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馬”賠野馬 100 萬,遭反殺的品牌可不止它!

01-25

說到抄襲時間,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是屢見不鮮的事。在國內,因為抄襲事件而鬧上法院的品牌多不勝數。而在這些多不勝數的品牌起訴事件中,大傢較為熟悉的或許是當年的 " 喬丹 " 告 " 喬丹 " 事件,還有 " 新百倫 " 事件,但是這兩個國外的知名品牌都遭遇 " 反殺 ",不僅敗訴,還需要賠償。

而在汽車界也是如此,就在這個月初,四川野馬在 2016 年正式對福特旗下品牌 MUSTANG 起訴,狀告其中文名涉嫌商標侵權。

說到野馬,或許大傢對四川野馬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這個品牌,但是對於福特野馬卻尤為熟悉。或許大傢認為,福特野馬咱們從認識汽車,接觸汽車開始就這麼叫瞭,怎麼就侵權瞭?但從法律上來講,福特野馬還真的涉嫌侵權,因為四川汽車公司在 1986 年就已經註冊瞭 " 野馬 " 的商標,而福特 MUSTANG 在中國註冊 " 福特野馬 " 的中文則是在 2006 年。根據法律,法官大人也隻能判決四川野馬勝訴,並由福特 MUSTANG 賠償四川野馬 100 萬。

咱們且不說四川野馬對福特 MUSTANG 的起訴是有意還是無意,但至少在 " 炒作 " 上,四川野馬是成功瞭。至少讓國內外很多關註時事的人都知道瞭四川野馬這個品牌。此時的福特 MUSTANG 估計還處於 " 一臉懵逼 " 的狀態。不過,敗訴雖然不爽快,但是福特 MUSTANG 在國內的跑車銷量第一,還算是有點安慰,當是破財擋災。

當然,在汽車歷史上,遭遇到反殺可不單單隻有福特 MUSTANG,比如說下列這幾例,簡直是經典反殺案件。

雙環本田

在 2003 年,本田 CR-V 的到來,定義瞭城市 SUV 的基礎,其銷量也十分可觀,此時自然被不少的品牌妒忌。於是乎當年的雙環推出瞭一款與之競爭的車型— S-RV。

值得高興的是,在當年自主品牌居然能某款車型居然能搶奪瞭不少合資車型的銷量,這也造就瞭雙環有史以來的銷量巔峰。而本田便一怒之下把雙環給告瞭,於 2004 年正式上訴。

這一場官司從 2004 年一直打到瞭 2015 年,結果是本田給雙環賠償瞭 1600 萬。因為,在本田起訴雙環之後,雙環第一時間控訴本田 " 心存不軌 ",宣稱本田在 S-RV 上市時控訴雙環,這是對於我國自主品牌的打壓,封殺,壟斷 ······,這可以說是歷史上侵權案最大的反殺案例。

路虎陸風

路虎起訴陸風事件,相信大傢都知道,而最終路虎敗訴也是廣為人知的事,其敗訴的理由是路虎極光雙門版 " 抄襲 " 瞭路虎極光四門版本,所以當時路虎申請的專利無效,因為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要求 " 外觀設計具有明顯區別 "、"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 " 的規定。

因此,路虎不僅沒有發泄內心的怒火,更是遭遇反殺,簡直是火上澆油。但是判決已下,路虎也沒有掙紮之地,隻能說算瞭吧,算瞭吧。

寶馬雙環

寶馬控訴雙環抄襲事件,可以算是反殺,也可以不算,在德國時,寶馬控訴雙環 CEO 車型抄襲寶馬 X5 是成功瞭,這也算是地方保護吧。而來到意大利,寶馬同樣以同樣的理由控訴雙環,卻遭到駁回,德國是你 " 傢 ",意大利可不是。當然,意大利這樣的判決也算是地方保護,畢竟雙環 CEO 的經銷商可都是意大利企業,如果停止銷售該車型,其損失也不小。

茶哥結語:其實,從寶馬控訴雙環事件中就可以看出,地域有一定的決定因素。像是本田控訴雙環,雙環以 " 道德 " 的名義反殺本田,可以說很機智,畢竟在當時,自主品牌屬於萌芽時期,地方扶持也是必然的,所以大傢也就別再問為什麼眾泰不被告瞭。不過,抄襲這種做法對於廣大群眾來說,還是可恥的,雖然大部分自主品牌都做過這樣的事,但是這其中絕大部分的自主品牌都走上瞭正規,開始自主研發,比如說吉利,奇瑞,長安等等,如今這些正向研發的品牌一個個也混的風生水起。此外,即使福特野馬不能再叫野馬,但對於群眾而言,說到野馬更多的還是福特野馬,這是無法改變的。最後,至於兩次反殺成功的雙環,在 2016 已經被撤銷瞭乘用車生產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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