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征收原則確立 稅改邁出重要一步

11-09

一直以來,各界高度關註房地產稅立法及相關改革的推進情況。近日,財政部部長肖捷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撰文對相關事項進行瞭明確。

肖捷表示,按照 " 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 " 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多位專傢表示,此次明確的房地產稅改革內容,既有傳承,更有發展,尤其充分體現十九大報告精神,對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房地產稅征收原則確立

招商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謝亞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房產稅立法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稅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地方稅種的重要方面,明確地方的稅種,有利於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事權和財力。"

" 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及相關改革是落實十九大報告要求,是加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具體表現,房產稅是稅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劉學智告訴本報記者。

劉學智解釋說,立法先行是稅收法的普遍做法,先立法樹立標準,才能穩步推進落實稅收工作。充分授權對各級政府有更大的可操作性,因為全國各地差異巨大,需要各地按照實際詳情去落實。分步推進也考慮瞭不同地域和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比如東部與西部、城市與農村、工薪階層與農民群眾等不能 " 一刀切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步實施。

中國稅務學會學術研究委員會副秘書長焦瑞進表示:" 分步推進原則意味著房地產稅征收,可能采取先城市後鄉鎮、先市民後農民、先企業後個人策略逐步實施。"

按照評估值征收更趨合理科學

肖捷在文中明確提出,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劉學智就此表示,房屋評估價值更能體現房屋的資產規模,由於近幾年房地產價格大幅增長,不同區域漲幅又不一樣,房屋價值已經遠遠高於購買時原價,如果按照原價征收是不合理的。由於部分房產價格飆升具有泡沫現象,完全按照市場價格征收明顯偏高,也缺乏合理性,因而需要合理評估價值之後征收。房產稅的征收將有效抑制炒房現象,防止房價進一步飆升,是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之一。

" 從房屋評估值的角度來征收房地產稅,實際上是真正實現對房屋持有環節的征稅過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解釋說,房屋評估價相對來說要綜合考慮周邊房產以及具體的市場環節,是對持有階段房產價值的科學評估。

其實,早在 2011 年 1 月,上海、重慶開始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的改革試點。2012 年,國務院發文指出,要穩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讓房產稅成為財政收入可持續來源。2013 年 5 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 2013 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對於評估值的計算標準如何確定, 謝亞軒告訴記者,房地產評估價一般是根據房產所在地的土地價格,地上物重置價格,房產新舊程度,附近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綜合評定,由評估師或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價。

嚴躍進認為,未來隨著很多住房交付從毛坯房到全裝修房,相對的造價成本會更加精確,也使得評估房屋本身更具有科學性。當然類似征收預計還要不斷從法律上做論證,同時要納入到稅收制度改革的框架之中。

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 加快稅改進程

當然,在明確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評估價值征收房產稅的同時,肖捷還提出,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在謝亞軒看來,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的稅費負擔,表明房產稅未來的方向是針對財產征稅,而不是對交易或行為征稅。未來先行的會是構建房地產信息聯網體系,針對不同用途、不同性質、不同區域的房屋進行分類信息收集,然後會在征收對象、征收主體、征稅環節、稅率、稅收優惠制定政策。

劉學智表示,近幾年我國在推進減稅降費工作,房地產建設和交易環節稅費是屬於服務業領域的成本負擔,應在整體減稅降費部署下推進相關工作。目前我國房地產建設交易稅費繁多,在交易環節,賣方銷售有不動產營業稅及附征、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等,這些內容未來都有可能改革或者減少。

期待已久的房地產稅的原則確定,是否能有效抑制房價過快增長?嚴躍進告訴記者,在當前穩定房價呼聲比較大的情況下,房地產稅自然也應該有這個功能。當然房地產稅的改革本身是財政和稅法方面的改革,這個是最核心的。若後續配合相應的購房政策,那麼房地產稅對於穩定房價甚至影響投資投機需求等都是有積極作用的。

劉學智認為,房產稅應該會成為房價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當然,謝亞軒也認為,從國際上看,房產稅更多是作為地方的重要收入來源,控制房價並非主要目的,從經驗實證看對控制房價的作用並不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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