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侵權事件陷“羅生門”

11-06

北京商報訊(記者 盧揚 鄧杏子)作為 2017 年度的熱門劇目,《人民的名義》自播出以來屢屢占據收視冠軍寶座,口碑和話題度也皆名列前茅。但近期,這部作品卻也卷入瞭侵權風波。根據最新消息顯示,作傢劉三田(筆名南嫫)起訴《人民的名義》編劇周梅森及制片單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創長篇小說《暗箱》的著作權一案已於 11 月 1 日被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受理。

劉三田訴稱,電視劇及同名長篇小說《人民的名義》中的核心事件、敘事結構與自己所著的小說《暗箱》高度相似,故事橋段、人物關系設計、人名等也有多處相似。因此原告向周梅森及制片單位等八被告索賠 1800 萬元,並要求停止電視劇的一切播出、復制、發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小說出版、銷售,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經原告和法院書面認可的致歉聲明,消除侵權影響,恢復原告著作權益。

對此,11 月 4 日,周梅森回應稱《人民的名義》純屬個人創作,並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 對這種惡意訴訟與涉嫌的誹謗給本人造成的重大名譽損失,本人將反訴,進行法律維權。"《人民的名義》總監制兼總發行人李學政則在公開采訪中表示,目前已經正式找瞭律師應訴,同時還將另案起訴《暗箱》抄襲周梅森的《中國制造》和《絕對權力》。至於訴訟請求,是否要求《暗箱》下架以及索賠金額等還尚未確定。

在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看來,是否構成侵權還需要進行正規比對。在這個過程中,接觸和實質性相似是法院認定作品是否侵權的兩個重要因素。接觸是首要因素,如果沒有接觸的可能,各自依據思想獨立進行瞭表達,即使內容相似,也不能認定構成侵權。" 實質性相似是指侵權作品中創作者所寫的橋段、故事等是原作的獨創性內容。一般來說,思想領域的創作要素如題材、主題等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如果侵權作品中的故事情節與原作的獨創性內容相同,則可以認定構成侵權。此外,電視劇在改編的過程中會有自己的創作,不會全部用小說中的內容,因此在鑒定的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比對。"

近年來,隨著 IP 的火熱,熱門小說 IP 已經成為影視劇開發的 " 金礦 " 之一,但影視市場上原著小說陷入侵權糾紛、片方與編劇之間的版權糾紛等也不斷湧現,增強瞭 IP 後續開發的版權和授權風險,加強版權保護、明確版權界限已成為 IP 產業鏈良性循環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難題。" 影視侵權案的頻繁發生,一方面體現瞭原創本身的困難;另一方面,影視熱的出現使得同一種題材的劇目不斷湧現,如此前的玄幻熱、探險熱等,這些熱門影視劇的故事情節很多都與《鬼吹燈》等作品相似。" 趙虎表示," 打擊侵權行為,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管,同時也需要提升從業人員的版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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