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 | 父母的房該拿去養老還是留給子女?

08-29

隨著獨生子女們的父母一點一點老去,養老成為個人、傢庭和整個社會越來越重要的議題。過去,一傢有幾個孩子,子女可以輪流照顧老人,或者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贍養老人的義務分攤到各個子女,壓力減小不少。

現在年輕人工作生活壓力都很大,用於贍養老人的金錢和時間非常有限,於是有房的老人想到瞭 " 以房養老 " 的辦法。

2014 年 7 月 1 日,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也意味著保險版 " 以房養老 " 正式開閘。然而,以 " 房養老保 " 保險試點三年多來,承保卻不足百人。在武漢,有調查顯示,甚至有 99% 的子女反對父母 " 以房養老 "。

" 以房養老 " 劃不劃算

據報道,75 歲的湯先生傢住南京市雨花臺區,近期,他和保險公司簽訂相關合同,反向抵押瞭一套價值 100 多萬元的房屋,每月可領取 5000 餘元的養老保險金。這位湯先生是南京首例 " 以房養老 " 保險交易。那麼,湯先生和保險公司,到底誰賺瞭呢?

作為保險公司來說,老人的這套房子作價 100 萬元,公司要每月向老人支付 5000 多元的養老保險金,也就是每年 6 萬元。老人的實際壽命比協議期長,那保險公司就可能還會多支付更多的養老保險金。這還不包括支付這些養老金的利息等。但如果老人實際壽命比協議期短,如果房價升值瞭,那保險公司可能有錢可賺。如果到時房價不景氣,或者房屋出現比較嚴重的破損等,那可能使房屋掉價,保險公司可能要做瞭個賠本的買賣。

對於湯先生來說,雖然房子抵押給瞭保險公司,但老人可以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自己不但可以繼續住在這個房屋裡,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每個月有 5000 多元的養老金。

試想,如果湯先生把房子賣掉,雖然可以獲得 100 萬元的現錢,但如果在外租一個房子可能要數千元,自己每個月的生活費要幾千元,就算按每個月 5000 元計算,那 100 萬元也隻能維持 16 年左右的時間。如果身體患有疾病,開支可能更大。也就是說,湯先生等到 90 歲之後,生活可能沒著落瞭。

大多數子女不答應

據報道,從 2014 年 7 月到今年 7 月底,全國隻有一傢保險公司開展 " 以房養老 " 業務,共有 65 戶傢庭 90 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其中無子女傢庭 32 戶,有子女傢庭 33 戶,參保老人平均年齡為 71 歲。

以房養老保險試點三年多來,承保卻不足百人。在試點城市之一的武漢," 以房養老 " 試點三年,僅有 3 戶簽約,99% 子女反對父母 " 以房養老 "。

華中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數學與統計學、社會學院曾聯合組成 " 以房養老 " 模式課題研究團隊,用三個月時間走訪瞭武漢市 7 個城區的 660 位老人及其子女。數據顯示,超過 58% 的老年人擁有完全自主房屋產權,其中十分之一的老人住房面積大於 120 平方米。在瞭解 " 以房養老 " 模式後,有 35% 的老人願意嘗試。項目的發起人李芷菡給他們畫瞭張 " 群像 ":

主要是高齡失獨空巢老人選擇以房養老,也適用於有子女的老人,健康狀況越好,房屋價值越高,這種追求生活質量的老年人更傾向於以房養老。

不過,在調查中,李芷菡也聽到瞭眾多反對的聲音,明確表示不接受 " 以房養老 " 的武漢老人占 23%。相較於老年人,子女的反對意見更為強烈,高達 98.67% 的子女不同意父母 " 以房養老 "。李芷菡分析:

一方面老人過世以後房產一般過繼給子女,在很多人心裡有傷利益之嫌;

另外一方面,子女贍養這種傳統養老觀念在民間根深蒂固,往往會遭到輿論的強烈批判。

這傢保險公司的湖北分公司內,一位劉姓工作人員抱怨," 我們和民政局申請過很多次,希望他們像鰥寡孤獨老人用這種方式改善,主要是我們公司去發函協調,還沒有建立一個互動。"

民政部門則表示," 以房養老 " 僅僅是一種養老產品,市民在養老過程中應有多種選擇。

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保險業探索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是在保障老人居住權的同時,用房產增加現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質。盡管這是一個小眾市場,但意義重大。

國外的 " 以房養老 " 怎麼樣

雖然 " 以房養老 " 還是一個小眾的產品,但有不少專傢認為,我國老年人口規模的持續擴大,勢必讓養老市場衍生出多樣化需求,而以房養老當屬其中。根據民政部最新發佈的《2015 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 2015 年底,我國 60 歲及以上老年人口 22200 萬人,占總人口的 16.1%。其中,65 歲及以上人口 14386 萬人,占總人口的 10.5%。可見,相對於 2.2 億的老年人的養老需求,當前不足百人的以房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確不值一提。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或許正意味著後續市場空間的巨大。

" 以房養老 " 在國內是個新生的事物,但在英國早已經形成瞭較為成熟的制度。早前英媒做的一份調查顯示,超過 1/3 的英國人打算利用房產來籌集養老金,也有一成的退休者被迫出售房產或將較大的房子換為較小的房子來維持生計。

據《全球華語廣播網》英國觀察員侯穎介紹,目前在英國辦理終生抵押的金融機構和協會有上百傢,提供的金融品種多樣靈活,各傢金融機構在利率、申請人條件、還貸條件方面有所區別。總的來說,申請者的年齡下限在 55 到 60 歲之間,申請者的房屋價值要符合最低評估值,通常在 7 萬英鎊到 10 萬英鎊之間,另一種以房養老的方式是出售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

在美國,由於美國的養老保險體系相對來說比較完善,以房養老隻是一種補充的養老方式。2009 年開始,美國國會制定的住房和經濟復蘇法中,對於老人購買新房時申請反向的抵押貸款作出新的規定,申請者隻要有能力支付房價及貸款額之間的差價還有手續費,可以獲得住房的反向抵押貸款。

倘若一名 72 歲的老人想要賣掉位於洛杉磯價值 50 萬美元的房子,老人將 20 萬美元贈送給兒子,另外的 20 萬美元的用於養老,老人搬到附近房價比較低的社區,購買一棟價值 20 萬美金的房子,這時老人有兩種選擇,用自己的現金買房或者申請反向貸款。根據他的年齡、住房的價值,20 萬美金的房子的可以得到的反向貸款是 134000 美金,老人隻需要繳納 66000 美金的頭款還有手續費,可以擁有這棟住宅,一直居住到過世,房產稅會比 50 萬美元的住房低一些,相當於降低住房成本。

" 以房養老 " 雖然使老人保證瞭老有所養,但也有不利的地方,一旦訂立瞭 " 以房養老 " 協議,就可能很難反悔,如果要反悔,可能要賠償一定的損失。此外," 以房養老 " 後,可能選擇別的養老方式就沒有瞭餘地。試想,老人如果把房賣掉瞭,有現金在手中,可以租房住,也可以選擇到養老院去安度晚年。而且一旦生瞭大病,可以讓這些錢應急。而 " 以房養老 " 則隻能每月領取 5000 多元,又不可提前支付,一旦生瞭大病,就可能無錢可治,房子又不好賣,不好再抵押,生活可能有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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