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銷售數據的出爐,今年轟轟烈烈的雙十一購物狂歡節終於落下瞭帷幕。根據各平臺公佈的數據,京東商城從 11 月 1 日至 11 日累計交易額達 1271 億元,超越今年 6 · 18 期間 18 天的總額;天貓在當天的總銷售額則達 1682 億元,同比增長約 40%。
從銷售數據來看,對電商平臺及商傢而言,今年的雙十一大促顯然比去年更成功。然而,從消費體驗和評價的角度來看,這或許需要畫上一個問號。
近期,藍鯨 TMT 接到多位消費者吐槽,稱他們在參與天貓平臺舉辦的雙十一促銷活動過程中遇到不少 " 坑 ",包括促銷規則暗藏陷阱、滿減優惠活動名不副實、商品暗中提價等問題,令消費者苦不堪言。
1、促銷規則暗藏陷阱,定金不退引爭議
消費者郝女士向藍鯨 TMT 吐槽稱,今年雙十一之前,她註意到天貓推出瞭定金預售活動," 定金膨脹 "、" 尾款專享免息特權 " 等激發瞭她的搶購心理;於是也參與其中,支付瞭 25 元定金。不過在 11 月 11 日當天,她看中的這款商品在短短幾分鐘內便被一搶而空,而她預付的定金也不能退款。
" 我後來才註意到定金不能退還這個規定,這相當於隻要我們付瞭定金,無論最後買還是不買,買得到還是買不到,定金都被扣掉瞭。" 郝女士指出," 我又不是隨意下單,隻是因為搶不到所以才未能購買,這樣都要扣掉定金,哪有這樣的道理?"
藍鯨 TMT 註意到,天貓平臺在預售規范中提出:參與預售的消費者選中商品後,隻需提前預交部分定金,然後在商傢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尾款,就可以完成預售交易。同時,細則規定,如果非賣傢責任,定金付款後不予退還,消費者需在商傢規定的時間內付清餘款,否則系統將自動取消訂單,且不退定金。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雙十一前夕,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市網信辦等 8 傢網絡市場監管聯系會議成員單位,對京東、天貓、亞馬遜等 13 傢重點網絡交易平臺企業進行行政指導,並從五個方面對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提出 " 指導意見 "。
" 意見 " 指出,對於消費者在參與網購促銷過程中經常遇到的 " 霸王條款 ",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不合理規定,包括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將 " 訂金 " 改為 " 定金 ",故意混淆這兩個概念,看上去更像是平臺和商傢玩的一種文字遊戲。從這個角度看,這種 " 擦邊球 " 仍有 " 霸王條款 " 的嫌疑,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註意。
2、優惠活動名不副實,消費體驗打折
與此同時,另一位消費者代先生在雙十一期間也遇到瞭糟心的事。據透露,今年代先生參加瞭天貓雙十一 " 滿 400 減 50" 的活動,並在同一商傢選購瞭價值總額超過 400 元的兩雙鞋子,符合參與活動的條件。但他在支付貨款的時候發現不能合並付款,意味著他不能享受滿減活動的優惠。
之後,代先生與賣傢客服溝通,對方表示 " 別的顧客可以合並付款,建議咨詢天貓客服 "。而他與天貓客服溝通的過程頗為不順,經過數小時的溝通對方才答復稱幫忙反饋,且期間換過大約 10 個客服,代先生每次都需要重新描述其購物過程和問題。但最終,直到代先生選購的商品已售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無獨有偶,類似的現象也發生在鐘女士身上。據其透露,她於今年 11 月初選定瞭兩款預售商品,並支付瞭定金,打算在 11 月 11 日當天參加天貓推出的購物津貼活動,得到進一步的優惠。而在支付尾款時,鐘女士卻發現兩個訂單無法合並支付,天貓客服也解釋不清楚,導致其無法享受購物津貼。此外,已支付定金的訂單又不能退單,否則白白浪費瞭定金,這讓鐘女士深感無奈。
鐘女士認為,今年天貓在雙十一期間推出的優惠活動的確有很多,但活動的規則過於復雜,且很多細則沒有明示,隻有等消費者遇到問題、咨詢以後才真正瞭解使用條件。
" 這很容易讓人覺得被坑瞭,體驗很不好。如果明年天貓還這樣搞我可能不會再花時間和精力參與瞭。"
3、預售商品暗中提價,涉嫌價格欺詐
此外,在以往大促期間被消費者投訴的 " 商品價格明降實升 " 問題,在今年雙十一期間也再次出現,消費者於先生和周女士就不幸 " 中招 " 瞭。
據悉,今年雙十一前夕,於先生在天貓國際商城上選中瞭一款預售商品;但在 11 月 11 日當天支付尾款時發現商品價格有多次調整,從 348 元到 353 元再到 354 元。最終,於先生不僅沒有享受到優惠,其通過預售模式購買所花費的金額甚至比直接購買還要高。
幸運的是,經過與客服的溝通,最終天貓國際商城向於先生退回瞭款項。
而周女士就沒有這麼 " 幸運 " 瞭。據其透露,她在雙十一前就在天貓上看中一款風衣,打算在雙十一活動期間購買能夠享受減價優惠。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雙十一期間這款風衣的價格卻悄悄提高瞭,標價比之前放入購物車時還貴 30 元,加上優惠券等折扣才能比之前便宜。
" 雖然最後還是買瞭這件衣服,但心裡總覺得不舒服,像被人欺騙瞭一樣。" 周女士指出,對於這種商品暗中漲價的行為是否涉嫌價格欺詐,她還咨詢瞭一位律師朋友。
該律師表示,根據《價格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商品價格在大促期間突然漲價,對消費者產生價格誤導行為的,可認定為價格欺詐,消費者可依法進行追償。
綜上所述,雙十一各大電商的促銷活動可謂優惠頗多,誘惑更多,但是買傢沒有賣傢精,附加條件五花八門,讓消費者陷入瞭消費陷阱。類似以上案例是否構成消費欺詐,藍鯨 TMT 將持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