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為天貓公司在 360 搜索上設定與惠惠及惠惠購物助手相關關鍵詞的行為使網絡用戶對於服務來源極易產生混淆和誤認,影響瞭其運營模式,造成瞭巨額經濟損失,網易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天貓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1000 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瞭此案。
原告網易公司訴稱,其系惠惠網站及惠惠購物助手軟件的運營主體,惠惠網站為消費者提供網絡導購服務,向消費者提供電商平臺商品的歷史價格信息和全網比價信息。截止 2016 年 11 月惠惠購物助手的用戶達到 1 億。2017 年網易公司經查證,發現在使用 360 搜索引擎時,輸入 " 惠惠 "、" 惠惠助手 "、" 惠惠購物助手 " 等關鍵詞進行搜索,搜索結果中顯示的優先結果並不是惠惠網或者惠惠購物助手相關鏈接,而是天貓網的相關鏈接,點擊上述鏈接後直接跳轉至天貓網頁面,而不是惠惠網站或惠惠購物助手相關網頁。
網易認為,天貓公司在 360 搜索上設定與惠惠及惠惠購物助手相關關鍵詞的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一方面,天貓公司設定的關鍵詞中包含網易公司所有的惠惠商標名稱、網站名稱、軟件名稱,上述行為混淆瞭惠惠商標、網站、惠惠助手軟件與天貓網站的關系,使網絡用戶對於服務來源極易產生混淆和誤認,從而點擊相關鏈接跳轉至天貓網站。另一方面,天貓公司明知惠惠名稱與其無關,卻使用有關惠惠的關鍵詞參與 360 競價排名推廣,系未經網易公司許可利用惠惠品牌的知名度與美譽度以及龐大的用戶基礎提升自己曝光度,達到為自己網站進行導流的目的,謀取不正當利益。惠惠網站作為導購網站,與多個電商平臺存在 CPS 廣告分成,天貓網的上述行為將本屬於惠惠網站的用戶流量劫持到天貓網站,使得惠惠網站無法通過用戶點擊取得廣告分成,從根本上影響瞭網易公司的運營模式,降低瞭惠惠網站及惠惠軟件的用戶粘性,構成對網易公司合法經營行為的不當滋擾,其行為違反瞭《反不正當競爭法》。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