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 11 月 13 日訊 (記者曾金華)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和中國證監會今天發佈通知,就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滬港通)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明確,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滬港通於 2014 年 11 月 17 日正式啟動,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當時財政部等三部門明確,對內地個人通過滬港通投資港股的轉讓差價所得,自 2014 年 11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止,三年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