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平臺信披出新政:借款人信息需保密

08-26

在網貸管理辦法落地一周年之際,昨日,銀監會又發佈重磅文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網貸機構通過官方網站及其他互聯網渠道向社會公眾公示網貸機構基本信息、運營信息、項目信息、重大風險信息、消費者咨詢投訴渠道信息等相關信息的行為。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平臺給予 6 個月整改期。

《指引》提出,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及時向出借人披露五大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人主體性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借款人所屬行業、借款人收入及負債情況、截至借款前 6 個月內借款人征信報告中的逾期情況、借款人在其他網絡借貸平臺借款情況。如遇到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或申請破產等情況,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應於發生之日起 48 小時內將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可能產生的影響和采取的措施向公眾進行披露。

在信息保護方面,《指引》明確,出借人應當對借款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借款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借款人個人信息。

" 文件要求網貸平臺應在每月前 5 個工作日內向公眾披露借貸餘額及筆數、逾期金額以及筆數等經營信息,使得平臺運營更加公開化、透明化。" 拍拍貸總裁胡宏輝表示," 要求網貸平臺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逾借款、其他平臺借款情況以及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的重大信息,這將有效遏制‘一人多貸’以及‘多頭借貸’情況的發生。"

據銀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文件出臺標志著網貸行業 "1+3" 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即在去年《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的框架下,先後發佈瞭《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進一步明確網貸行業規則,有效防范網貸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

2016 年被視為互聯網金融的 " 合規元年 ",也是監管部門 " 利劍 " 頻頻出鞘的 " 監管元年 "。網貸行業過去數年的野蠻增長隨著多條監管 " 紅線 " 劃定而宣告終結,開啟瞭眾多網貸機構的合規、轉型和離場之路。據網貸之傢最新發佈的數據顯示,監管新政落地一年以來,共有 882 傢平臺退出網貸行業。其中,惡性退出的問題平臺 225 傢,良性退出的停業和轉型平臺 657 傢,占比超七成。轉型後的業務平臺主要從事消費金融、基金理財、眾籌、金融服務和電子商務等領域。其中,轉型做消費金融的占比達 28.57%,做理財業務的占比為 25.71%,做金融服務的占比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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