行 " 一站式 " 窗口服務,建設單位可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後同步申請辦理;並公開辦事流程,限定辦理時間,為建設單位提供便利。
此外,還有一系列的簡化審批、優化服務的措施。
比如,將施工圖建築審查、消防審查、人防審查等交由綜合審查機構統一辦理,各部門結果互認。
建立項目竣工聯合驗收機制,變 " 多部門多次驗收 " 為 " 統一辦理一次驗收 "。
三是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和稅收征管 " 一窗 " 辦理。
等等。
02
看到這裡,您可能要問,這些變化和我有什麼關系?
顯而易見的是,改革之後,建設單位到政府各部門的審批手續更加精簡,辦理時限大為縮短。這對於相關的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而對於咱們普通人來說,也並非是沒有關系的哦。
在【京房字】後臺,關於共有產權房、限競房最多的留言之一,就是一個地塊推出後,多長時間才能申購。
這個時間,有開發商的項目運轉時間,也有各項審批的時間。
之前我們也回復過,大體會有一年多的時間,有的項目甚至可能更長。
今後,政府審批的時間大大縮短,由原來的 109 個工作日減少到 29-44 個工作日。而且,不強制設計和施工招投標、審批前置、減少開發商跑路次數等等,無疑會大大縮短拿地到申購的時間間隔。
也就是說,今後大傢從看到一個地塊成交,到最終可以申購、搖號,這個等待的過程將大大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