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消費金融借錢 到底是不是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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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 " 愉見財經 " 給大傢講個故事。聽完故事,就能知道消費金融們計息的那些秘密瞭。

" 買手機就像沒怎麼花大錢似的 "

故事的主人公叫小牛。有一天小牛去買手機,並在兩款相差數百元的機型之間猶豫不決——他顯然更喜歡貴的那款,但又想省點錢買臺便宜的。

某消費金融公司的駐店銷售員 " 幫 " 瞭小牛的忙,用分期付的方式讓小牛 " 安心 " 地選瞭貴的那款:3900 元的手機,辦一個消費貸,當場隻需要付首付 800 元,餘下的分兩年來還,這樣每個月隻需要付約 265 元。

" 愛生活,愛品質,夢想不能等過期,細水長流築未來。" 這是小牛拿到的一份分期購產品說明小貼士上的說辭。

銷售員還說,趁年輕時辦一些小額貸款、積累一些信用記錄,這對未來有好處,以後買車買房貸款都更方便。

這些 " 話術 ",如果是你,會不會被打動?反正小牛是深以為然。一頭,他盤算著自己每月零花錢有個 3、4 千呢,之後每月才拿個 200 多元來還款,感覺沒壓力,頓時買新手機這件事兒,就像沒怎麼花大錢似的;另一頭,小牛的父親是建築承包商,也經常需要信貸,這讓小牛打小就對 " 貸款 " 一事毫不陌生,他相信靠貸款辦事效率高。

小牛二話沒說就采納瞭靠消費信貸分期買手機的建議。這名駐店銷售給小牛講解瞭還款方式、還款日期、還到哪個賬號以後,就帶小牛拍瞭一張兩人的合影以示 " 面簽 "。小牛隨後在一份申請表的末頁簽瞭字。

小牛說他當時沒細想自己這 265 元的每月還款金額裡究竟包含瞭些什麼;他也沒細看那些 " 分期購服務內容 "、以及另一份字體和行間距小到幾乎要靠放大鏡才能逐行閱讀的 " 分期購消費貸款三方協議 "。他隻是明確瞭之後每個月不過就還個 200 多元,這就可以瞭。

他開心地拿著當場隻付瞭 800 元就買到的手機,回傢瞭。

" 這些錢都快夠我買兩個手機瞭 "

這是小牛對他人生第一筆貸款發生始末的自述,貸款日期是 2016 年 4 月 11 日。然而時至今日,他已因連續 7 個月未還款而變成逾期戶。曾想積累一些優良信用記錄的他,央行征信報告已經抹上瞭污點。給他推薦貸款的公司是某總部位於廣東的消費金融頭部公司。

買完手機的次月小牛開始還 " 月供 " 瞭,直到這時小牛才突然意識到,265 元 ×24 期 =6360 元,這意味著自己借瞭 3100 元,總共卻要還借款金額的兩倍還多。" 這些錢都夠我買兩個手機瞭 ",他在跟我電話聊這事時嘟嘟囔囔。

在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下,小牛其實算不來自己貸款的年化綜合成本是百分之幾,但 " 兩倍還多 " 的大概念,讓小牛自稱 " 氣得睡不著覺 "。他以為自己掉進瞭一傢高利貸公司的坑。

但 " 高利貸 " 的板子恐怕不是小牛想打就能打的。解剖小牛的還款,當中其實除瞭貸款利息,還包含各項必須要付的服務費用和可選服務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對借貸的利率劃瞭兩條紅線:未超過年利率 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超過年利率 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參照這一規定,36% 的年利率水平成為社會上普遍判斷高利貸的臨界點。

從小牛簽署的協議來看,若僅算利息部分,其分期購產品利率部分的定價為月 1.75%,換算成年化利率不過 21% ——僅看利息的話,算不上高利貸。

小牛一頭霧水,因為他畢竟總額要還 6360 元。他強烈感覺到自己吃虧,卻又說不上這 " 虧 " 吃在瞭哪裡。小牛的思維邏輯其實有一定代表性,這是不少金融消費者的 " 盲區 "。

" 小牛 " 們的 " 盲區 "

我因為關註這個話題,被帶進瞭兩個所謂這傢消金公司 " 用戶群 " 的微信群,其中一個群有 23 人、另一個則有近百人。進群後我才恍然大悟,這些群本身就由一批 " 逾期戶 " 集結而成、其中不乏惡意騙貸者或 " 羊毛黨 " 在群中起到輿論領袖的作用,因而群裡許多人都會抱怨 " 利息過高 "、或和小牛一樣有著 " 因為對方是高利貸,所以不敢去法院起訴 " 這樣的錯誤論調。

可是,當我問及 " 你們的貸款產品利率是多少 ",或 " 你們的月還款中有哪些組成部分 ",兩個群無一人能回答,因此也無人知道,自己還款的總量裡其實包括瞭 " 可選服務 "。換句話說,如果簽約時能讀一讀協議,這項服務完全可以不選,這筆服務費也完全可以不付。

幾乎所有人都將矛頭指向那名駐店銷售。" 他故意不說這個 "、" 他隻是叫我簽字 ",成瞭最常見的借口。

當我問及 " 既然嫌還款總額太多,為什麼當時還要辦分期 " 時,多數人認為是銷售員的 " 話術 " 起瞭作用。著重說當場能少付的金額、打散到每月的還款金額,並宣揚 " 生活品質 "、" 現金為王 " 等理念,而避免說到總額及總綜合年化成本——這樣的話術對非理性消費者而言就是一碗迷湯。包括小牛在內的群裡多名借款人表示," 當場就是腦子一熱 "," 當時沒時間細想 "。

同時,這些群裡又彌漫著一種場閾:明明誰私底下都心虛,不知道這樣拖下去讓罰息總額越壘越高最後會如何收場,但在群裡卻又互相鼓勵 " 逃廢債 ",並借此形成某種暫時的安全感。他們嘗試為逃廢行為尋找合理性,攻擊消費金融公司收高息在先,因此他們才不還款,並不覺得把數學裡 " 負負得正 " 的思維變造到法律框架裡有何不妥。

" 我的央行征信出問題瞭 "

正是在這種 " 逃廢有理 " 的場閾作用下,小牛自今年 3 月份開始也停止瞭還款。但他的憂慮卻沒有停止。

兩個月後,小牛的新問題來瞭。" 我的央行征信出問題瞭。" 他說。

他用手機端查到的央行信用報告裡已經標註 " 信用較差 ",逾期記錄在案。

小牛聽朋友說,消費金融都是些 " 民間金融公司 ",是沒權限報送征信的。他怎麼也想不通,為啥在央行征信裡,給他放貸的機構搖身一變成瞭一傢城商行。他欠瞭商業銀行的錢不還,自然上瞭征信。

這道計算題的答案是 ……

在消費金融借錢,年化成本究竟是多少?為什麼明明是在某傢消費金融借的錢,在征信報告裡看見的竟是欠瞭銀行的錢瞭?對於金融消費者有權知道、機構卻不會主動告訴你答案的這些問題," 愉見財經 " 正在進行 # 這道計算題,答案是個迷 # 系列報道,本期以消費貸為例,庖丁解牛所有潛藏在後臺的息費成本計算法。

看完這道計算題的答案便會知曉背後的原委——為何多名借款人覺得這貸款實在貴,卻說不出究竟貴在哪兒。

從小牛 3100 元貸款分期 24 個月、每月還款約 265 元的案例來看,這 265 元中,包含瞭分攤到當月的本金,以及 6 項息 / 費,後者即小牛獲貸的總成本。

成本第一項是貸款利息。月利率為 1.75%,即年化 21%。也就是說小牛每月需還上當月剩餘貸款本金的 1.75%。由於還款方式是 " 等額本息 ",因此期數越靠前,還的利息越多(因貸款餘額較大)、還的本金越少;反之期數越靠後,還的利息越少、還的本金越多。

表面上看,是消費金融公司給到小牛這筆貸款,但其背後的模式,其實是來自合作銀行的助貸,並再經由信托模式放出。因此從小牛的案例來看,在法律意義上,貸款人主體是合作信托公司,本案例裡的消費金融公司則是居間的服務機構;而在央行征信體現的資金來源上,這筆消費貸款是由銀行放出。

也因此,這塊利息實際是由機構們根據資金成本、風控和運營、以及各自在這個模式裡的話語權和議價能力,在後臺進行分潤。

成本第二項是客戶服務費,月費率為 0.75%。值得註意的是,這一費率的計算方式和利率不同,不是以 " 當月剩餘貸款本金 " 為基數乘以 0.75%,而是以初始貸款總額即 3100 元為基數,因此每個月都產生固定收費 23.25 元。

客戶服務費,在這個案例裡,是實則作為居間服務機構的金融公司所收取的。所謂 " 客戶服務 ",其收費名頭是因向借款人提供瞭紙質文檔、電子文檔保管、調閱服務,還款渠道維護,還款信息查詢、還款提醒等服務。

成本第三項是財務管理費,月費率為 1.125%,也是以初始貸款總額即 3100 元為基數,因此每個月都產生固定收費 34.88 元。

財務管理費,也由作為居間服務機構的消費金融公司收取的。所謂 " 財務管理 ",其收費名頭是向借款人提供瞭消費貸款咨詢、將借款人推薦給實際放貸人等服務;其中還包括瞭一項所謂免費提供的代收代付服務。

以上三項成本構成 EIR(即包括利息、財務管理費、客戶服務費在內的實際有效利率),是借款人無從選擇而必須支付的。因其中兩項服務費是以貸款初始金額為基數,因此在實際年化成本的計算上不是月費率簡單乘以 12,而是比這一數據更高。通過精算,21% 的利率加上兩項服務費率,以小牛的借貸為例,實際的必須承擔的綜合年化成本為 56%。

但這還不是小牛的全部成本!他的借款成本還有第四項,隨心還服務費:每月固定收取 15 元。支付這筆費用,讓借款人可以享受延期還款、變更還款日期和優惠提前還款等服務。這一隨心還服務是一個 " 可選項 ",小牛完全可以據協議選擇不購買此服務。

成本第五項是保險,這也是一項消費者可拒絕的付費服務項。從小牛的案例反推估算,每月保險費用大致是 10 元。這是一份為借款人在保險公司投保的 " 借款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而玩味的是,因人身意外傷害會導致借款人無法履行後續還款義務,因此這份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消費金融公司,保險實則首要保障瞭借款人即使受到意外傷害,還能由財險公司償付剩餘未還款項。當然償付完未還款項後的賠付餘額,可給到其他受益人。

這一份實則消費金融公司自己也跟著受益的保險,卻直接帶來瞭小牛的第六項成本:增值服務費,月費率為 0.7%,也是以初始貸款總額即 3100 元為基數,因此每個月都產生固定收費 21.7 元。根據協議,若消費金融公司同意為借款人投保,則借款人應支付因此而產生的管理成本,即 " 增值服務費 "。

此外,協議上還有一條約定,即貸款人在簽訂合同後有 15 天的猶豫期,猶豫期內可以隨時終止合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也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如果銷售存在誘導欺瞞的行為,還可以撥打客服電話投訴。

從 " 小牛 " 和他群友們的案例來看,以上細節顯然都被忽略瞭。如果不去探究,這道計算題,對不少借款人而言,或許一直是個謎。

消費金融公司們的定價

需要說明的是,經過業內多傢以基於銷售點(下稱 "POS 貸 ",即 Point-Of-Sales)的消費分期產品為主要模式的頭部消費信貸公司充分競爭,以及消費金融公司本身已完成的客戶數據積累和風控系統的提升,今年以來,行業內幾傢頭部公司,其實已經已經大幅下調瞭消費分期貸款的 EIR(實際有效利率)。被愉記舉例的這傢公司自稱,多數產品已低至小牛貸款定價時的 5~7 成。

下面視角反過來,消費金融公司對貸款資金的定價又是怎麼形成的呢?

回答這個問題,恐怕首先要對行業做一個粗框架的區格:想撈一票快錢就撤的野路子公司和想深耕行業的公司。前者的 EIR 討論框架可不是超不超過年化 36% 的問題,100%、200% 的年化定價都可能是缺乏想象力的。有業內觀察稱,這類公司的貸款申請過件率畸高,他們也不做用戶的分層和區分,所謂 " 黃賭毒都可以放,利率高得嚇人 "。

在借貸行業的灰色地帶,潛匿著一套 " 接盤 " 玩法,隻要能把高風險客戶拋接給後一個借款平臺就行。因此不少野路子公司幾乎沒有有效風控體系,甚至不管用戶 " 共債 " 瞭多少平臺都可放款。於是他們的模式,就隻剩 " 超高利率、超高違約金等覆蓋超高風險 ",並佐以激進的催收方式。

但對於意欲深耕行業的消費金融公司而言,貸款定價應是 " 事出有因 " 的,且理論上隨著風控模式的逐漸確立,價格應該是逐年遞減的。

他們的一道計算題是,貸款定價 = 資金成本 + 獲客成本 + 風險成本(壞賬及可能的撥備)+ 運營成本 + 利潤留存(不排除有公司階段性貼補利潤追求獲客)。

這是一場多頭有張力的平衡選擇——要賺多少錢,要花多少成本提升科技及數據能力來進行反欺詐和風控,要把不良率的底線抬高還是降低,要鋪多少城市和多大的網點攤子,要先賺錢還是先獲客,對外部政策風險的判斷及何時因此調降費率——都可能是一場戰略抉擇。

這其中,還有多項外部因素。比如細分領域的充分競爭會鉗制產品相仿的各傢公司的定價,比如社會信用體系的開放和建設、反欺詐技術的發展會降低風險成本,比如資金來源模式的監管松緊會決定他們的資金成本。

而自然,各傢消費金融公司本身的利潤追逐程度和風控本領,也會投射在消費者背負的息費頭上。

最後,對於影響著貸款定價的這些公司本身的資金成本," 愉見財經 " 聽聞瞭以下幾種模式的估算。

成本最低的資金來自股東支持,但這一模式無法放量。

其次是來自銀行業拆借或發放 ABS,同業拆借成本約 4%~5%(年化資金利率,下同),銀行間市場 ABS 資金成本約在 5%(僅在銀監會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可發放),交易所 ABS 則稍高(優先級 5%、次級 7%~8%)。在這一層面,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占優,但這部分資金在現階段同樣難以放量,ABS 發行也還在試點階段,總量不大,流程偏長。

目前可放量模式中,最優選擇是與商業銀行的助貸模式,資金成本約 7%~9%,具體視放貸機構情況,也視合作模式而定。但近期來自監管的一份《關於聯合貸款模式征求意見的通知》,又讓非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這一模式陷入尷尬,前途未卜。

餘下的模式,還有依靠信托資金(成本約 9%~11%)及 P2P(高度非標難以一概而論,某頭部消費金融公司的 P2P 端資金成本為 13%~14%)等。

對於頭部消費金融公司而言,低成本資金渠道通暢與否,與真實的不良率控制水平,是兩條 " 生命線 "。在行業趨於充分競爭、貸款端定價彈性已變弱的格局下,這兩條 " 生命線 ",足以掌控他們的生殺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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