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內訌升級:迅雷大數據實際控制人涉嫌利益輸送

11-30

橫空出世的玩客幣、連續飆升的股價和一場突如其來的內訌,把沉寂已久的迅雷又一次拽到瞭公眾面前。

事件要從玩客幣說起。

今年 9 月,迅雷上線瞭區塊鏈產品玩客幣。這是基於玩客雲智能硬件、依托雲計算和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數字資產,形式類似於比特幣。玩客幣的分配模式僅限於挖礦獎勵、運營開支和創始團隊激勵,用戶可以通過貢獻礦機硬件能力、帶寬流量以及存儲大小來獲取玩客幣。

巧的是,玩客幣上線時期,正當監管叫停 ICO 之時。隨著 ICO 被一刀切,比特幣交易所關停,玩客幣成為瞭幣圈投機者的下一個目標。玩客雲搖身一變成為礦機,價格一度漲至 3000 元。而玩客幣的價格也從最初的 0.1 元,最高飆升至 10 元左右。

整個 9 月,迅雷股價一直在 4 美元左右徘徊,而從 10 月 17 日左右開始,玩客幣帶來的一輪瘋長行情令人猝不及防。截至 11 月 24 日,迅雷股價達到瞭歷史最高點—— 27 美元,足足翻瞭近 6 倍。

然而,迅雷的好景不長。

11 月 28 日,迅雷與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爆發瞭激烈的內鬥。

當日上午 11 點,迅雷在官方微博發出公告,稱迅雷金融等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的業務,並非迅雷集團旗下業務,撤銷其品牌和商標授權。

但迅雷大數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下午 5 點便快速予以回擊,稱迅雷大數據與迅雷金融均是依法註冊,此外,還尤其指責瞭玩客幣業務並未使用區塊鏈技術,是變相 ICO。

其中,迅雷大數據在聲明中強調,迅雷大數據和迅雷金融,其字號名依法註冊,受法律保護,不存在撤回品牌一說。並且,迅雷大數據公司和子公司迅雷金融公司是經迅雷董事會批準設立,並由迅雷投資入股的子公司,其商標使用權和流量資源,受協議保護。

而迅雷則對迅雷大數據聲明中所提到的 " 協議 " 提出瞭異議。

就在剛才,迅雷發佈聲明稱: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已並非迅雷集團,而是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迅雷法務部負責人、政府關系負責人,也曾兼管迅雷集團行政職務的於菲。

首先,迅雷集團投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投資協議未經董事會批準,未經公司審批流程,協議裡有多處不合理不公平之處。其次,2017 年 1 月 10 日,迅雷集團公司由原定持股 43.16% 變為 28.77%,這一過程也未經迅雷集團董事會批準,未經公司審批流程。

並且,迅雷對 36 氪表示:

迅雷董事會並不知曉,也未批準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設立。而迅雷大數據公司對迅雷及迅雷產品進行誹謗和詆毀,可能原因是因為其實際控制人——迅雷高管於菲在迅雷集團不知情的情況下傾吞上市公司的資產,涉嫌職務犯罪,意圖使用故意抹黑等手段試圖轉移輿論視線。

以下是迅雷的最新聲明:

簽訂明顯不公平條約,原迅雷高級副總裁於菲涉嫌利益輸送

經迅雷公司內部調查,原迅雷高級副總裁於菲在任職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涉嫌利益輸送。

其中包括,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並未經過公司正常審批流程,協議中也存在多處顯失公平和有損公司利益的條款。

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內容包括:迅雷的義務包含需要每天、無償的、免費的提供 3000 萬的迅雷 UV 流量給到迅雷大數據公司,按照每個 UV20-30 元的行業均價,3000 萬 UV 的價值相當於 6-9 億元,這意味著迅雷集團每天需要都要給迅雷大數據公司價值 6 億到 9 億的流量。

與此同時,迅雷集團對迅雷大數據公司給予單方面品牌授權,授權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都免費的並且終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以迅雷名義從事任何事情,並且可以不通過迅雷的知曉、不給迅雷以董事會席位。與此同時,迅雷占股下降至 28.77%,並失去董事會席位。

對於上述內容,迅雷都並不知曉,也未被告知。

需要指出的是,該不平等條款是在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於菲在擔任迅雷法務部負責人過程中簽署。

根據目前迅雷大數據公司的股權結構可以看出,於菲當時為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兼迅雷法務負責人、迅雷政府關系負責人,卻同時對迅雷大數據公司有非常大的控制權和利益關系。

而根據公開資料,相關利益企業天津市相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最大股東是於菲,於菲個人持股達到 66.67%,不隻如此,該合夥企業的 GP 天津葆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也是於菲 100% 控股的企業,即天津市相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 30% 迅雷大數據公司投票權均由於菲實際控制。

而另外一傢股東企業深圳市紫米谷網絡科技合夥企業的 GP 也是於菲百分百持股的天津葆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即深圳市紫米谷網絡科技合夥企業持有的 10% 迅雷大數據公司股權的投票權也由於菲掌握;另外一傢天津市瑞趣科技合夥企業的股東裡有疑似於菲的親屬於蕾。因此,於菲至少掌握瞭迅雷大數據公司 40% 的投票權和決策權。

值得關註的是,於菲通過明顯不公平的協議獲得上述歸屬於菲的股權,卻並未在獲取股權時實際履行任何出資義務,也就是說,於菲未實際支付一分錢就獲得多傢公司的股份和控制權。而迅雷支付 1000 萬元以及免費 3000 萬的迅雷 UV 流量和迅雷免費品牌授權,卻僅僅持有 28.77% 的股權,而且無任何董事會席位。

目前,對於事件相關人員是否涉嫌違規操作及利益輸送,迅雷表示會請相關執法、監督部門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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