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子公司”倒戈背後

11-30

迅雷大數據公司正上演著子公司手撕迅雷集團老板的戲碼。迅雷金融爆料稱迅雷 CEO 陳磊通過玩客幣騙局非法 ICO、非法集資。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11 月 28 日上午 11:26,迅雷官方微博率先發表瞭「關於『迅雷金融』相關業務公告」:

迅雷發佈公告稱,迅雷金融、迅雷易貸、迅雷小遊戲、迅雷愛交易系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的業務,並非迅雷集團旗下業務。迅雷已正式撤銷品牌和商標授權,並要求其全面停止對迅雷商標的任何使用。

公告稱,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迅雷金融」、「迅雷易貸」、「迅雷小遊戲」等以「迅雷」品牌冠名的相關業務宣傳露出、流量入口等,目前已在迅雷產品、官方網站中全部下線。大數據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納入迅雷戰略規劃和業務佈局中,迅雷從未對其進行任何背書和擔保,經營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大數據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擔。

下午 5 點左右,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微信「迅雷蜂鳥金融」中公告表示:

迅雷大數據和迅雷金融,其字號名依法註冊,受法律保護,不存在撤回品牌一說,今後仍將以迅雷大數據和迅雷金融標識開展業務。

迅雷大數據公司和子公司迅雷金融公司是經迅雷董事會批準設立,並由迅雷投資入股的子公司,其商標使用權和流量資源,受協議保護。網傳謠言來源是迅雷旗下網心公司負責人陳磊,是陳磊以其同時擔任迅雷 CEO 之身份便利,打擊報復迅雷大數據公司不願在陳磊開展的玩客幣違法違規活動中同流合污的單方面行為,並不是迅雷集團按照公司治理規程審慎決策後的違約表示。

迅雷金融在公告中特別提到,迅雷 CEO 陳磊開展的非法發行玩客幣活動,沒有使用任何區塊鏈技術,是個頂風違反 7 部委文件,利用非法交易所,非法傳銷群體,變相 ICO,非法集資的騙局。迅雷大數據公司的負責人因為玩客幣非法經營行為也受到監管部門的詢問,將積極配合監管調查。

兩則公告一出,對迅雷股價已經產生瞭影響——近期漲幅超過 500% 的迅雷股價,隨即出現跳水——迅雷低開 17 個點,並在震蕩中小幅回升,至 11 個點。

而從一來一往的公告中,部分玩客雲用戶已經受到瞭一定輿論影響,並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玩客幣的市場。在一些論壇上,一些用戶提到「自己可能運氣太差,迅雷股票剛上車就要脫層皮」;一些人開始慶幸「幸虧自己沒有搶到」;一些人甚至認為「是不是迅雷已經收到瞭某種打擊信號」;但有些人也堅定認為「這就是迅雷大數據對於迅雷集團的報復」。

晚上 7:07,迅雷集團於當晚再度公開回應:

迅雷集團名義的所有行為是迅雷董事會指導下進行的公司行為,目的是為瞭維護股東和股民的權益不受侵害,保障迅雷品牌不受損害。

迅雷集團已經向深圳市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發送瞭律師函,要求全面停止對迅雷商標的任何使用。迅雷集團收回品牌授權是對用戶和股東的保護行為。

對於大數據公司聲明中對迅雷 CEO 陳磊和迅雷集團毫無事實根據的誹謗和詆毀,迅雷集團會堅決通過法律手段包括不限於民事、行政和刑事途徑進行追訴。

當晚 10:29,迅雷大數據公司就「迅雷網絡陳磊模糊焦點 請直面玩客幣技術真相」再次反擊迅雷集團:

迅雷大數據公司表示至今未收到迅雷集團的任何律師函,請陳磊停止欺騙公眾;迅雷大數據公司對金融業務保持高度敬畏,因玩客幣的牽連被政府約談過;再次提到迅雷大數據公司對於玩客幣部分的表述真實無誤;呼籲各界朋友瞭解玩客幣真相,請業界技術專傢考察玩客幣。

迅雷集團和迅雷大數據公司之間的關系

根據 PingWest 品玩(微信號:wepingwest)的瞭解,如今,迅雷集團產品(不包括迅雷金融旗下產品)正在進行和迅雷金融產品的切割——「迅雷金融」、「迅雷小遊戲」等業務已經從迅雷產品和官網上下線。

而事情的聚焦點在於迅雷旗下網心公司負責人陳磊,是否通過其同時擔任迅雷 CEO 身份之便利,對迅雷大數據公司展開單方面的報復,而迅雷大數據公司是否也因迅雷集團先行發出的公告,對集團陳磊的玩客雲業務進行一次反制。

迅雷集團和迅雷大數據公司之間是怎樣的關系?

迅雷大數據公司是迅雷在 2016 年 8 月投資的企業,迅雷集團投資 1000 萬,占股 43.16%。

而在 2017 年 1 月 10 日,迅雷大數據公司發生股權變更,使迅雷占股下降至 28.77%,並失去董事會席位。而天津市相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占股由 10% 增加至 30%,迅雷大數據公司第一股東從迅雷集團改成相成科技。

迅雷集團透露,這次股權變更的背景是「在沒有經過任何迅雷公司董事會批準、內部審批流程和有明顯嚴重利益受損且不知情的情況下,迅雷公司對該公司以迅雷名義進行的業務已經缺乏瞭監督和管理的途徑。」

如今,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已並非迅雷集團,而是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迅雷法務部負責人、政府關系負責人,也曾兼管迅雷集團行政職務的於菲。

2016 年迅雷大數據公司成立以來,迅雷大數據及其子公司開發設計瞭一系列面向迅雷用戶的準金融或類金融產品,其中包括「迅雷愛交易」、「迅雷金融」、「迅雷易貸」、「迅雷小遊戲」等。

根據中國經營網的報道。2016 年 9 月,成立於 2015 年 11 月的深圳市迅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迅雷信息」)股權被全部轉讓予迅雷大數據。幾乎在同一時間,迅雷大數據又先後成立瞭深圳市迅雷經濟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迅雷咨詢」)與深圳市迅雷貿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迅雷貿易」)。此後,迅雷旗下所有與金融相關的產品均出自上述 4 傢企業之手。

相關媒體資料顯示,成立最早的迅雷信息註冊瞭包括「蜂鳥金服」「律師貸」「執業貸」在內的商標,以及開發瞭一款名為「蜂鳥金融」的 APP。同時,迅雷大數據則於 2016 年 9 月下旬註冊瞭多個以「愛交易」為關鍵詞的商標,以及多個域名。同時,迅雷大數據開發的 APP 最後也定名「迅雷金融」,該 APP 目前在售產品以公募基金為主。

迅雷大數據推出的產品「迅雷愛交易」,號稱「0 成本、無風險」「8 元低門檻」「史上最快交易,10 秒開戶 30 秒入金」「40 倍杠桿高」「24 小時隨時提現」。該產品的高杠桿、無風險、大回報等宣傳當時被指「頂風切入市場」,而在 4 月 1 日下線交易系統。

中國經營網指出其金融領域可能涉嫌「非法推介外匯業務」。2017 年 10 月 27 日,賬號主體為迅雷貿易的微信公眾號「迅雷愛交易」推送瞭一篇名為「金拱門的小秘密(內有福利)」的文章。所謂「福利」,指的是用戶通過原文鏈接在一傢名為「紫蜜蜂金融」(www.zimifin.com)的外匯交易平臺上開戶、交易或邀請好友,即可獲得一定天數的迅雷會員,並領取一定額度的美元紅包。

該記者就該平臺的資質進行查驗調查,發現這是一傢註冊於香港的介紹經紀商(IB)。其主要代理境外外匯交易平臺在中國內地的推廣業務。SL 是新西蘭外匯交易平臺 SL Industrial Trader,其受新西蘭金融監管機構(FSP)的監管。而據外匯交易平臺資質查驗網站「FX110」信息顯示,該平臺提供的 FSP 註冊號 544126 查到公司 SL INDUSTRIAL CO LIMITED,該公司沒有獲得 FMA 牌照,沒有零售外匯資質。

而早在 2006 年 3 月,中國銀監會就發佈公告稱,「未經中國銀監會許可,任何外國機構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宣傳、推介外匯交易業務,或通過互聯網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提供外匯交易服務。」

2017 年 6 月,迅雷大數據又推出過一款名為「瘋狂猜漲跌」的遊戲。是指以「上證指數」或「虛擬指數」作為投註對象,玩傢在一定時間內競猜指數「超過」或「不超過」某一具體數值,從而實現籌碼轉移的遊戲。當時有業內人士認為「瘋狂猜漲跌」疑似為賭博遊戲,該遊戲擁有典型的「二元期權」特征。而其實際運營方是「深圳市迅雷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可以根據下註比例調節賠率。

當時,迅雷方面對於媒體的回復是——深圳市迅雷集團具備互聯網經營業務許可,「瘋狂猜漲跌」是其金融團隊開發的金融產品測試活動。

關鍵人物於菲?

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實已並非迅雷集團,而是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迅雷法務部負責人、政府關系負責人,也曾兼管迅雷集團行政職務的於菲。於菲是這個金融集團的關鍵人物。

迅雷提到,迅雷集團投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投資協議未經董事會批準,未經公司審批流程,協議裡有多處不合理之處。

根據「天眼查」提供的企業資料。天津市相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最大股東是於菲,於菲個人持股達到 66.67%,不隻如此,其中之一股東天津葆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也是於菲 100% 控股的企業。

而另外一傢股東企業深圳市紫米谷網絡科技合夥企業的股東裡也有於菲百分百持股的天津葆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另外一傢天津市瑞趣科技合夥企業的股東裡有疑似於菲的親屬於蕾。

查詢迅雷大數據的股權結構,除瞭迅雷和老兵基金,瑞趣之外,相成科技和天津葆光網路技術都是於菲的全資子公司,於菲手上握有迅雷大數據公司 40% 的投票權。

召回迅雷品牌

於菲是迅雷集團對迅雷大數據公司失去控制之後的最大受益人。

迅雷集團表示,於菲獲得上述歸屬於菲的股權,卻從未實際履行任何出資義務,於菲未實際支付一分錢就獲得多傢公司的股份。

「在迅雷股權被稀釋之後,迅雷大數據公司修改瞭公司章程,更改為未來修改迅雷大數據的公司章程隻需 50% 以上的股東批準。即迅雷在此公司無任何話語權和董事席位,也缺乏對迅雷大數據業務的監管能力。也造成瞭今天迅雷集團對迅雷大數據相關業務的黑盒。因此,迅雷集團需要發出聲明,來避免迅雷用戶是因為信任迅雷的品牌而參與迅雷大數據的 P2P、現金貸等業務。迅雷集團為瞭保護用戶的權益,以及保護股東的利益,需要堅決停止對迅雷大數據的品牌授權。」

迅雷集團提到,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中存在多處顯失公平的項目:

1、於菲所負責的迅雷法務部簽署瞭對迅雷非常不平等的合同條款:即迅雷需要每天、無償的、免費的提供 3000 萬的迅雷 UV 流量給到迅雷大數據公司,按照每個 UV 20-30 元的行業均價,3000 萬 UV 的價值相當於 6-9 億元,這意味著迅雷集團每天需要都要給迅雷大數據公司價值 6 億到 9 億的流量。

2、在於菲負責迅雷集團法務部時,迅雷集團對迅雷大數據公司簽訂瞭不合理的品牌授權,授權為單方面權益輸出,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分公司,都免費的並且終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以迅雷名義從事任何事情,並且可以不通過迅雷的知曉、不給迅雷以董事會席位。

2017 年 11 月,媒體開始報道「迅雷做現金貸股價暴漲,監管層終於要出手瞭」,迅雷集團才開始瞭解到迅雷大數據公司在做的業務可能涉嫌違法,於是對迅雷大數據公司展開瞭解,2017 年 11 月 22 日,發現於菲作為迅雷大數據公司的董事長已經更改為鄧延。由於董事長在工商那邊的手續,隻需要董事會決議就可以變更,迅雷又沒有董事會席位,所以並不知曉。

而針對玩客雲業務,迅雷集團提供給 PingWest 品玩(微信號:wepingwest)一份股東公開信——

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公告中涉及對迅雷公司和 CEO 陳磊個人誹謗行為,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展開調查。玩客雲相關業務均符合國傢相關法律法規,作為共享經濟區塊鏈業務的創新探索,玩客幣作為用戶分享閑置帶寬、存儲資源的獎勵,其發放過程中迅雷及網心科技從未向用戶收取一分錢,不存在集資行為。對於玩客雲業務的誹謗造謠,迅雷集團會用法律手段維護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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