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被否企業三年內不得借殼 殼資源有望分化

02-26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高萍)近期證監會關於 IPO 被否企業三年內不得借殼上市的規定引發市場熱議。在業內人士看來,此舉意在提升上市企業質量。另一方面,這一規定對於殼資源而言也將產生一定沖擊,優質殼資源估值將可能提升,質地較差的殼資源則繼續被市場所拋棄。

針對 IPO 被否企業作為標的資產參與上市公司重組交易的相關問題,證監會進行瞭規定。2 月 23 日,證監會官網發佈信息顯示,對標的資產曾申報 IPO 被否決的重組項目加強監管。其中,對於重組上市類交易 ( 俗稱借殼上市 ) ,企業在 IPO 被否決後至少應運行三年才可籌劃重組上市。另外,對於不構成重組上市的其他交易,證監會表示,將加強信息披露監管,重點關註 IPO 被否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與 IPO 申報時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及原因等情況。

在中國新三板投資聯盟創始人許小恒看來,這一新規充分顯示瞭監管層從嚴監管的決心,從中長期看有助於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

許小恒表示,借殼與 IPO 是企業實現上市的兩種方式。這也意味著,IPO 被否的企業,若想通過借殼方式實現上市將受到時間的限制。提及上述規定,著名經濟學傢宋清輝表示,這將對此前三年內 IPO 被否企業產生直接影響。北京商報記者查閱同花順 iFinD 數據後發現,自 2015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三年中,證監會共對 1028 傢企業首發申請進行瞭審核,其中有 139 傢企業 IPO 被否。

與此同時,許小恒表示,IPO 被否企業三年內不得借殼,這將對於殼資源產生一定影響。" 過往殼股炒作都是重組概念,如今在監管從嚴背景下,殼股的出路又受到重磅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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