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兩會期間,對獨角獸上 A 股的政策暖風不斷吹來。
由於錯失瞭 BATJ 的中國資本市場,監管層為瞭吸引更多優秀公司的回歸進入,前有對符合四行業內的 " 四新 " 獨角獸敞開發審大門,並為樣板企業富士康的 IPO 進程提供即報即審特殊通道;後有財新曝出第一批入圍的 8 傢 CDR 名單已出爐,除瞭 BATJ(百度、阿裡巴巴、騰訊、京東)四傢外,攜程、微博、網易以及香港上市的舜宇光學也位列其中。
目前正在走即報即審特殊通道高速 IPO 進程的富士康,或許是 A 股變革的先聲,是增加 A 股 IPO 的適應性和包容性,以期能夠在未來吸引獨角獸企業留在 A 股上市的舉措。盡管新政尚在敲定之中,但監管層的態度和決心卻在不斷升溫。
消息的曝出,最大的受益者無疑便是這些期望回歸,但又苦於門檻的中概股公司瞭。
當然,在一系列政策便利來開路之時,行業的獨角獸企業大佬們也紛紛高覺悟性地齊聲表態:如若條件允許,自然願意回歸 A 股!
為何多傢境外公司有回歸意願?
有人統計,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大約有近半已經表達瞭準備回歸境內資本市場的意圖,其中約 1/3 已經開始籌劃私有化。與當年紛紛想方設法出海相反,如今中概股回歸儼然成為一種潮流。而作為一種市場行為,中概股回歸本身的意義及影響,站在不同的角度,人們自然會有不同的看法。
1、中概股回歸 A 股存在巨大套利空間
除瞭中概股回歸 A 股的私有化過程中,大量收購小股東手裡的股票來推升股價,存在著巨大的套利圈錢空間外,A 股公司的估值水平明顯高於海外市場同類公司,且前有巨人網絡和 360 這兩傢中概股公司成功回歸 A 股,並在市值上實現瞭比退市時增長瞭近 5 倍的造富神話,同時也不斷地誘惑著那些擁有回歸 A 股意願的海外獨角獸公司們。
2、獲得更好的再融資渠道
一方面,由於境內外市場在融資結構上的差異,以及中概股在美集體整體受到冷漠、並慘遭長期 " 估值歧視 " 的窘境;另一方面,雖然在海外市場 IPO 門檻相對較低,且效率高,不少中概股原先不符合在境內上市的條件,轉道海外後得以 IPO,但要再進一步發展卻遇到瞭困難。而融資困境的出現,也使得它們在尋求企業擴張方面不得不把眼光移到境內,回歸則有利於部分企業價值得到客觀充分體現,並且通過再融資獲取進一步發展的契機。
3、中概股在美頻頻出現水土不服的信息披露現象:
由於 A 股市場和國際市場的差異,導致這些在外圍市場上市的中概股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現水土不服的現象。境外市場監管嚴、違規成本高,而且存在做空機構隨時做空的狀況,遠赴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企業,其在海外資本市場的生存壓力遠遠要大於國內市場。
諸如一些在美國上市的龍頭企業由於受到公司業績的影響遭到集體訴訟,如阿裡巴巴、百度、優酷土豆,微博、陌陌,原因是是發佈虛假或者誤導性的信息。導致其在國內充裕的流動性、良好的知名度和品牌效應等不到充分體現出來,慘遭遭冷遇融資功能大幅縮水。而在中國 A 股這個投機市場中,講故事遠比緊靠做公司業績圈錢要來的好一些。
所以,即使中概股私有化回歸面臨著諸多挑戰和困難、以及時間成本上的不確定性,但 A 股市場的高估值溢價、高流動性、再融資功能等優點對中概股公司仍有明顯吸引力,這也是中概股公司決定私有化的主要動力和推動股價上漲的主要邏輯。
中概股獨角獸回 A,是價值發現還是借道收割?
自古以來,A 股市場就是一個欲望泛濫之地,加上漲停板制度的原因,不少獨角獸即使回歸,短期內在二級市場也隻會被各類大資金爆炒估值和股價,而欲望泛濫的散戶則基本都是無緣於享受期間的這段暴漲的,但更多的卻會成為爆炒後的接盤俠,等待著被收割的命運。
前有暴風科技回歸 A 股拉出 29 個漲停板、被巨人網絡借殼的世紀遊輪拉出 20 個漲停板之類的瘋狂炒作就是典例,而對於最近的四千億市值大型高端韭菜收割機 360 的誕生記,通過那近 20 個漲停板和過去爆炒回歸的中概股經驗也可以得出類似套路:後續如果沒有相應的業績支撐的話,四千億是選擇怎麼上來的,最終還得選擇怎麼跌回去,接盤的永遠隻苦逼的散戶而已。
都知道迎獨角獸回 A,為的是讓投資者能共同享受獨角獸成長的紅利,但別再是以價值發現來收割散戶瞭。
VIE 架構的中概股回歸,CDR 模式成可能性方案
由於新經濟企業雖然很多是 VIE(協議方式實現海外上市主體對境內經營主體的控制權)架構,也普遍存在 AB 股的安排(同股不同權),有的甚至一直未能盈利,而證監會如若通過發行 CDR(中國存托憑證)而不是直接發行 A 股,則可繞過諸多法律和政策障礙,包括公司法對 " 同股不同權 " 的限制,證券法對 IPO 的盈利要求等,作為一種折中的安排,也體現出內地欲與海外資本市場一爭新經濟 " 獨角獸 " 的姿態。
那麼,到底什麼是中國存托憑證(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CDR)呢?
其實說到底,可以簡單理解稱為一個上市、融資的工具,其作用便是讓境外上市公司將部分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當地保管銀行,並由中國境內的存托銀行發行、在境內 A 股市場上市、以人民幣交易結算、供國內投資者買賣的投資憑證,從而實現股票的異地買賣。
不過,引入 CDR 機制也並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其能否獲得實質性推動以及具體細節仍然有待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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