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薪酬制度之考

02-26

與此前合夥人制度調整引發的行業關註有所不同,這一次萬科董事監事薪酬調整方案,由於牽出不為外界所熟悉的 " 經濟利潤獎金 " 制度而關註度陡增。2 月 23 日,萬科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會上,萬科方面對於外界所一直質疑的 " 管理層利用激勵機制自己給自己開錢 "、" 獨立董事炮轟股東 " 等熱點問題逐一回應,萬科的薪酬體系在面臨考驗的同時由此對外揭開瞭神秘的面紗。

反駁 " 黑箱子論 "

管理層不具備操控能力

2 月 23 日,萬科召開 2018 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對《關於調整公司董事和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兩個議案進行表決。會上,萬科高級副總裁譚華傑就經濟利潤獎金制度、分紅、事業合夥人管理等外界關註的話題進行公開解答。

萬科管理層薪酬制度中,關於 " 經濟利潤獎金制度 " 的議論頗多,甚至被外界稱之為管理層的 " 黑箱子 ",由於甚少對外披露,甚至被指為萬科管理層自己給自己發錢的手段。

譚華傑對此進行逐一答疑。據瞭解,該制度在萬科公司內部已出現七年。 資料顯示,2009 年之前,萬科的激勵制度是傳統的 " 固定工資+獎金 ",獎金和銷售額掛鉤,年終獎和利潤掛鉤。此後,萬科受美國 Stern Stewart 咨詢公司在 1990 年提出的 EVA(Economic Value Added),即經濟增加值啟發,設定瞭經濟利潤獎金制度。

據悉, EVA 指的是從利潤裡扣掉資本成本之後的利潤。通俗理解,這個獎金制度就是把萬科此前的銷售獎和年終獎的比例進行下調,把下調的部分調整成為 EVA 的考核辦法。按照這個制度的規定,經濟利潤獎金的比例定為經濟利潤的 10%,而這個比例是可獎可罰。例如,當年度經濟利潤是負數時,就會啟動 " 倒扣機制 ",同樣扣回去 10%。 萬科方面表示,經濟利潤是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計算得出的,萬科的管理層不但沒有決定權,連建議權都沒有,不具備影響或者是操控的能力。

爭論信披是否違規

隻拿積分沒拿錢

在 2018 年臨時股東大會上,萬科對經濟利潤獎金進行瞭六年來的首度信息披露,但該披露僅涉及董事會主席及總裁兩人,對所有參與經濟利潤獎金和合夥人制度的董監高成員並未進行披露,對全部合夥人分配比例的具體情況也是隻字未提。

而在譚華傑的話語中透露出,萬科采用經濟利潤獎金制度的初衷就是為瞭給股東創造價值。即便如此,六年來未予以披露,萬科也遭遇信披方面的責難。針對市場的質疑,譚華傑則直言,沒有披露的原因是後來沒有出現相關事實,以及時間點的問題。

"2010 年萬科變更瞭獎金制度,做瞭披露。高管惟一拿到錢的 2011 年,包含在 2010 年的高管薪酬裡合並披露瞭。在這之後沒有披露是因為一分錢都沒有拿到,隻是拿到積分。披露積分極易造成誤導,因為之後會有很多變化影響積分對應的錢 ",譚華傑具體說道。

譚華傑所說的 " 積分 " 與萬科的盈安合夥人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據瞭解,按照萬科管理層設計的制度,每年提取的經濟利潤獎全部作為集體獎金,封閉運行三年,委托第三方管理並獲取投資收益,這就是萬科盈安合夥人最早的資金池。

針對譚華傑的解釋是否具有合理性以及遲到六年的信披是否違規的問題,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稱," 獎金制度是否需要披露,要看該制度本身的設定,取決於該制度是否會對股東權益形成重大影響、對股價形成影響的重大事件 "。

王智斌具體解釋稱," 由於重大性的判斷並無非常具體的界定標準,如果公司管理層無從判斷,出於審慎和尊重股東知情權的原則,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

回應王石合夥人收益

實際隻有 2 億多元

在本輪萬科薪酬制度調整話題中,萬科高管究竟取得瞭多少收入也頗受外界爭議。尤其是萬科前董事會主席王石來自合夥人制度的收益被計算為高達 8.3 億元。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從萬科事業合夥人計劃曝光,並不斷增持萬科股票之後,萬科高管在其中獲得的收益,以及杠桿情況的信息披露一直是關註的焦點。尤其是隨著萬科的股價不斷上漲,通過資金計劃持股的制度設定到底是為瞭激勵還是謀私利被外界和部分股東質疑。

" 王石通過合夥人資金計劃獲得的實際股票收益應該是 2 億多元,而不是自媒體寫的 8.3 億元。" 針對薪資收益問題譚華傑指出,這是股票增值的收益,跟萬科本身的成本和支出沒有任何關系。" 其實王石連 2 億元都拿不出去,因為萬科不斷有新的合夥人進來,新的人在幫前面的人付利息,所以最後在分錢的時候不可能按照當初買的錢多少再按現在退回去。待王石兌現的時候,會由所有合夥人通過合夥人大會決定支付多少,真正給出的錢會明顯低於市價。" 譚華傑進而表示:"1.7 億元的薪酬說法也不正確,但即使按照這個數字,過去七年,王石平均每年拿到 2000 多萬元。與其他企業相比,作為萬科這樣體量的公司,王石這樣的創始企業傢的薪酬並不算高。"

2 月 23 日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調整公司董事和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帶來的結果就是獨立董事的漲薪。此前,萬科獨董劉姝威發佈公開信,稱寶能旗下鉅盛華違規通過資管計劃持有萬科股份,不應延期持有。

對此,萬科董秘朱旭也回答瞭外界提出的提高董事、監事薪酬的理由。她以部分上市公司的薪酬數據舉例指出,其他公司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在 50 萬 -80 萬元之間,而且萬科銷售規模十年間增長瞭 10 倍,但董事、監事薪酬方案自 2007 年沿用至今,顯然已不可適宜。

按照本輪萬科調整獨立董事薪酬方案,獨立董事每月領取的職務薪酬由 2.5 萬元翻番至 5 萬元,未在公司全職工作的其他董事和監事每月領取的職務薪酬由 1.5 萬元翻番至 3 萬元。 股東大會後萬科發佈的公告顯示持股 25% 的二股東寶能對萬科的薪酬調整投出瞭棄權票。北京商報記者 董傢聲 劉鳳茹 / 文 白楊 / 制表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