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男孩捐器官 揭器官捐贈的要求

03-27

在廣東揭陽揭西縣五經富鎮,一名 15 歲男孩因半個月前的一次意外事故導致腦死亡,3 月 25 日,傢人在悲痛之餘,決定捐獻他的器官,讓他的生命以另一種形式延續下去。

半個月前,15 歲的陳欣在上學路上,因意外事故從高處跌落,經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在醫院接受系統救治後,病情仍不見好轉。3 月 23 日,醫生判定陳欣已經腦死亡。

醫生:除瞭腦功能受損之外,肝、腎、心臟等器官的功能,都還可以。

陳欣的傢人在悲痛之餘,決定將他的器官捐獻出去,幫助更多的人。

陳欣的姐姐:當時住院的時候我們也很無助,我們也能體會到其他人,在等待活下去希望的那種心情,所以在得知弟弟沒有希望醒來之後,我們(就想)能不能幫幫別人。

一次有效的捐獻,不僅可以救助好幾個人,也可以為那些瀕臨崩潰的傢庭,點燃新的希望。

醫生:他捐獻瞭角膜、心臟、肝臟、兩個腎臟和胰腺,也就是說他把能捐獻,能使用的器官都捐瞭,能夠使四個人獲得新生,兩個人能重見光明。

器官捐贈的要求

器官供體的基本要求:

1、無惡性腫瘤(原發腦腫瘤除外);

2、無艾滋病;其他傳染病,在特殊情況下,為瞭挽救生命,在采取積極防治措施後亦可考慮;

3、無嚴重的全身感染;

4、有關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

心臟供體的要求:

1、達到器官捐獻的基本要求;

2、均為腦死亡患者;

3、年齡 ( 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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