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黃有龍因收購萬傢文化,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監會處罰,一時成為市場的焦點,萬傢文化現更名為祥源文化。
然而黃有龍本人卻並不認罰 ...
黃有龍控股的港股上市公司順龍控股發佈公告稱,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東黃有龍,以及公司執行董事趙政,已打算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陳述和申辯意見並要求舉行聽證會。
根據公告,證監會將會復核申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如經證監會復核成立,證監會將按照前述事實、理由和證據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
受龍薇傳媒收購萬傢文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影響,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萬傢文化收盤價為 9.03 元,較 2017 年 1 月 17 日股價下跌 63.88% ,不少投資者損失慘重。
股價坐上“過山車” 股民要求賠償
受龍薇傳媒收購萬傢文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影響,萬傢文化的股價一度猶如坐上過山車,許多投資者出現瞭損失,不少投資者已開始考慮要求索賠。
萬傢文化涉案期間的股價走勢
2016 年 11 月 28 日停牌,停牌時萬傢文化股價為 18.83 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復牌後,最高漲至 25.00 元,漲幅高達 32.77%。
2017 年 2 月 8 日,萬傢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時股價為 20.13 元,停牌期間公告股東股份轉讓比例由 29.135% 變更為 5%。2017 年 2 月 16 日復牌,當日下跌 8.49%,第二個交易日下跌 6.89%。
2017 年 4 月 1 日(休市),萬傢文化公告《解除協議》,次一交易日下跌 2.39%,2017 年 6 月 2 日,萬傢文化股價跌至最低點 8.85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萬傢文化收盤價為 9.03 元,較 2017 年 1 月 17 日股價下跌 63.88% 。
浙江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厲健表示,到目前為止,全國已有近百位股民,向其來電來函,咨詢索賠事宜。這些股民的虧損從幾萬到幾十萬元不等。目前,已有一些股民,正在辦理委托手續。另外已經有多傢律師事務所表示願意為受損股民提供無償法律服務,幫助他們追討損失。
祥源文化將成為第一被告
龍薇傳媒信息披露違法案,源起於上市公司股權變動的信息披露違規,而祥源文化卻將因此受到股民的訴訟。
律師厲健表示,第一被告肯定是祥源文化。因為它是上市公司,龍薇傳媒和趙薇夫婦等人的相關信息,都是通過祥源文化發佈出來的。此外,由於龍薇傳媒、趙薇夫婦等人也是被證監會處罰、認定信息披露違規的,所以也會被列為共同的被告,要求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律師還表示,萬傢文化雖然已更名為祥源文化,但上市公司的更名不影響股民的起訴索賠。
哪些投資者符合獲取賠償的條件?
厲健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和處罰告知的內容,初步確定,索賠條件是 2017 年的 1 月 12 日到 3 月 31 日期間,買入萬傢文化的股票,並且在 4 月 1 日之後,把股票賣掉,或繼續持有的股民,可以參加索賠。
以上的索賠條件隻是律師初步確定的,最終誰能索賠要由法院來決定。
專傢提醒:名人效應要警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表示,“龍”也好,“薇”也好,這兩個字本身,確實是帶有符號性。而中國的投資者,對於這樣的名人效應非常關註。所以,在這種名人效應下的信息披露,在法律規范的執行方面應該更加嚴格,以免對投資者造成重大的損害。
由於信息虛假披露,龍薇傳媒以及趙薇和黃有龍本人也都受到瞭證監會罰金和市場禁入的嚴格處罰。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表示,這基本上屬於頂格處罰,因為證監會隻能夠在證券法所規定的范圍之內做出處罰。從處罰的實際內容上,以罰款為例,證券法規定是 30 萬到 60 萬,從證監會的擬決定來看,對目標公司做出瞭 60 萬罰款,對於龍薇也是處以瞭 60 萬罰款,所以就罰款本身來講,應該說幾乎是頂格。但輿論對於罰款 60 萬的普遍看法是認為太低,違法成本和可能獲得的收益不成比例。借鑒成熟市場的做法,如果股民集體起訴索賠,考慮到股權收購終止之後的股價大跌,萬傢文化以及趙薇夫婦可能面臨巨額索賠。一些市場人士認為,這一索賠實際上也關乎中國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和法治。
而就媒體對萬傢文化為何沒有向龍薇傳媒索要 1.5 億違約金的疑問,葉林表示,從常規角度來說,如果一方當事人違約,且又是比較大的金額,而守約方又是上市公司,或是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東,要是把 1 億多都放棄,總要有一個合理的說法。因為如果放棄,相當於給上市公司造成瞭一個損失。這一部分如何善後,也需要進一步依法處理。未來案件如何發展,我們將持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