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融 360 說房(ID:fangdai123);作者:水兵月
去年以來,針對商住房、小產權房、住房再上市時間,多地出臺瞭限制政策,自此買房已經不僅從價值、地段角度考慮瞭,購入的住房能否再轉手變現也是值得重視的問題。筆者覺得,目前的樓市是個受政策影響顯著的市場,在明確自身購房目的後,要結合市場政策變化有個自己的判斷標準,尤其是知道哪些房子能買,哪些不建議買。
1、熱點城市商住房
去年,包括北京在內的多個城市出臺政策限制商住房,以北京為例:
一是:規定在建在售的新房不允許賣給個人;
二是:購買二手房商住,與住宅同等購房資格,五年社保與連續 60 個月繳稅;
三是:已經入住的商住房再出售,隻能全款,停止銀行對商住房的貸款業務。
限制政策之前,選擇購買商住房的人,無外乎是因為兩個理由:一是商住房面積小、總價低,購買成本低;二是在限購城市商住房不受限購政策影響,也就不占用購房資格。然而現在幾乎鎖死瞭所有優勢,商住房猶如被打入 " 冷宮 " 一般,成為房主的燙手山芋。
雖然隻是個別城市出臺限制政策,但是對於其他熱捧商住房的城市來說,風險猶在。每個城市對商住房都會有一個容忍度,如果商住房擾亂瞭市場整體正常,那麼離被 " 判刑 " 也不遠瞭。
2、房價收入差異過大的三四線城市房子
近一年三四線房子的表現很搶眼,這類城市在之前原本是相對平靜的,該有房的都有房子瞭
有政策限制的城市,雖然房子未必好,但是市場上不缺房子。之後大城市外溢的投資需求湧入,推高瞭當地房價,一個不起眼的小縣城房價飆到 7、8 千 / 平方米甚至更高,而當地的平均收入也才不過 3000 元,新房買到手後就變成瞭二手房,當地人的消費能力擺在那裡,即便想買人傢也去買價格更低新房,投資客的二手房變得有價無市,想轉手可沒那麼容易瞭,這類小城市不在少數。
3、無正規產權證的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傢房管部門頒發,主要有以下幾類:
1)占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築。
2)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並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3)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後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 " 軍產房 "。
小產權房沒有正規產權證,因此無法上市交易、辦理貸款,從法律角度看是毫無保障的。
4、限制再出售時間的新房
有些城市規定新房買入後幾年內不能出售,剛需買房是為瞭自己住,短期內不會有賣房需求,而對於炒房客來說,買瞭以後幾年內不能出售,靠短期內升值變現就不太現實瞭,尤其要避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錢都用來買瞭房子,有多餘的錢不如買點收益穩定的理財。
5、購買不滿五年的保障房
像經濟適用房、兩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在上市需要滿足一定條件,通常需要購買滿 5 年才能出售,而且由於在購入的時候免收瞭土地出讓金、價格也是執行政府指導價,再出售要繳納比正常商品房高很多的稅費,這點要註意。
在政策的大背景下,住房的投資屬性被不斷削弱,對購房人來說整體買房思路也要有所轉變,明確購房目的得同時,要對購房地的市場和政策有個全面瞭解,千萬別腦袋一熱就沖上去買房,入坑想再出來可就沒那麼容易瞭。
*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樓市參考立場,僅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