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起 境外提現或刷卡消費千元要上報

08-15

近日,外匯局發佈《國傢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境內發卡金融機構向外匯局報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 1000 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外匯局為何發佈這一規定?這對大傢境外消費有何影響?(註:外匯局將於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間開展銀行卡管理系統試運行工作。)

對於新規,不少網友疑惑," 每人每年 5 萬美元購匯額度 " 一直在實施,外匯局為何又發佈這個新規?由於境外刷銀聯卡消費或者提現,不受 " 每人每年 5 萬美元購匯額度 " 的限制,新規可以防止某些人通過刷卡消費等手段套現或者洗錢。舉個例子,《通知》實施前,小 A 在香港刷卡買保險或者在國外刷卡買房,其消費記錄隻會出現在銀行的清算系統內。9 月 1 日起,小 A 的消費記錄就會被銀行報送給外匯局,如果其境外刷卡消費額度頻繁超過 1000 元,可能會被視為有洗錢嫌疑,而被 " 重點關註 "。

【哪類銀行卡需要報送消費和提現信息】據《通知》規定,需要報送信息的銀行卡主要指,境內發卡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的各類銀行卡清算機構標識的銀行卡,包括但不限於借記卡、信用卡(貸記卡和準貸記卡)。而境外銀行卡,例如工銀亞洲、招行香港、建銀陸港通、中銀香港、香港匯豐銀行、香港花旗銀行等境外卡是不需要報送相關消費和提現信息的。

【如何界定境外提現或消費 1000 元?】根據《通知》規定,需要上報的提現交易是指,境內銀行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櫃臺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全部提現交易。需要上報的消費交易是指,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實體和網絡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 1000 元人民幣(不含)以上的消費交易。舉個例子。小 A 於 2017 年 9 月 1 日在美國刷中行信用卡消費 1100 元,中行將在 9 月 2 日報送 9 月 1 日 24 小時內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其中就包括小 A 在美國的刷卡記錄。

【申報信息會不會增加個人用卡成本?】申報境外取現和消費信息會不會增加個人用卡成本?對此,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銀行卡境外使用的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外匯局將繼續支持和保障個人持銀行卡在境外經常項下合規、便利化用卡。此外,由於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會增加個人用卡成本。

【哪些人的境外刷卡消費會受影響?】一般情況下,個人在境外旅遊都會提前換匯,因為 " 每人每年有 5 萬美元購匯額度 ",所以新規對個人正常境外刷卡消費影響不大,但海外代購可能會受影響。因為海外代購要刷卡的頻次高,刷卡額度大,如果頻繁大額度刷卡,就可能會被 " 重點關註 "。

【第三方支付暫時不需要上報交易信息】不少人在海外消費時,可能用微信或者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工具,這種情況要上報交易信息嗎?據《通知》規定,信息采集范圍為 " 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提現和消費交易信息,不含非銀行支付機構基於銀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 "。也就是說,微信、支付寶等境內銀行卡關聯的第三方支付,不在此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之列。需要註意的是,雖然第三方支付暫時不需要上報交易信息,但第三方支付並非監管 " 盲區 ",對此,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現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應通過銀行申報跨境交易信息,因此微信、支付寶等非銀行支付渠道的境外交易信息已納入外匯局的數據采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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