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波都市報系
" 房產銷售都婉轉地勸我和老公假離婚。身邊的朋友都直接勸我們去假離婚,復婚領個結婚證很方便。" 昨天,陳女士打進熱線咨詢," 假離婚 " 買房真的方便、安全又經濟嗎?
記者從寧波市天一公證處瞭解到,不少當事人為瞭買房、擇校以及政策外生育等原因 " 假離婚 ",抱著僥幸心理以為鉆瞭空子,到頭來經濟損失巨大甚至人財兩空的不在少數。
" 假離婚 " 買房,丈夫意外去世妻子無繼承權
陳女士和先生在寧波市區已經有兩套房子,最近想在鄞州中心區投資一套房產。近期看瞭 4 個樓盤,都在限購范圍內,根據政策,夫妻倆不能再購買瞭。
看房的時候,跟房產銷售提到瞭我們不符合政策。銷售們都含蓄婉轉地建議," 可以考慮假離婚。把傢裡的房子放到一個人名下,另一個名下沒房的人再來買房。買完再復婚。" 陳女士說,她有朋友這麼操作過,成功買瞭房。
昨天,記者接瞭 3 個 " 限購圈 " 內樓盤的推銷電話。當記者問電話那頭的推銷員:" 傢裡已經有兩套房子,不符合限購政策怎麼辦?" 對方無一例外地建議:可以假離婚啊!
有個銷售員說:" 現在的房產可以先給一方,夫妻倆離婚後,買好房子,馬上復婚。除瞭你們兩個,誰都不知道曾經假離婚過。"
事情真這麼簡單?
周爽(化名)在幾個月前也是這麼認為的,現在卻悔不當初。
周爽和丈夫在寧波經商多年,看著身邊的朋友靠投資買房也賺瞭不少,出於改善居住條件和投資兩個目的考慮,決定買套好房子。很快,夫妻倆看中瞭一套市值 500 萬左右的二手商品房。
沒想到,今年 4 月 24 日起寧波市正式施行住房限購、限貸政策,並同步出臺調整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根據該限購政策,周爽夫婦無法購買這套二手房。
怎麼辦?根據中介的建議,兩人爽快地選擇瞭 " 假離婚 "。兩人約定,原有的兩套小房子歸周爽所有,使丈夫名下沒有限購區劃內的房產,等買好瞭房兩人再復婚。
" 我們兩個人感情很好,假離婚就是為瞭規避政策,根本沒有考慮要公平地分財產,匆匆忙忙就簽瞭離婚協議書。" 領瞭離婚證後,兩人很快就用共同積蓄買下瞭看中的房子並登記在丈夫的名下。根據原來的計劃,兩人應該很快復婚。
提醒:
法律上沒有 " 假離婚 ",當心人財兩空
" 假離婚 " 是市民口頭的通俗叫法。事實上,法律上並無假離婚一說。
《婚姻法》明確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隻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履行瞭相關程序,就具備法律效力。
無論是真心離婚還是假意離婚,隻要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是真實自願的,未受到任何一方的威逼、脅迫,離婚行為就是有效的,不可撤銷。
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存在假意離婚,離婚登記也已經實際生效,除非能夠證明《離婚協議》並非其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 " 假離婚 " 後有一方不願意復婚,那麼另一方也沒有任何辦法。現實中,當事人念及隻是 " 假離婚 ",往往草率簽訂離婚協議,處置財產,甚至往往為圖省事或達到政策要求,將房產、錢財劃歸一方所有,另一方 " 凈身出戶 "。
離婚後,擁有財產的一方變心或將財產出賣,另一方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往往因舉證困難無法否定協議的效力,導致索賠、追償失敗。
公證人員說:當事人規避政策與法律之時,往往也規避瞭法律對人性之惡的約束。實踐中," 假離婚 " 後,得益的一方拒絕復婚的案例非常多,導致離婚 " 弄假成真 "。
比如,為瞭規避計生政策,有人苦心積慮和妻子 " 假離婚 ",約定房產、財產等都歸女方所有,讓妻子和其他人假結婚。孩子生下來後,妻子卻鐵瞭心都不肯復婚,男方隻能人財兩失。
為孩子讀名校 " 假離婚 ",損失近百萬
除瞭買房外,為孩子擇校而假離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數。
邵先生與秦女士夫婦倆 6 年前正是為瞭孩子能讀名校而假離婚的。
在獨生子天天讀小學前,夫婦倆為瞭天天上學的事操碎瞭心。夫妻倆名下的這套房子不屬於學區房,周邊對口的小學口碑不盡如人意。新買一套學區房的經濟壓力大又難以負擔。
怎麼辦?夫妻倆在微信朋友圈求助,得到 " 高人 " 的指點—— " 假離婚 "。
" 我們自己的房子對口的學校不理想,我父母那套房子是學區房,對口的小學初中在寧波都相當有名氣。" 邵先生說。
原來,根據相關政策:" 父母雙方離婚的適齡兒童,應根據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中關於小孩及房產的判決來確定就讀學校。若房產判給一方,小孩判給另一方而寄居在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處的,經學校調查確認後,可給予照顧進入相應的小學。"
在 " 高人 " 的出謀劃策下,夫妻倆決定離婚,約定天天的撫養權歸邵先生,房子歸秦女士,這樣就能符合政策。
一切都如預想中的那麼順利,天天入讀瞭名校,夫妻倆也在當年 9 月份就復婚瞭。去年,秦女士病故。邵先生在處理秦女士遺產之時發現,當初的 " 假離婚 " 竟然給自己造成瞭近 100 萬元的損失。
原來,為瞭繼承妻子的遺產,邵先生來到寧波市天一公證處申請辦理遺產繼承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