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起訴支付寶索賠 2 元 質疑個人信息遭非法搜集

03-21

俞先生稱,其在北京樂友公司購買牙膏使用支付寶結賬,事後發現支付寶客戶端默認勾選瞭 " 授權淘寶獲取你線下交易信息並展示 ",其在線下店鋪的交易信息被提供給支付寶、淘寶、天貓。俞先生認為上述四公司共同侵犯瞭其對個人信息被收集、利用的知情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向其道歉、刪除其個人信息數據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各 1 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瞭此案。

原告俞先生訴稱,其到北京樂友公司運營的 " 樂友北京清河店 " 購買牙膏,並使用支付寶進行支付。支付完成後,俞先生發現支付寶的 " 支付完成 " 頁面最後一行以很小的字體顯示 " 授權淘寶獲取你線下交易信息並展示 ",並在其前面設置瞭 " 默認勾選 "。為查詢個人信息是否被泄露,俞先生在尚未對支付寶客戶端進行任何進一步確認操作的情況下,立即打開淘寶客戶端進行登陸查看,發現其剛剛在北京樂友公司發生的交易詳細信息(包括商品信息、店鋪信息、交易價格等)已經顯示在淘寶客戶端的訂單中。隨即俞先生又打開天貓客戶端進行登陸查看,發現上述交易信息也已經顯示在天貓客戶端的訂單中。為避免之後的交易行為再次被泄露,俞先生打開支付寶客戶端,在剛剛的支付完成的頁面上取消勾選授權,點擊 " 完成 "。此時,俞先生帶著疑慮試圖通過購買其他商品,驗證取消授權是否確認完成。然而,在俞先生再次購買寶寶面巾紙,用支付寶客戶端進行支付後," 支付完成 " 頁面中再也找不到 " 默認勾選 " 的 " 授權淘寶獲取你線下交易信息並展示 " 字樣,致使其無法操作選擇取消 " 默認勾選 ",且其之後的多次交易仍然立即顯示在淘寶客戶端和天貓客戶端的訂單中。

俞先生認為,其商品交易活動、行蹤等均屬原告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北京樂友公司作為與俞先生發生商品交易的經營者,將俞先生在其店鋪的交易信息非法提供給支付寶公司;支付寶作為網絡支付平臺,在向俞先生提供支付服務的同時非法收集其商品交易的詳細信息和行蹤活動,違背瞭網絡服務經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的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且在未獲得俞先生明示同意的前提下,還將非法收集的上述信息提供給淘寶、天貓;淘寶、天貓作為網絡經營者同樣違背瞭前述原則。四被告的上述行為共同侵犯瞭俞先生對其個人信息被收集、利用的知情權,以及授權他人利用的自主決定權等權利。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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