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商起訴刷單平臺第一案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落槌。法院認為,杭州簡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炒信的行為違背瞭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並擾亂瞭電商平臺的經營秩序,一審判決簡世公司賠償阿裡巴巴經濟損失 20.2 萬元,宣判後雙方均未提出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電商平臺起訴炒信公司
2016 年 12 月初,阿裡巴巴集團正式遞交起訴書,起訴簡式公司刷單的行為影響瞭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信譽與市場競爭力,狀告傻推網涉嫌嚴重危害市場競爭秩序,索賠 216 萬元人民幣。此案也成為 " 全國首例電商平臺狀告刷單平臺案 "。
2017 年 2 月 15 日,此案一審開庭。簡世公司代表人也是刷單團夥組織者的楊某在庭上表露出悔意,稱如果早意識到組織刷單違法,就不會參與。但他同時表示,不同意阿裡巴巴的起訴請求,表示民事訴訟需要證明被告行為的損害後果,阿裡巴巴起訴的刷單行為隻是一種宏觀的社會現象等。
法院認定不正當競爭 判賠 20 餘萬
法院審理查明,杭州簡世公司於 2014 年成立傻推網,商傢在此平臺上發佈刷單任務," 刷手 " 接單並提供服務,商傢支付給 " 刷手 " 費用的 20% 將作為傭金被傻推網收入囊中。此外,長期有刷單需求的商傢可以 " 入會 ",會費有 268 元 / 月和 1980 元 / 年兩種。一直以來,該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就是傭金和會費。
2016 年 7 月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線索,反映簡世公司存在違法刷單炒信行為,檢查發現該公司經營的傻推網頁面顯示內容存在諸如 " 刷單平臺 "、" 任務中心 " 以及 " 傭金 " 字樣,辦案人員調取瞭客服的聊天記錄,查明簡世公司炒信刷單行為。簡世公司被罰 8 萬元。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簡世公司經營的傻推網組織刷單,違背瞭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從而破壞原告努力營造的公平、透明、誠信的網絡購物環境,損害瞭原告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法院一審判處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20.2 萬元,被告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 新規
刷單炒信最高罰 200 萬
對於網購來說,評價是引導銷量的重要因素。刷單制造虛假銷量和好評,商品卻以次充優,讓消費者防不勝防。幾元錢能買一條好評,一兩千元能升一顆鉆,一些網絡平臺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刷單幾乎成為一條暴利產業鏈。
針對這種情況,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現行法的條款進行瞭完善,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第二十條明確," 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