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綁定車輛就不能銷駕照分瞭?誤傳!

02-27

近日,朋友圈都在轉發新的駕駛證規定,稱 3 月 1 日起,不能用自己的駕照隨意幫人銷分瞭,除非是綁定瞭對應車輛。

此消息一出,引發許多網友討論。

有叫好的,認為可以讓不少司機提高遵守交規的意識,也有噴交管部門增加車主麻煩的,還有感慨自己再也不能賣分賺錢的 ……

更有不少車主擔心分不夠,趕忙抓緊時間找人銷分,這幾天把車管所和交警大隊擠得是水泄不通。

沒想到,今天下午 17 點多,北京交警卻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上發佈瞭權威解讀,稱"3 月 1 日起,不綁定備案就不能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違法 " 系誤讀。

↑ 北京交警微信公眾號

↑ 北京交警官方微博

原來,公安部交管局將在 3 月 1 日統一對全國電子眼處理系統進行升級,並調整相應政策,駕駛人既可以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 " 交管 12123" 等網上渠道自助處理。

其中,網上自助辦理需要進行實名註冊並綁定對應車輛,不通過網上渠道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依然可以通過各交通支、大隊執法站窗口辦理。

這麼看來,之前大傢擔心分不夠扣不能找人銷分也就是虛驚一場瞭,不能網上辦還是可以現場辦的。" 黃牛黨 " 們的飯碗也沒摔。

不過,新增的這個網上渠道的確能方便大部分的車主,隻要不是嚴重違章,實名認證一下網上處理還是非常便捷的,親友之間互相綁定也可以在駕照分告急時及時幫忙。

如何實名認證呢?

兩種方式:

使用交警官方 APP" 交管 12123"

01 / APP 綁定隻允許申請綁定本人名下車輛和 1 輛非本人名下機動車。

02 / 綁定的必須是個人機動車,且必須是小型汽車或小型新能源汽車。

03 / 綁定後,如果有扣分和單筆罰款 200 元及以下的違法行為,都可以直接在 App 上繳款處理。

交警大隊、車管所窗口面簽

01 / 現場辦理除瞭綁定自己的車輛外,還可以綁定其他駕駛人,均需要帶上身份證和機動車駕駛證,並且本人必須到場才能辦理。

02 / 最多可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 3 輛。

03 / 歷史累計綁定不得超過 5 臺車輛(包括已在 " 交管 12123" 手機 APP 上綁定的)。

04 / 同一機動車隻允許最多被 3 個用戶同時綁定。

哪些違章可以自助處理?

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即: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 200 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 12 分),且發生在綁定備案日期後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

以下六種情形不適用:

01 / 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

02 / 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綁定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

03 / 駕駛人通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 12 分及以上的;

04 / 駕駛人或被綁定的機動車屬於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

05 / 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臺、終端傳輸范圍內或無法通過自助平臺、終端處理的;

06 / 其它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屬於上述情形的,駕駛人需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最後需要特別註意的是,現在采用微信以及支付寶,來進行電子眼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也要在 12123 這個手機 app 上進行綁定,大傢可以自己用手機下個 12123 研究研究,隻能幫你們到這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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