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遠:個稅改革最有價值的內容被集體漠視瞭

03-06

文 | 馬光遠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甘肅撲騰話傳承人

為大大打 Call

中國目前個稅制度之所以沒有起到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僅僅在於起征點太低,而是整個稅制在制度設計上需要全方位的顛覆。

除瞭對個人不同收入來源采取相應的分類外,還采用綜合個人所得稅制。

"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 " 這幾個字,才真正應該有熱烈的掌聲。

李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在看直播的時候我註意到,李總理在讀 "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 時並沒有打算停頓,但代表聽到這句話時卻強行 " 插播 " 熱烈掌聲,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在代表中的共識可見一斑。

應該承認,提高個稅起征點肯定會降低工薪階層的稅負,但是,每次 " 兩會 " 被炒得極熱的個稅起征點卻是個稅改革中對工薪階層減負最沒有價值和意義的。目前的個稅起征點是 2011 年確定的 3500 元,如果本次調整提高到 5000 元(這已經是最大可能瞭),工薪階層能少交多少稅?告訴大傢,每個人隻能省可憐的不到 20 元。很顯然,如果大傢知道提高個稅起征點每個月隻能省這麼一點稅,對此事肯定不會這麼熱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不會每年不厭其煩的在這個問題上糾纏。

事實上,中國的個稅制度設計的不公平,不僅僅在於個稅起征點比較低,個稅起征點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和因收入差距不斷拉大而引發的社會階層的矛盾,但中國目前個稅制度之所以沒有起到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僅僅在於起征點太低,而是整個稅制在制度設計上需要全方位的顛覆。甚至可以肯定地說,起征點低是中國個稅制度中最不值得關註的問題。放眼世界,個稅的價值在於調節收入分配,其要義在於窮人不交稅,中等收入者少交稅,而富人多交稅。而目前中國個稅的設計恰恰相反:富人沒交多少稅,廣大的中低收入階層成瞭納稅最重要的群體,從而偏離瞭個稅本身的公平和正義,這是中國個稅制度的最大殘缺。

在美國,將近 50% 的工薪階層隻承擔瞭聯邦所得稅的 5%,10% 的最高收入者承擔瞭個人所得稅的 60% 多,1% 的最高收入者承擔瞭 30% 多,從而形成瞭比較完美的 " 倒金字塔 " 的稅收負擔結構。而在中國,占人口 20% 的富裕階層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個稅的比重 10% 左右,中低收入階層繳納的個稅占個稅的比重在 60% 左右,從而形成瞭以窮人為主要納稅主體的奇葩的稅收結構。

出現這種尷尬結果的根源特別是,就稅制而言,中國的個稅采取分類所得稅制度,這是一落後於國際潮流的,隻有極少數國傢實行的稅制,這種稅制對個人所得分類進行征收,根本不考慮納稅人傢庭負擔和支出的抵扣制度。與國際上流行的綜合稅制相比缺陷明顯。對不同性質的所得分享計征,難以全面、完整地體現納稅人的真實納稅能力,從而造成所得來源多、綜合收入高的人少納稅甚至不納稅,所得來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多納稅的不公平現象。

正是因為分類所得稅有以上弊端,從目前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的歷史脈絡看,現在很少有國傢實行單純的分類所得制,而是實行綜合與個人分類所得結合的混合稅制,除瞭對個人不同收入來源采取相應的分類外,還采用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將其全年的收入納入計稅范圍,避免瞭收入項目多反而繳稅少的制度悖論。

而在稅收抵扣項目的設計上,國外除瞭為低收入階層提供瞭專門的稅收抵免項目之外,還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傢庭負擔和贍養人口的實際情況,允許納稅人就其贍養人口的多少和實際負擔扣除一定數額的生計費用,這些合理的制度設計,在一定程度上均衡瞭稅負,給個人所得稅本身的制度結構嵌入瞭個性化和人性化的內核。我國當前的抵扣項目完全按照納稅人個人的支出來進行設計,既無視中國 " 鄉土文化 " 中傢庭收入負擔的傳統,更無視個人收入承擔整個傢庭支出的事實。

正基於此,在中國個稅改革上,業界一直呼籲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全面的調整和修正,除瞭個稅起征點不合理,更重要的是符合國際個稅潮流,拋棄分類所得稅制,建立起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稅制,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實際負擔和支出,使得個稅真正成為調節貧富差距的工具,而不是劫貧濟富的工具。

財政部長肖捷在學習十九大報告的專題文章《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中也提出,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是 " 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優化稅率結構,完善稅前扣除,規范和強化稅基,加強稅收征管,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功能。" 按照這個方向,未來的個稅將全面過度到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稅制,在抵扣方式上,會綜合考慮傢庭負擔,實現由目前的以個人為單位納稅向以傢庭為單位納稅的轉變,在制度設計上體現對納稅人贍養人的支出的扣除。同時,考慮到中國民眾在住房、教育、醫療等領域支出占個人收入的比例,以及目前這些領域的改革舉措的不當導致個人支出的大幅攀升,應當允許這些支出從個人所得稅中的減免或者退稅措施。

通過一系列稅制的配套改革和整體的設計,真正實現稅負合理和公平。這才是個稅改革的核心和重點,我們很多委員代表,空有一腔熱心,但在做提案的時候很少做功課,眼睛裡隻盯著無關緊要的起征點,對真正影響個稅公平的核心問題看不到或者不知道,這真的是撿瞭芝麻,丟瞭西瓜。

而從代表委員 " 插播 " 掌聲的情況看,代表委員聽到要提高起征點就激動的鼓掌,但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最有含金量的卻是 "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 " 這幾個字,這意味著,中國個稅整體改革已經啟動,分類與綜合稅制會成為未來的方向,老百姓的大病、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甚至房貸的利息支出都有望合理抵扣!此處,才真正應該有熱烈的掌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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