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日,深陷倒閉和跑路傳聞的酷騎單車發出一紙 " 酷騎單車後續使用及退押金事宜的通知 " 稱,北京的辦公室將暫停辦理押金退還業務,用戶退押金都要去位於成都的公司。而另一傢以 " 體驗好、管理精細 " 自居的小藍單車近日也陷入崩盤危機。
新華社記者初步梳理發現,目前公開已知的有 6 傢共享單車企業倒閉,據芝麻信用提供的數據,粗略統計造成用戶押金損失已經超過 10 多億元,亟需盡快拿出應急解決方案。
企業倒閉押金難退
有企業提出 " 大不瞭一人一輛騎回傢 "
小藍單車素來以 " 體驗好、管理精細 " 自居。此前,先是有員工在某職場社交平臺發佈消息,稱小藍單車宣佈解散,拖欠員工工資。隨後,不時有這傢公司工作人員在朋友圈轉賣辦公傢具的消息傳出。近日,公司位於北京的總部已人去樓空。
記者本月中旬曾到酷騎單車位於北京市通州區萬達廣場 B 座的總部實地探訪,看到前來退押金的人絡繹不絕排成長隊。由於押金難退,甚至催生瞭代辦退費的黃牛。
酷騎單車隨後發佈公告稱,拜客科技將代替運營酷騎單車的管理和運維工作,但不包括債務。北京的辦公室將暫停辦理押金退還業務,用戶退押金都要去位於成都的公司辦理,如果不方便去成都,則需要聯系公佈的三個退還押金專線電話。但記者多次撥打均為占線。
記者調查發現,除瞭拖欠供應商巨額款項之外,問題的焦點均集中在用戶押金退回上。小藍單車一位用戶說,早在 10 月 15 日他就申請瞭退款,但一個多月沒有動靜,甚至 APP 中的退款信息都無故消失瞭。
APP 停止更新、服務器下線,消費者想要退回押金隻有去公司總部或上網找黃牛。北京一位用戶告訴記者,退押金還需要各種各樣的驗證," 從市區到通州把錢退出來實在不容易,萬一證件沒帶全還要多跑幾趟。找黃牛又擔心被騙,而且還要支付額外的手續費。"
面對退押金困局,不少公司甚至提出以車抵押金的辦法。酷騎公司前 CEO 高唯偉曾表示,酷騎單車的造車成本是 650 元,能夠覆蓋 298 元的押金," 大不瞭一人一輛騎回傢 "。
企業押金 " 專門賬戶 " 僅為一般存款賬戶
資金第三方監管有名無實
伴隨著共享單車的誕生,巨額押金問題一直備受關註。今年 8 月份,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瞭一份《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保守估計,到目前為止,僅共享單車領域的存量押金規模近 100 億元。
有知情人士表示,多數單車企業都沒有采用第三方存管方式,且存在著為保持現金流而挪用押金的現象。而且大多數資料及手續均按照一般存款賬戶開立標準辦理,銀行無須履行三方監管義務。
今年 9 月,小鳴單車曾聲稱用戶押金是專款專用,委托第三方華夏銀行監管。但華夏銀行方面表示,小鳴單車在華夏銀行廣州分行開立的結算賬戶為一般存款賬戶,該行無須履行第三方監管義務。
酷騎單車曾稱在民生銀行設置瞭 " 專門賬戶 "。但據民生銀行北京分行透露,酷騎單車在民生銀行開立的隻是一般存款賬戶,銀行 " 並未與該公司開展任何實質業務合作 "。
可以退的押金難退回一直困擾著消費者。20 日,深圳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立法舉行聽證會,押金處理等成熱議話題。來自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從 2017 年 1 月至今,已受理超過 1 萬宗關於共享單車的投訴,99% 為押金難退的問題。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剛表示,盡管有諸多法律法規的限制,用戶的權益卻並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證。現在我國第三方監管體系建立還不完全,不返還押金最多算是違反瞭對用戶的承諾,承擔違約的相應責任,而該項資金是否被監管,就目前而言,尚未有相關強制性規定。
盡快拿出具體應急處理方案
加快建設信用機制保障行業持續發展
共享單車滿足瞭公眾短距離出行需求,在解決出行 " 最後一公裡 " 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瞭積極作用。不少專傢認為,為促進共享單車市場的健康發展,應該由政府、企業和用戶三方聯手,政府管理部門出臺管理細則,加強監管 ; 企業在保障用戶權益的前提下,建立信用積分系統、設置信用制度來激勵用戶規范騎行等。對於已經出現的押金問題,要盡快拿出具體應急處理方案。
不少專傢表示,以押金為代表的傳統抵押租賃的機制,已經不適應共享經濟的發展特點,且易引發風險積聚。亟需引入信用機制,推動免押金服務,防范化解風險。
交通運輸部在共享單車發展指導意見中也提出,鼓勵共享單車企業提供免押金服務。
據芝麻信用總經理胡滔介紹,今年 3 月,芝麻信用與小藍單車合作,有 100 萬左右用戶享受瞭免押金服務,免押額度 2 億元左右," 這部分消費者的權益在這件事上得到瞭保障。"
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院長、中國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認為,共享經濟依然大有可為,但破題的核心在於信用建設。" 今天的共享經濟門檻太低且邊界比較模糊,如果不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將會影響共享經濟未來的規模和效率。"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中國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為,共享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監管要跟上,應及時制定適用於共享經濟所具有的跨區域、跨行業和網絡化特點的法律,厘清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