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在買房後,除瞭交納首付款之外對其他一些交費款項並不是很瞭解。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也隻告訴購房者所購房屋的總價,但在房屋總價中並不包括房款以外還需要交納的其他各項稅費。那麼,購房者在做置業預算時,哪些錢是一定要提前預留出來的呢?
一、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房屋產權證時向國傢交的稅。根據 2016 年最新的契稅政策:首套面積 90 平以下,按房價的 1%征收,90 平以上按 1.5%征收;二套面積 90 平以下按 1%征收,90 平以上按照 2%征收。北上廣深地區二套房按照 3%的標準征收。
按規定,辦房產證時交契稅。但實際操作中,很多開發商強制要求購房者交房時預交契稅。交房後購房者若發現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存在誤差,契稅多退少補。
開發商強制代收契稅是明令禁止的,購房者有權自行繳納。
二、公共維修基金
繳納標準:各地不同,一般是購房款的 2-3%。
交房前交給開發商,開發商交給房管局,統一入住後,交給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用於屋面防水、電梯大修、外墻等大規模維修。
三、銀行按揭費用
抵押登記費:住宅 80 元/套,非住宅 550 元/套,交給房管局。
保險費:大多數銀行強制要求貸款人購買抵押貸款保險,保險費=房屋總價 × 費率 × 貸款期限,一次性交完,交給保險公司。費率各傢保險公司不同,一般最低為 0.06%。
如果貸款人出現人身意外、財產安全等情況導致無法及時償還貸款,由保險公司代償。
四、權屬登記費
權屬登記費就是辦理產權證的費用,80 元/套,每增加一個產權人則多增收 10 元工本費。
五、交易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為:3 元/平方米 × 房屋建築面積(以實際測繪面積為準)。
六、物業管理費
從收房日開算,以購房人驗收房屋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如開發商發出入住通知書後,購房人無正當理由不進行收樓的,物業管理費可以從發出入住通知書一個月後開始計算,一般先交三個月。即使產權人長期不住的房屋或開發商未售出的空置房,也需交納物業管理費。
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協商制定,可靈活調整。如果收費過於誇張,業主可去物價局投訴。
七、裝修保證金
一些小區在交房時向裝修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費用從幾百到幾千不等,目的是為瞭防止施工對小區造成破壞。裝修完經物業驗收合格後,這筆錢會在一定時間內返還給業主。
八、律師見證費
非必要,以購房者和開發商雙方約定為準,看合同中有沒有 " 律師見證 " 的強制規定。
律師見證就是買房簽合同時有律師在旁見證,它和公證的法律作用相同,相當於一個證明或者證人的作用,但請不請律師見證都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鑒於此,如果是開發商要求見證,由開發商支付律師見證費。
費用按房價比例收取,可協商定價,費用交給律師。
九、公證費
國內購房者買新房一般不需要公證。外籍人士合法身份有待國傢公證機關確認,所以他們買房需要公證,沒經過公證的合同無效。公證費標準一般是 200-400 元,交給公證處。
十、印花稅
征收標準:計稅價格 ×0.05%。簽合同時一般跟首付款一起交,目前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印花稅。
買房前一定要對相關的購房知識做瞭解,在很多購房者的認知裡,買房除瞭繳納購房費之外花不瞭多錢,這就大錯特錯瞭。上面介紹給大傢的這些需要繳納的費用數值並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不提前做好功課,多些預算,到時候很可能就容易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