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 馬維輝 北京報道
針對一些地區非采暖季同樣采取錯峰生產的要求,環保部近日做出瞭回復。
2 月 27 日,在環保部 2 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國傢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副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賀克斌表示,非采暖季錯峰生產是地方政府主動采取的措施,是為瞭完成 " 十三五 " 規劃提出的空氣質量改善約束性指標。
2 月 23 日,據媒體報道,唐山市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決定對全市鋼鐵企業實施非采暖季精準化、差異化錯峰生產,錯峰生產時間為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共 244 天。錯峰生產比例為主城區限產 15%,其他地區限產 10%-15%。錯峰生產任務共 987.5 萬噸,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鋼鐵企業全都停產。
非采暖季錯峰生產是否必要?賀克斌表示,按照 " 十三五 " 規劃提出的約束性指標,到 2020 年,全國未達標城市 PM2.5 平均濃度要比 2015 年降低 18%。各個城市 2015 年的濃度數字現在都有瞭,2020 年的目標數字也就能計算出來,為瞭完成計劃目標,地方政府基於自身情況進行調整。
" 環保部每月還會公佈 74 個城市的空氣質量排名,以河北省石傢莊市為例,就被要求 2020 年退出空氣質量排名最差城市的前十,這就形成瞭一個你追我趕的格局,各個城市就會制定各自的目標,給自己加碼。" 賀克斌說。
他表示,國傢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在京津冀 "2+26" 個城市都有工作組,每個工作組都會給各自的城市編制一份精細化方案,告訴他們要想 2020 年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必須做到什麼,改善要有多大,前提還是別的城市改善幅度沒有那麼大才行。
"2+26 所有城市的書記和市長,腦子裡都有這些數字,甚至都能背出這些數字來。" 賀克斌說。
他表示,唐山市之所以出臺非采暖季錯峰生產方案,首先可能考慮僅僅是采暖季的錯峰生產,還是實現不瞭空氣質量改善的目標;其次通過去年的錯峰生產實踐,發現它對整體產能並沒有預想的那麼大的影響,不會造成太大的波動,他們也會仔細地算賬。
" 一開始是強迫地做,後來發現確實能夠改善空氣質量,可能也會考慮,平時是不是也用一用。" 賀克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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