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紀念幣支付遭拒,紀念幣能當錢花嗎?

03-01

去年 11 月和 12 月,傢住北京天通苑的李先生兩次在傢樂福超市購物時,拿出建軍 90 周年紀念幣支付,但是都遭到瞭收銀員的拒絕。李先生一怒之下將超市告上法庭,認為超市侵犯瞭公民使用法定貨幣的權利,要求超市書面道歉,並支付 1000 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這件事情引起瞭大眾的熱烈討論,爭論點有兩個:一是紀念幣能不能當作普通人民幣去支付?二是超市拒收紀念幣到底有沒有錯?

近幾年,紀念幣收藏及投資逐漸走入瞭大眾的視野之中,從猴年紀念幣、航天紀念幣 / 鈔、抗戰勝利 70 周年紀念幣、雞年紀念幣、建軍 90 周年紀念幣到剛剛發行的狗年紀念幣,每次都受到熱捧,每次銀行剛開通預約渠道就幾乎處於秒空狀態。

而央行的發行數量也在大幅增加,比如前幾年的羊年紀念幣總共發行量為 8000 萬枚,到瞭次年的猴年紀念幣,發行量就增加到瞭 5 億枚,今年發行的狗年紀念幣發行量則是 3.5 億枚。

紀念幣每人有限定兌換數量,有些人為瞭對多兌換一些,還讓傢人都足額預約,一傢子能兌換一二百枚。但兌換這麼多枚真的有必要嗎?融 360 理財分析師並不贊同這種行為。

根據央行規定,上述所提到的紀念幣確實都屬於國傢法定貨幣,面值 10 元,等同於 10 元人民幣,可以在市場上正常流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普通紀念幣屬於法定貨幣,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拒收,並且禁止妨礙人民幣流通。而李先生使用的建軍 90 周年紀念幣確實是法定貨幣,可以正常流通。

聽起來好像是沒錯,但是傢樂福超市方有自己的見解。

首先,國傢每年發行的紀念幣數量巨大,且發行的種類也有很多,這裡面包含普通的紀念幣,也包含貴金屬紀念幣,普通紀念幣包含普通金屬紀念幣和紀念鈔。普通紀念幣可以流通,紀念幣上標示的面額與人民幣同價,貴金屬紀念幣面額隻是象征性的貨幣符號,並不表明其真實價值,不能流通。除瞭央行發行的紀念幣,其它金融機構比如銀行也會發行一些主題紀念幣或紀念章。

比如 2017 年發行的建軍 90 周年紀念幣一套共 10 枚,隻有一枚屬於可流通的法定貨幣,普通人很難去鑒定或區分到底哪些屬於法定貨幣,而超市商店等經營機構也沒有甄別紀念幣的能力。

總之,雙方各有各的道理。

融 360 理財分析師認為,紀念幣確實是國傢法定貨幣,也可以在市場流通,但是與人民幣相比,畢竟太過小眾,普通人和機構並不能識別這種貨幣,無法辨別真偽。

案例中的李先生第二次去超市購物,明知道收銀員會拒收,還非得使用紀念幣支付,而且還安排其他人為自己錄像,明顯是想取證並且為難超市。現在線下掃碼支付非常便捷,即使身上沒有現金、銀行卡,也沒必要非得使用紀念幣。

老百姓兌換紀念幣大多是看中其收藏價值,沒有誰會真的拿它來消費,如果李先生真想把紀念幣花出去,完全可以去銀行兌換成等額的人民幣,銀行有辨別紀念幣的能力,肯定不會拒收。

總結起來就是:紀念幣是可以流通的法定貨幣,但是並不意味著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把它當作人民幣一樣花出去,如果你不想要瞭,建議去銀行兌換成人民幣。

最後融 360 理財分析師還要提醒一下大傢,2018 年狗年生肖紀念幣第一批已經預約兌換完畢,第二批預約兌換將在 4 月份,預約時間為 4 月 16 日 -4 月 19 日,兌換時間為 4 月 21 日 -4 月 30 日,兌換銀行仍然是國有四大行,每個地區對應一傢銀行。

如果你第一批忘記瞭預約,或是沒預約上,那麼可以抓住第二次機會。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