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風雲

01-26

你聽說過朝陽區第六稅務所嗎?

這個稅務機構坐落在姚傢園路 101 號,再往南 600 米,就是川流不息的朝陽區房管局過戶大廳。除瞭首都機場外,朝陽區過戶大廳是你能撞見明星名人的最佳場所。而每到首都房產交易井噴的年份,媒體們都要派記者走訪這兩處機構,以勾勒搶房熱潮下的眾生相。

2013 年新國五條出臺前,如果你凌晨 3 點趕到第六稅務所,可能正好趕上稅務所下班。不過你要是打算排隊辦事,那能否排進前十名都要看運氣,因為前邊的人都是前一天下午 6 點就開始排瞭。當然,前邊那些人不都是房產中介,你如果肯交 1000 塊錢,他們可以把位置讓給你。

最高峰時,第六稅務所曾經創下一天辦理 596 份納稅過戶手續的記錄。在那些一天一價的光景中,朝陽六所如同人生悲喜劇的微縮舞臺,在吶喊和汗水中,人們爭搶著交納數萬至上百萬不等的金額,支撐起首都稅收龍頭之區的體量。

不過如今,你在地圖上再也搜不到第六稅務所。因為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起,第六稅務所就暫停辦公瞭。那可是北京房產交易最瘋狂的時段,朝陽區地稅局為何要關閉曾經立下赫赫戰功的第六稅務所呢?

禍起

2014 年 8 月,一位名叫李某寶的房產中介,接手瞭兩起房產交易。而這兩套房產均不滿足 " 滿五唯一 " 的條件(滿足此條件可大幅避稅),在那個市場平淡的年份,李某寶為瞭促成交易,向買方提出瞭一個不可能拒絕的建議。

隨後,他將 9 萬元交給朝陽區第六稅務所協稅員劉某然,兩套房產均以 " 滿五唯一 " 條件成功交易。

2016 年 3 月,李某寶被抓。而與他一起歸案的,還有第六稅務所的大批公務人員。最終,26 名六所前工作人員被立案。朝陽區紀委稱這一系列窩串案為 " 嚴重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件,其規模、數額以及惡劣影響在近幾年基層紀委查辦案件過程中都極為少見 "。

審理結果的確令人咋舌——原審核員蘇某、協稅員楊某自 2012 年起,收受房產中介董某 100 餘萬元,將 10 起房產交易做成 " 滿五唯一 " 條件,造成稅收損失共計 1589 萬餘元;原稅務員景某更是在調查期間外逃阿聯酋,通過說服教育才回國接受調查;至於上文提及的導火索之一劉某然,由於剛剛從試用期轉正,幾乎是整個所裡受賄最少的。但她和另一位 90 後姑娘一起,幫助房產中介逃掉瞭 1000 多萬的稅。

三年間,六所的 26 位工作人員,先後違規辦理交稅業務數百筆,累計造成稅款流失上億元,收受賄賂合計 1500 多萬元。

到 2016 年,六所連續三任負責人,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黨內警告處分,而六所最終也迎來瞭關閉的命運。

隨後,朝陽區紀委將六所的故事拍成瞭紀錄片《稅蠹——朝陽區地稅局第六稅務所專案》,並發放至全區各單位。到 2018 年初,通過北京晚報對部分案情的披露,六所的組團腐敗終於被公眾所知。

辦法總比困難多

六所的故事絕非個例。

2016 年,豐臺區檢察院也處理瞭房產交易中心的系列窩案。這裡的故事比六所就豐富瞭許多——沒交過土地收益金的經濟適用房,隻需要交一萬塊錢給交易中心收費窗口工作人員,就可以交易;沒有在京購房資質,隻需要交兩三萬元給中介公司,便可以在建委交易系統錄入時,將戶籍改為北京。最終,120 餘名無購房資質的購房者,都獲得瞭北京購房資格。

而在海淀二所,短短半個月時間,鏈傢地產的兩位前店長便均因行賄罪被判刑。他們行賄的對象,甚至都不是同一批工作人員。

類似的案例也不止發生在北京。隨便搜索一下即可得知,上海、深圳 …… 可以說由房產中介引發的行賄案件遍及全國。

地產中介和賄賂、腐敗之間存在多少關聯?

為試圖搞清楚這個問題,我采訪瞭某著名地產中介的資深員工。以下為采訪要點——

1. 存量房交易中存在大量的 " 疑難雜癥 ",而其中的大部分問題,都是中介根本解決不瞭的。這時候如果想促成交易,就必須要通過 " 其它手段 ",也就是要打通相關機構工作人員。這類單子占總單的 10% 左右。也就是說從概率上講,大體上中介每走 10 個單,其中 1 個單就是存在賄賂嫌疑的。

2. 這些 " 疑難雜癥 " 五花八門,比如沒有購房資質、避稅、沒交土地收益金,這都是常見問題瞭。而復雜一些的,比如征信報告有問題,信用卡幾十次不還,甚至有的幹脆就上瞭黑名單。按說這類客戶根本不可能批貸,可偏偏就有人能搞定這些事情。

3. 中介可能會產生業務往來的機構,包括房管局、住建委、地稅局、銀行,都有對應的合作模式。費用往往是因人而異,難有定數。

當然,這些均是一傢之言,歡迎從業人士質疑、補充。

共享手套

據統計,僅上海市 2015 年的商業賄賂案件中,就有 31%的涉罪企業是房產公司及房產中介,占所有企業類型第二高;而在廣州 2006-2016 年間的行賄罪案件中,有 3.5% 的行賄方是房產中介,占所有職業類別第四高。相對應的,在受賄方中,房管部門工作人員也是職業類別第四高。

可以說,當今社會上除瞭工程采購項目方和醫藥代表之外,最有辨識度的非公職行賄者,就是房產中介瞭。而這些中介,又充當瞭更廣泛購房者的 " 手套 ",其事實作用,就是將客戶手中的錢款,以更優惠的價格變成水泥,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是零風險的。至今,我沒有見到一例追繳稅款,或追責購房人的案例。

即便拋開賄賂這樣嚴重的案例。事實上,我們都相互心知肚明,在中國絕大多數的房產交易中,都執行的是陰陽合同。往好聽裡說這是避稅,如果認真追究起來,稅務機構有權就此進行處罰,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部分或全部無效的可能。

也就是說,當某人決定開始參加房產交易的那一刻起,他就難免在有意或無意間,伴隨專業人士參與一場或大或小的騙局。這才是房產中介行業的真問題。

當然,反過來看。中介人員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在向全體客戶尋租,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隻有跟隨他們,才得以在中國 " 順利而不吃虧 " 地交易房產。最新的尋租案例是,上海一名本地戶籍中介,為瞭幫客戶買房已經結瞭四次婚,每次結婚都能得到數萬元報酬。

拋開無意義的道德詰難,這個現狀究竟是什麼導致的?是限購政策?是稅收政策?還是監管因素?房源信息機制?職業準入制度?或是都有?

但無論如何,房產中介作為全體房產交易者的共享手套,已經註定難以收獲體面的職業尊嚴。而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基礎問題,這個行業的品牌與服務品質,也就根本無從談起。再怎麼構建新的產品形式或技術概念,也不過是合謀騙局的換湯不換藥。

(題圖為河南某房產中介公司員工參加集體活動)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