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用“以房養老”設騙局

11-23

▲ " 以房養老 " 涉及多個領域,監管涉及多個部門。應不斷完善配套保障機制,從跨部門聯動監管、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老年人風險防范意識等方面發力,杜絕 " 以房養老 " 騙局

作為一種新興的資源配置方式," 以房養老 " 是政府與企業聯手推出的養老新模式,對緩解我國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壓力具有重大意義,被視為現行養老模式的一種有效補充。然而,不法之徒卻打起瞭老人和房子的主意,僅北京地區就曝出數十位老人遭遇 " 以房養老 " 騙局,造成老人房財兩空。

在我國,正版 " 以房養老 " 模式主要是指老人將房屋反向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老人身故後房屋產權歸金融機構所有。由於國人的傳統觀念一般是要把房子留給後代,因此這一養老模式在市場上並不流行。

而 " 以房養老 " 騙局則是對 " 以房養老 " 金融產品的概念偷換。一些缺乏金融、法律知識的老人,輕信瞭所謂 " 理財人 " 的介紹和高回報引誘、哄騙,以自己的房屋作為抵押貸到款項,投資於號稱每月 10% 至 15% 高息的 " 理財項目 ",與所謂投資人簽署相關《借款合同》《委托書》等一系列文件並進行公證,也做瞭抵押登記,本希望能安度晚年,但最後不僅收益、本金得不到歸還,甚至連自己的房子也被強制過戶。

從根本上說," 以房養老 " 騙局時有發生,既與 " 以房養老 " 的金融創新屬性有關,也與參與主體特點有關。一方面,該類業務運行與發展面臨較多不確定性風險;另一方面,參與者都是老年人,抗風險能力弱,缺乏金融知識,易被誤導。再者," 以房養老 " 涉及多個領域,監管涉及多個部門。因此,應多措並舉不斷完善配套保障機制,從跨部門聯動監管、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老年人風險防范意識等方面不斷發力,杜絕 " 以房養老 " 騙局。

首先,要跨部門聯動監管,確保監管無真空。" 以房養老 " 涉及養老、金融、房地產等多個領域,與此相對應的主管機構包括民政部、央行、銀監會、保監會、住建部等國傢部委。比如,養老機構由民政部門管理,險企由保監會監管,信貸由銀監會監管等。如何形成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實現監管數據與信息共享,建立高層級的監管協調機制十分必要。

其次,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將非法行為暴露在陽光之下。反向抵押貸款作為一種新型金融產品,消費者對其產品設計、運作原理等瞭解有限。為保護老年消費者利益,應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必須準確、如實、全面披露自身的資質情況,以及反向抵押貸款的收益、成本、可能面臨的風險。另外,開展業務的金融機構還應對產品的內容、時限、渠道、銷售人員等做出披露,讓參與者及時獲得充分的信息以做出判斷,讓騙子無法鉆信息不對稱的空子。

再次,提高老年人風險防范意識,不僅要授之以 " 魚 ",更要授之以 " 漁 "。要強化金融、法律知識的宣傳、推廣和消費者教育,避免誤導和欺詐行為再次發生。對於老年人來說,涉及與陌生人談財物時,最好做到 " 三不 ":不接腔、不相信、不配合。高利潤、低風險的投資是不存在的,老年人在投資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簽訂相關書面文件時,務必要認真閱讀條款,必要時可委托律師作出風險提示。對於看不懂、不瞭解的相關業務,老年人不要輕易去簽房屋抵押合同,身份證、房產證等個人私有證件更不能交給陌生人,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警惕以房養老騙局。(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溫濟聰)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