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用體系防范信用風險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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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隨著經濟發展、互聯網滲入大眾生活並產生信息 " 爆炸 ",建設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呼聲越來越高。

11 月 15 日,國傢發改委發言人介紹宏觀經濟運行情況時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信息現已超過 107 億條,連通 42 個部門、所有省區市和 50 傢市場機構,並與國傢人口庫建立瞭信息核查與疊加機制,形成瞭法人和非法人信用信息數據庫以及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進展的同時,信息開放亦更進一步。包括 " 信用中國 " 網站 2.0 版改版上線,對註冊用戶開放與個人身份相關的更多個人信用服務;數據共享專區連通 20 餘傢市場機構,每天可提供網站 50 萬條數據的調取權限;完善聯合激勵懲戒機制,規范聯合激勵懲戒對象的認定、共享、獎懲、修復、退出和保護等機制。

現代社會,信用的意義得到瞭進一步加強和更明晰的呈現。以信用為價值內核的契約關系,廣泛存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無論市場交易還是社會合作,遵守契約都是道德前提。改革開放近四十年後,中國經濟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日趨復雜,信用正在成為驅動市場經濟發展的支柱力量,也成為社會成員相互合作、共同行動的價值紐帶。

實際上,相較於政府主導的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完善,企業信用平臺建設更是有聲有色。阿裡巴巴、騰訊、京東都有各自的信用體系,如阿裡巴巴的芝麻信用,不但適用於集團旗下的購物、支付平臺,還與共享單車等其他企業合作,共同使用。騰訊、京東亦可根據用戶信用情況,予以購物、支付乃至借貸等方面的便利。

當然,企業因掌握資源有限,且涉及商業壁壘,不可能替代政府主導的信用體系建設。決策層近年對此亦逐步重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 " 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 ";2014 年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 — 2020)》,提出瞭信用體系建設的整體思路和基本原則;去年 6 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強調,加強信息公開與共享,提高執行查控能力建設,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構建 "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 的信用懲戒大格局,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社會信用缺失現象,本質上是由信息不對稱引起的。建立信用信息平臺,縮小社會主體間的信息差距,是維護社會信用的有效手段。進入大數據時代,數據以整體數據的形態呈現,信息技術使建立社會信用數據庫成為可能。可以更快地發現數據變動的趨勢,及時預測未來的信用風險。既可正面激勵,還能對失信行為予以防范和懲戒。

就目前而言,信息化技術等客觀條件已日趨成熟,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最主要的困難在於政府部門化和屬地化管理,未來政府部門應打破利益壁壘,破除地區藩籬,這也有利於服務型政府的構建。

新型社會治理提倡多元參與、協同共治。總體來說,建立社會信用體系需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的治理功能,建立多維度、網絡化的信用治理體系。換言之,政府、企業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將整合三者在社會治理中的資源,形成優勢互補局面,從而全面降低社會信用成本。

十九大報告提到要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社會信用體系無疑是內涵之一。因此,應充分發揮現代信息資源優勢,早日實現信用信息的公開、透明、共享,破除信息交流的障礙,防范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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