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君:你沒有感受到這屆政府的不同嗎?
不同於十七、十八大強調增加收入,十九大將就業放在瞭經濟發展的首位。如果說之前國傢強調的是財產性收入,那麼十九大後強調的則是勞動收入。
從 " 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到 " 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 ",可以明顯看到 " 財產性收入 " 的地位越來越低。
作者:加倉嘉錯
來源:明天資本
本文已獲作者授權,不代表解局財經立場。
如何理財、如何更好的配置資產以獲取收益,這些都屬於財產性收入。
未來五年,財產性收入恐怕要低於勞動收入,不是說勞動收入會大幅提高;而是財產性收入相對於過去十年(2007-2017),會大幅走低。
壹
最近不少朋友都問我未來該如何配置資產,他們感到很困惑:
房子不讓買,海外不讓投,理財產品不敢買。
國傢搗鼓下股市、造出聲勢來,再引君入彀割韭菜。
就連過去一年 20 倍的比特幣,也從去年年底最高的 2 萬多美元跌至 6500 美元,跌幅將近七成,而且還在繼續向南。
某寶又是各種限制,難道隻能把錢存銀行被通脹收割?
是的!被通脹收割已經是溫柔的慈悲瞭。
十九大(2017.10)之後,你沒有感受到這屆政府與以往的不同嗎?
援引十九大(2017.10-2022)報告中涉及收入分配的內容:
提高就業質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要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就業政策,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註重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農民工多渠道就業創業。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制機制,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勵勤勞守法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堅持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調節職能,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可以再對比下十八大和十七大報告中涉及收入分配內容的段落。
十八大(2012.11 - 2017.10)關於收入分配的表述如下:
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十七大(2007.10 - 2012.11)關於收入分配的表述如下: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機會公平,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可以自己去對照下這三段話之間的差異,答案就在其間。
或者聽我來講。
貳
以下將重點分析兩個部分:1、主旨,可以簡單粗暴理解為段落首句;2、關於財產性收入的表述 —— 我都標瞭藍。
01 十七大
十七大強調 "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段落首句)"。其中," 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 是政策目的,"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是政策手段,要想通過前者的手段達到後者的目標 —— 核心在於手段,究竟要怎麼去做?
答案就在文中,"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 —— 這句話,甚至於類似的表述,在之後的十八大、十九大報告中,均未再出現過。
這句話前一句是 " 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 " —— 這是一句政治正確的套話,通過這個大帽子來引出後一句的 " 合法性 "。
為什麼要用 " 合法性 " 這樣驚悚的詞?
因為聯系上下文來看,顯然是在強調後者 ——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這實質上是在弱化 " 按勞分配 ",強化 " 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 " —— 挑戰瞭傳統上 " 按勞分配 " 的收入分配制度。
" 財產性收入 " 這個新名詞的首次亮相,就是在十七大報告中。報告強調," 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 —— " 創造條件 ",用詞之主動強烈,可見政府意願。
十七大報告出爐於 2007 年,就在這一年,北京房價均價首次達到 1 萬元。我還記得當時輿論嘩然,大呼太貴太誇張,並大力唱衰房價。
但 10 年後再回頭看:1 萬元的房價均價,隻是萬裡長征的第一步。
02 十八大
十八大強調 " 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段落首句)",但在如何實現上語焉不詳,都是原則性和框架性的內容,沒有任何政策傾向。
如果聯系十七大和十九大一起來看,這更像是一個過渡性的內容 —— 涉及收入分配的文字僅有 188 個,比十七大的 302 字大幅縮水將近 40%。
但是,盡管看起來都是大框架和大原則、沒有政策傾向性,但卻悄無聲息的對十七大進行 " 糾偏 " —— 刪去瞭 " 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 " 這樣明顯有所指的文字和表述。
在 " 財產性收入 " 的表述上,從十七大的 " 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到十八大的 " 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 —— 從 " 創造條件 " 到 " 多渠道增加 ",語氣從強烈到和緩,可見政策傾向是出現微調的。
十八大期間(2012-2017),樓市繼續經歷瞭兩波上漲。早買房,並獲得財產性收入的群眾,還是蠻開心的。
03 十九大
十九大則強調 " 提高就業質量和人民收入水平(段落首句)",涉及收入分配段落的文字從十八大的 188 個,大幅增加至 370 字,接近翻倍,政策傾向性明顯。
這次的重點,首先在 " 就業 ":整個段落的前半部分基本都是在表述如何增加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帶動就業,創業帶動就業;並著重強調瞭對 " 農民工 " 和 " 高校畢業生 " 兩個群體的指向性。
不同於十七、十八大強調增加收入,十九大把就業放在最前面,除掉重視就業、重視民生的價值觀取向之外,也可見上峰對未來經濟的預期。
另外一個重點是強調 " 勞動收入 ",回歸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本次報告將前兩次均沿襲下來、保持不變的 " 保護合法收入 ",調整為 " 鼓勵勤勞守法致富 ",可見其強烈的政策取向 —— 未來將收入分配更加向勞動價值傾斜。
更加強調勞動,實質上針對得就是 " 財產性收入 " —— 從十七大到十九大,財產性收入和勞動收入的關系正在逆轉:如果說十七大強調得是財產性收入,那麼十九大強調得就是勞動收入。
關於這點,從對 " 財產性收入 " 表述的變化上也可以一窺端倪:十七大的表述是 " 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十八大的表述是 " 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 —— 到瞭十九大,這個表述調整為 " 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 "。
把 " 勞動收入 " 與 " 財產性收入 " 並列,並置於後者之前,更加弱化瞭財產性收入的地位。
如果考慮到金融去杠桿的大背景,以及當下無資產可投的現實,或許就會更好理解 " 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 " 這樣的表述 —— 不是說未來勞動收入會大幅提高(你也知道可行性幾何),而是財產性收入相對過去十年,會大幅降低。
現在你明白為什麼 " 把錢存在銀行被通脹收割,已經是溫柔的慈悲瞭 " 瞭吧?
十九大報告中涉及到收入分配的那段話,已經為未來五年的政策取向做瞭定性。
現在該怎麼處理,你明白瞭嗎?
叁
總結一下,從 " 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到 " 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再到 " 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 ",可以明顯看到 " 財產性收入 " 的地位越來越低。
如果說 2007 年十七大報告首提的 " 財產性收入 ",伴隨著北京房價均價 1 萬,吹響瞭以樓市為代表的資產膨脹的號角。
那麼,2017 年十九大報告把 " 就業 " 和 " 勞動收入 " 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將預示著未來五年,財產性收入會越來越困難 —— 房價不會猛漲瞭,房租也會被限制。
試想:如果財產性收入繼續高歌猛進,大傢都熱衷投機、不務實業,那還怎麼去執行 " 脫虛向實 " 的政策方針?
未來大概率做實業的收入會更高,至少要比財產性收入高,這樣才能鼓勵大傢 " 向實 "。
本文以房價為例,是因為這是財產性收入的代表性資產。至於其他 " 財產 ",自己去琢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