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子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階層固化和觸動利益哪個更可怕
轉自:櫻桃小房子(ID:ytxfz8);作者:陳小瑛
在目前 " 鼓勵租房 "、各地相繼出臺 " 租售同權 " 的政策背景下,公租房與商品房業主之間的利益爭奪開始浮出水面,如何協調,化解房子帶來人民內部矛盾,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近日往上流傳一則消息,昨天下午 2:30,北京市住保辦組織召開《北京市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小區分隔治理工作部署會》,市規劃國土委、市城管、市住建委及各區相關部門、三十餘傢存在配建項目公司代表參加。
會上主要精神如下:
1、分隔問題中央、市委書記、市長高度重視,是市政府重點掛牌督辦問題。
2、要求存在分隔措施的項目於 8 月 31 日前自行拆除。
3、9 月 1 日起各部門將組織專項檢查,如未拆除的進行強制拆除。
4、對不予拆除的單位列入黑名單,不排除采用資質、網簽等方式處罰。
5、對商品房業主有分隔承諾的開發商,做好商品房業主溝通及賠償工作。
6、各區縣是第一責任人,同時各街道辦等需做好拆除後的居民意願協調工作。
7、會上點名兩個項目,為龍湖西宸原著及龍湖天璞。
其實,這不是北京第一次管瞭,2015 年開始,北京住建委就發過通知,商品房配建的保障房小區,依規劃建設的活動場所、幼兒園、綠地等設施應為全體業主共同享有。
因為這幾年北京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或自住房的項目越來越多,而一些開發商為瞭保證商品房品質,人為將小區隔開。配套設施等都集中在商品房這一片,保障房的區域則少得可憐。
之後北京也發過幾次通知,但隻要求小區物業自己整改,並沒有強制拆除,所以大傢都沒放心上。
這一次點名的兩個項目,西宸原著及龍湖天璞,實際上就是商品房和自住房的矛盾,前者是單價 8 萬元的普通商品房,12 萬元的別墅,後者是 2.2 萬元的限價房。前者的物業費是 10 元 / 平米,後者是 3.3 元。
矛盾的焦點在於,價格和物業費都相差幾倍,是否該享受同等公共服務和設施,是否該用柵欄隔離。
深圳最近也因為公租房和商品房同在一個小區,入住後,引發雙方互撕。
深圳龍崗信義金禦花園,832 戶商品房的業主和 726 戶公租房的業主,展開瞭鬥爭,商品房業主自發組織,拉起瞭橫幅,拒絕商品房和保障房共享花園和車位。商品房是花錢買的,交的物業費也不一樣。
成都在今年上半年,也出現因為爭奪學位房資源,普通商品房和豪宅商品房業主之間的戰爭。
我先說下這個問題的前沿。
這十年來,很明顯,由於貨幣超發,信貸分配不均衡,導致社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與行業有關,誰最先拿到銀行貸款,由於工資和價格在短期內不會發生變化,那實際購買力就會提升,有助於公司拓展業務。
而後面拿到貸款的公司,由於工資和商品價格已經上漲,實際購買力肯定就下降瞭。
什麼意思?
比如央行 09 年放 4 萬億出來,到瞭銀行系統,通過貨幣創造,以 4 的乘數算,也有 16 萬億的信貸資金流向各行各業。
但這個錢,不是一下子就全部放出去的,肯定有一些行業最先拿到貸款,比如房地產行業,所以過去這些年,為什麼首富最多的就是地產行業,因為信貸寬松,資金首先都是流向房地產的,公司賺錢瞭,在房地產公司上班的員工,收入肯定也會水漲船高,那他們就可以比別的行業最先買的起房。
錢多瞭,對金融行業的員工來說,業務太好做瞭,自然,收入增幅也是最快的,所以金融業的平均工資排名第一,他們的購房能力也是最強的。
而越晚拿到貸款的,就越是貨幣超發的最少獲益者。等你公司終於拿到貸款瞭,賺點錢可以給員工漲工資瞭,但房價已經越長越高,員工越來越買不起房瞭。
所以,越是大公司,雪球可以越滾越大,因為銀行都是送上門求著你貸款,那你的業務就可以快速擴張占領市場,像滴滴一樣,前期都是用錢砸,各種補貼你打車,小公司你有錢去砸嗎,敢跟他們去拼嗎。中小企業,貸個一千萬還得求爺爺告奶奶,公司業績增長慢,員工的收入自然也會增長慢。
由於這種信貸資源的不公平分配,在貨幣超發,金融擴張階段,由於我們每個人所處的行業不同,就造成瞭貧富差距越拉越大。
《21 世紀資本論》那本書那麼火,其實就說明瞭社會貧富差距為什麼會越拉越大,這是過去十年全球量化寬松,導致的一個必然結果。
所以會造成越來越多的社會底層人的不滿,導致民粹盛行,才會有英國脫歐,美國特朗普當選的黑天鵝爆發。
對中國而言,這十年房價翻瞭十倍,拉開社會貧富差距的,無疑是你有沒有房子,有多少套房子。
在一線城市,一套 100 平米的房子,按平均值算,起碼是 500 萬以上,你有房,就代表你是有產者,尤其是在世俗的眼光看來,起碼你成功在一線安傢瞭,就算是混的不錯,回到老傢跟同學朋友去攀比時,倍有面子。
這也是個功利的社會,讀各種 MBA,商學院,真的是為瞭學東西嗎,不是,都是為瞭去混圈子。每個人都指望在更高層的圈子裡獲得信息,利益。而對比自己差的人不屑一顧,因為沒有他需要的東西。
住別墅的,看不上住高層豪宅的,住高層的看不上住樓梯的,有房的看不上買限價房、人才安居房的,而這些人看不上租房的,租房的可能也看不上住農民房的。
這就是商品房和保障房的矛盾之源,買商品房的人,不願意將蛋糕與租房的人分享。
這樣的階層固化,到底該不該打破?
兩千多年前的秦國與楚國,秦國重視的是人才,而不是你的出身,百姓可以看到從屌絲變成高富帥的明確途徑,可以看到希望,就會朝著目標去努力,保證著階層的流動性。
而楚國,重用的都是公族和貴族,變法傢觸動貴族利益就會被萬箭射死,明顯的階級固化,平民出身的傑出人才,看不到出頭之日,沒有前進的動力,自然不會為瞭目標努力。
所以秦國最終能滅瞭楚國。
歷朝歷代更替的故事,好像都大同小異,前期打天下時,為瞭強盛,都可以做到公平,而到後期,階層往往容易固化,越來越多的資本和權力聚集在少數人手裡,既得利益者不願意讓利,社會貧富差距大,底層人水深火熱,所以就會起來鬧革命,然後又更新換代。
我們各地正在推的租售同權,可能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打破階層固化,觸及既得利益者的一個舉措。而大力推崇公租房,也是為瞭保障社會底層人的居住權。但這個對縮小貧富差距,可能仍無濟於事。
話題扯遠瞭,商品房和保障房,到底該不該混合居住?
今天我內心也是矛盾的,無法分辨誰對誰錯。看到下面這段話,又感到隱隱作痛。
因為每個人所處的利益角度不同,這個問題恐怕是扯不清。因為站在誰的角度,都覺得自己很無辜。
先說買商品房的業主,也許是通過自己的奮鬥,窮極幾代人的積蓄好不容易買瞭一套房子,成功晉級中產階級隊伍,尤其是在一線城市,有瞭房子,無形中就有一種優越感,享受保障房的人也許是不勞而獲,努力比自己少,憑什麼享受的回報一樣。如果奮鬥和不奮鬥的人享受的都一樣,誰還去奮鬥。
再說住保障房的人,或許不是自己不夠努力,但自己選擇的職業,即使兢兢業業奮鬥一輩子,也買不起房子,低收入階層,沒有好的出身,不能拼爹,更是望房興嘆,但城市也是需要一些基層服務人員的。
從政府角度而言,在商品房小區配建保障房,選擇混居,可能原本是想讓低收入階層能與高收入人群享受同等社會服務,減少社會矛盾,促進階層交流,減少社會的仇富心理。
我們到底該如何權衡利益?在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權的同時,又讓靠自己能力購買商品房的人減少怨言,也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考量的。
歡迎大傢留言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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