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法 · 羅密歐因標牌“像貼上去”上不瞭牌,消費者應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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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裡汽車 2018 年 3 月 6 日消息 近日,來自武漢的雷先生表示,去年 12 月 29 日在漢陽孟傢鋪武漢恒信中意瑪莎拉蒂 4S 店購買的一輛全新的阿爾法 · 羅密歐 Giulia 無法辦理牌照,武昌沙湖車管所給出的理由是車輛上標註車輛信息的標牌有問題,無法辦理牌照。

據悉,雷先生購買的這輛 Giulia 的車門框上的車輛標牌像是後貼上去的,很容易就撕下來,武昌沙湖車管所也正式因為這一原因拒絕上牌。眾所周知,車輛標牌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上面記錄這車輛的型號、排量、車架號等信息,是死死粘在車上的。無奈之下,雷先生找到瞭購買新車的 4S 店,店裡的工作人員給出的回復是這是廠傢失誤,向廠傢重新申請一張標牌,就能解決上牌的問題,因此,雷先生也向廠傢提出瞭申請。

經查證,雷先生的這輛阿爾法 · 羅密歐 Giulia 是在 2017 年 4 月 7 日從意大利運抵上海,經阿爾法羅密歐 ( 上海 ) 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按章辦結進口手續,而車輛證明書上的車輛識別代碼,與車上標牌一致,隻是該車標牌較容易撕下來,除此之外車輛沒有其他問題。對此經銷商稱,是 " 廠傢偶發性失誤 "。

2 月 11 日,雷先生收到廠傢寄送的新標牌後,再次前往車管所辦牌照依然未果。武漢市交管局車管所已經對他這輛車發出瞭《機動車查驗崗退辦通知單》,可能由於此車在沙湖的車管所已有留檔所以再次申請牌照也沒有通過。" 臨時牌照早過期瞭,新買的車不能開,隻能當做擺設放在小區。" 雷先生說,辦瞭兩次牌照都沒成功,這車買得很窩火,他也不知道問題到底能否解決。

雷先生所購買的這輛阿爾法 · 羅密歐 Giulia 為 2017 款 2.0T 200HP 精英版,當時花瞭大約 32 萬元。該車采用 2.0T 低功率發動機,最大功率 200Ps,最大扭矩 330N · m,與之所匹配的是一臺與寶馬 3 相同的來自采埃孚的 8AT 變速箱。熟悉阿爾法羅密歐的人都知道,這個品牌的車型最有特色的設計就是那個倒三角形的前中網瞭,像是一個憤怒的小鳥,張著大嘴,讓車輛非常具有攻擊性,並且極具有個性。為瞭保持美感,阿爾法 · 羅密歐不得不把牌照位置放到中網的側面,這也導致瞭這輛車剛引入中國之後,曾出現上牌比較困難的現象,當然現在已經不存在這方面的問題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雷先生所購買的這輛車已經由武漢市交管局車管所開具瞭《機動車查驗崗退辦通知單》,視為質量存在瑕疵,質量不合格。雷先生在漢陽孟傢鋪武漢恒信中意瑪莎拉蒂 4S 店銷售的阿爾法 · 羅密歐 Giulia,雙方達成合約關系,而所購買的這輛 Giulia 存在質量瑕疵,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作為買受人的雷先生所購買的這輛阿爾法 · 羅密歐 Giulia 在首次上牌不成功之後,隨即聯系瞭 4S 店告知情況,即在買受人已經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在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因此,阿爾法 · 羅密歐廠商及漢陽孟傢鋪武漢恒信中意瑪莎拉蒂 4S 店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屬於違法行為,理應承擔責任,賠償雷先生的損失。

那麼,作為意大利的豪華品牌車型,為什麼引進中國之後,會存在這樣的低等級的質量問題呢?雖然意大利的車企對於車輛的裝配工藝不太在意,但是車輛標牌這樣沒有太多技術含量的裝配工藝出現問題實屬不該。至於這一問題是普遍現象還是個例,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去求證。

對此,漢陽孟傢鋪武漢恒信中意瑪莎拉蒂 4S 打算幫他去盤龍城車管所申辦,但雷先生認為車管所已出具退辦通知單,去盤龍城車管所也不一定能辦下來,所以他希望能夠退車,但 4S 店不同意,目前雷先生已向工商部門反映此事。關於工商部門對此事的處理意見,我們還將進一步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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