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資管亂象迎強監管 部分平臺或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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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已久的大資管監管標準——《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終於亮相。其中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除國傢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金融資管屬於金融屬性很強的一類業務,即使是通過互聯網或者其它形式開展營銷等相關業務鏈中的一部分,但本質仍屬於金融業務,一些非金融機構,特別是沒有在監管范圍之內,沒有準入和經營資質而進入行業,就可能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如資金實力、資本充足率、抗風險能力、可持續經營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很可能隨時出現問題。

除基礎條件外,付立春表示,在經營方面,非金融機構從事相應業務的專業性很難保證。

同時,付立春認為,很多從事相關業務的公司起步晚,大多屬於創業型公司,其本身經營理念也存在一定問題,容易導致經營的短視化,引發社會問題。

由於非金融機構並未在監管范圍內,因此,付立春表示,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廣告宣傳,部分存在誤導投資者、回避風險和混淆概念的嫌疑,這種不規范的行為會擠出很多金融機構正常業務的開展,因此,納入監管十分必要。

另外,據記者瞭解,當前除瞭互聯網企業開展資管業務活躍之外,為瞭規避監管,部分新增 P2P 網絡借貸平臺多以科技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名義進行 P2P 業務。

據國傢互金專委會秘書長吳震 17 日在 "2017 年互聯網金融合規與創新論壇 " 上介紹,近兩個月新上線平臺 22 傢,運營主體類型為 " 網絡科技公司 " 和 "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的平臺 13 傢,還有 4 傢運營主體為 " 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

天風證券金融工程研究團隊表示,近年來,一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在發展過程中偏離合規發展軌道,為瞭牟取利益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活動,嚴重危害瞭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業態,擾亂瞭行業的秩序。互聯網金融產品受到監督,對促進社會資金流動、降低行業整體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等方面起著積極作用,使得互聯網金融真正成為傳統金融的一個有效補充。

付立春認為,《指導意見》的發佈將引發互金資管業務的整體洗牌,資管業務強、風控能力強、經營規范、專業性強的機構會慢慢成為主流,各方面無法跟進監管要求的機構和平臺將面臨挑戰甚至出局。(原標題:互聯網資管亂象迎強監管 部分平臺或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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