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
1、
騰訊與網易在音樂版權方面的糾葛可以追溯到四年前,之後每年一鬧,每鬧一訴。
2013 年 9 月,網易雲音樂一封公開信,曝光 QQ 音樂多次抄襲,稱後者在其最新版本中 " 借鑒 " 網易雲音樂 DJ 節目、歌單設計及歌手入駐等功能,希望 QQ 音樂不要再繼續這種行為。
2014 年," 騰訊用 300 萬換取對網易雲音樂禁令 " 的消息在網上瘋傳,也就是騰訊因尚未被定性侵權的 600 首歌曲,花費 300 萬元,申請對網易雲音樂的訴前禁令。
當年年底,就版權問題,QQ 音樂率先針對網易雲音樂的侵權進行起訴,法院判定後者包括《時間都去哪兒瞭》在內 623 首網絡音樂內容屬侵權行為,且勒令其刪除相關內容。
不久之後,網易雲音樂起訴 QQ 音樂侵權其 192 首網絡音樂內容,法院判定後者侵權行為,並要求其刪除相關內容。
2015 年 2 月 3 日夜間,微信突然關閉網易雲音樂的分享接口,而其他音樂平臺蝦米音樂、天天動聽兩款阿裡系音樂應用分享也在這場戰爭中躺槍,均無法實現在微信朋友圈內分享歌曲鏈接。
2017 年 8 月 9 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帖表示,許多港臺歌手歌曲被下架,包括衛蘭、泳兒、容祖兒、張敬軒等知名歌手的部分曲目。
10 日晚,網易雲音樂官方微信公號發出一篇題為《關於版權,我有一些話想跟大傢說》的聲明。承認目前網易雲音樂被迫下架部分歌曲,量級在網易雲音樂曲庫的 1% 左右。並在資金層面解釋稱,網易雲音樂今年 4 月剛公佈 A 輪 7.5 億元融資,具備充裕資金,也一直在積極采買音樂版權。
針對這一細節,雷鋒網向一位音樂業內人士求證,後者表示,
第一,1% 的曲量有誇大之嫌;
第二,若這批音樂資源並非頭部資源,影響其實並不大;
第三,網易雲音樂的 A 輪融資,恐怕都不夠用來購買環球一傢的獨播版權。
此外,雙方相安無事許久,為何偏偏選擇眼下再次爆發版權矛盾?
一位音樂第三方平臺的高層對雷鋒網表示,此事究其根源,是因為在騰訊音樂版圖中占據主導地位的酷狗音氣量不夠,看不慣網易雲音樂此前頗為高調的營銷舉動,又是鋪滿地鐵的宣傳圖紙、又是印滿礦泉水瓶的音樂評論。這才揮起 " 版權大刀 ",啟動 " 打手思路 "。
據《QuestMobile 移動互聯網 2017 年 Q2 夏季報告》顯示,網易雲音樂新下載用戶增長強勁,2017 年 6 月,新下載用戶達 1905.28 萬人,同比增長率達 109.77%。
2、
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之間版權糾紛的核心是什麼?
不是錢,就是權。
網易雲音樂強調自己今年 4 月剛完成一筆 7.5 億元的 A 輪融資,但仍得不到獨傢音樂版權。這說明,即使有錢,你也買不來,因為對方 " 不賣 "。
今年 5 月,騰訊音樂娛樂宣佈與環球音樂達成版權合作,雙方簽訂中國大陸地區數字版權分銷戰略性合作協議,根據協議,TME 成為環球音樂在大陸的獨傢版權合作夥伴。此舉意味著騰訊擁有瞭世界三大唱片公司環球音樂、索尼音樂、華納音樂的獨傢版權。
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副總裁吳偉林在彼時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獨傢並非獨占,而是以轉授權為前提的,騰訊的獨傢版權是獨傢代理,不管誰簽瞭獨傢,都會被唱片公司要求分銷。
官方公開資料顯示,騰訊所有的版權獨傢代理合作,一直都是開放版權分銷的,此前已經與網易雲音樂、多米音樂、百度音樂、唱吧等至少 8 傢平臺達成瞭轉授權合作。但似乎至今尚未一傢獲取騰訊的轉授權。對此,QQ 音樂方面對雷鋒網表示,目前版權合作方包括兩傢——一傢為目前有紛爭的網易雲音樂,一傢則為尚不便透露的巨頭企業。
QQ 音樂方面向雷鋒網強調,自 2015 年開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 QQ 音樂就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戰略合作,如環球音樂、索尼音樂和華納唱片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環球詞曲等全球四大詞曲版權公司,以及傑威爾音樂等公司旗下的大量優質音樂版權內容,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均已經轉授給網易雲音樂。這些資源目前絕大部分正處在轉授過程中,但具體數據官方表示不便透露。
此前,百度音樂與 QQ 音樂在版權資源方面有過一波合作,但合約到期後,新一輪合作暫時被擱置瞭。業內人士對雷鋒網表示,擱置原因主要是轉銷價格太高,尚未談攏。但百度音樂方面向雷鋒網表示,未來的版權合作還在洽談中,雖未最終確定,但雙方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科技自媒體闌夕在其官方微博發表觀點稱," 騰訊是肯定不可能做版權分銷的,事實證明分銷的利潤率趕不上獨占開發,因為流量的集中可以帶來更高的 B 端廣告溢價和 C 端付費動機,隔壁騰訊體育對 NBA 版權的天價采購就是很好的佐證。"
在今年 4 月的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上,網易公司創始人兼 CEO 丁磊痛批行業進入巨頭哄抬獨傢版權費、賠本賺吆喝的怪圈:" 獨傢版權甚至取代瞭產品創新和用戶體驗,成瞭行業的主要競爭壁壘。版權壟斷和強勢資本可以解決短期問題,但解決不瞭長期問題。"
有錢的總是強調版權,沒錢的總是吆喝體驗。
但無論如何,多位業內人士向雷鋒網表達瞭一致觀點——目前在線音樂行業,版權就是最大壁壘與護城河,而獲取版權的前提是充沛的資金儲備。
換言之,有錢、有版權、才有話語權。
3、
可惜,網易雲音樂並非無辜。
2016 年 4 月,網易雲音樂從杭州研究院的音樂產品中心升級為音樂事業部,成為和遊戲、郵箱、傳媒等項目平級的機構,隨後啟動 7.5 億元融資,估值達到 80 億人民幣。
當依靠天價版權費壟斷歌曲資源這條路走不通的話,網易雲音樂獨創性地開辟出扶植小眾歌曲與獨創歌手的路徑。比如眾多被稱為 " 鬼畜洗腦神曲 " 的《我的洗發液》《在下葉良辰》《一百塊錢騙我玩》《神經病之歌》等,很得一部分受眾喜愛。此外,還有眾多不知名歌手翻唱歌曲。比如錦零 cover 許嵩的《有何不可》,周玥與徐薇 cover 金海心的《那麼驕傲》,雙笙 cover 田馥甄的《小幸運》等。
於在線音樂行業浸淫許久的圈內人對雷鋒網表示,一般來說,音樂版權可以分為兩大類: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並由此衍生出整個音樂行業上遊的兩大版權陣營——詞曲作品版權人與錄音作品版權人。前者主要是版權代理方和詞曲人,後者則包括唱片公司和藝人。而網易雲音樂這種上傳小眾歌手翻唱歌曲的行為,顯然是未經過詞曲版權方授權的。
蝦米音樂創始人王皓 ( 南瓜 ) 在知乎上回答關於 " 如何看待騰訊起訴網易雲音樂並停播其 600 餘首音樂這個問題時回答稱:" 沒花錢買版權,卻向用戶提供高品質免費試聽下載,然後就成良心企業瞭?看瞭答案好心寒。" 顯然,南瓜是支持騰訊關於起訴網易雲音樂侵犯版權這件事的。
2015 年,當時的科技博客 " 小眾軟件 " 進行瞭一項 " 我最喜愛的在線音樂服務 " 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網易雲音樂獲得 50% 的支持率,成為 " 我最喜愛的在線音樂服務 " 網友首選。這項文藝情懷主導的喜愛一直持續至今。以至於即使白紙黑字寫明網易雲音樂侵犯版權,這些喜愛網易雲音樂的受眾們,也紛紛留言表示 " 願意支持與等待 "。
上文所提第三方音樂平臺高層也對雷鋒網表達瞭類似的感情,在他看來,目前國內版權界限模糊,實際可以允許一定程度的擦邊與越界,態度、情懷、格調,在他看來,是更為可貴的特性。
或許,黑白之間,灰色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