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消費陷阱,隱藏在網絡刷單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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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1 日,央視《新聞直播間》曝光麗江古城兩傢客棧涉嫌通過電商平臺進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及存在服務品質低下、誘導消費等行為。麗江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 12 日晚發佈消息稱,當日涉嫌通過電商平臺進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的兩傢涉事客棧已由古城區正式立案,並根據初步調查取證情況,對兩傢涉事客棧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責令其停業整頓、配合接受調查。 ( 央視 )

央視報道披露,麗江有所謂連鎖客棧,自己刷單炒信,刪差評,虛假宣傳,態度惡劣,簡直沒有基本服務。比如宣傳照與實際居住環境天差地別。投訴有蚊子還被前臺調侃羞辱 " 養蚊為寵,一隻一百,打死索賠 ";推銷騷擾,回扣牟利,不從就逼你退房;差評後,先利誘刪帖,後威脅騷擾 ……

這和傳說中的 " 黑店 " 標準,幾乎項項吻合。但是,奇怪的是,大傢似乎對此容忍度還較高。雖然新聞後,也是動輒數萬跟帖評議,曝光以來,連續幾天雄霸熱門榜單,但是有一點值得註意:網民雖有戲謔,但話裡話外,就一個意思,這難道不是必然麼?對此還值得故作驚詫?

沒有一窩蜂去懟無良商傢,客棧老板,而是不少人語帶譏諷或溫和質問,怎麼還有人排隊去 " 交智商稅 "?好像被坑還不夠慘,反而先要省思自己的 " 旅行住店、投宿吃飯 " 的常識瞭。而這種輿論氛圍,可能又和店傢的有恃無恐,相輔相成,互相作用。

正常社會,不管是旅遊還是任何其他市場。公平誠信守法依規,應該是一個最基本的市場準則,也該是社會共識。也就是說,消費者出遊前,不需先查坊間流傳的防坑防騙鬥智鬥勇的寶典指南,真遇到消費陷阱糾紛,該投訴投訴該報警報警,自有相應行政處罰或涉嫌違法的直接法律接管。

但是,某些重點旅遊城市或景區,何以成為民間口碑黑洞,成為大眾自認陷阱率畸高,被宰是常態不坑是意外,不值得給自己添堵,遇到寧可繞道走的奇葩地域,這就很值得反思瞭。而近年屢屢專題整治,甚至長期執法整肅,卻仍有某些經營者 " 再豪華就不是客棧,那就是酒店瞭 " 的理直氣壯,有恃無恐。

細究之下,所 " 恃 " 何物?不見得這兩傢所謂客棧背後就有多麼大背景多硬關系。所謂客棧何以比正規酒店還硬氣,還敢耍無賴?或許就在於它不那麼 " 正規 ",它沒有那麼多國際通行硬標準。這其實是下階段針對性執法的抓手。哪怕在古城內,它也不是飛地,也該法治市場一視同仁。而至於刷單炒信、刪差評,威脅,相關電商領域也有執法標準,隻要願意俯身落實,沒有誰敢叫囂養專咬人的寵物蚊。

曝光後," 麗江兩傢客棧涉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已被停業整頓 ",這是必然,但好景能否長久,還看日常執法而不是應急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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