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時候,經常會出現交易的房子貸款還沒還清,買房人就擔心這樣的房子能交易嗎?融 360 說房君(fangdai123)在這告訴大傢,貸款沒還清的房子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在銀行那裡,需要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才能正常買賣。
如果沒調查清楚房子的抵押狀況就簽瞭合同付瞭首付,賣傢對價格反悔拒絕賣房,或者是在解除抵押的過程中,房主由於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辦理解押,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對於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最好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
合同是雙方交易的最有力的證明,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房子產權、解押期限、違約責任等,一旦出現問題較容易取證維權。
除瞭購房合同,還有一種方式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意思就是預告登記後,賣房子的人不能不經過賣房人的同意就隨意處置房產,包括將房子賣給別人、做抵押等即使是跟第三方簽瞭抵押合同,合同也無效。
預告登記後的房子,賣房人還可以繼續居住或者出租獲取收益,直到正式辦理完房產過戶,同時保護瞭賣房人和買房人的權益。
不過法律還規定:"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意思就是預告登記有期限限制,3 個月之內就要完成不動產登記,否則登記就失效瞭。如果時間真的來不及,可以反復申請預告登記,因為目前沒有規定預告登記的次數。
既然貸款沒還清的房子,還清瞭貸款就能買賣瞭,那麼具體該怎麼還貸呢?
1、用買傢的首付或者全款還貸,註意資金監管
比較常見的方法就是用購房人支付的房款償還剩餘貸款,全款的買傢最好辦,直接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解除房子抵押。如果買房人也需要貸款,就要考慮首付款夠不夠償還貸款,還有就是賣傢是否接受買房人申請貸款的時間,因為放款時間受借款人資質影響,要是賣房人著急拿房款,最好考慮這一點。
另外,還款資金要盡量打入銀行的資金監管賬戶,不要直接打給賣傢,在資金解凍之前,這種資金監管的方式能督促賣傢盡快配合解押,待賣傢解押後再將資金解凍支付給賣傢。
2、將貸款轉移到買傢身上
這很好理解,就是賣房人跟銀行申請變更借款人、借款期限或變更抵押物,把房子剩下的貸款轉給買房人。但是這就需要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才行,而且,如果買房人想通過其他銀行申請房貸,會涉及 " 跨行轉按揭 ",隨著信貸政策不斷收緊,通過轉按揭的方法出售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有一定局限性。
3、賣傢自己籌錢還貸
假如上面兩種方法都行不通,就隻能由賣傢自己籌錢還貸瞭。這種方法相對買傢更為穩妥,不過具體需要買賣雙方協商。
總的來說,買賣雙方要拿出交易的態度,涉及誰先付錢還貸的,要利用好中介和銀行的居間作用,不要隨便把錢打到個人賬戶,通過第三方機構相對穩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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