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 月 8 日)日本金融廳連發 8 道 " 肅清令 ":成立瞭 " 虛擬貨幣交易從業者研究會 ",並開出 7 張罰單,2 傢被直接關停,5 傢被要求整改,風頭直蓋幣安的 " 一夜驚魂 "。
但放眼全球,無論法律體制和發展來看,日本都是虛擬貨幣相關政策、法制較為健全的國傢,其中去年 4 月 1 日的登錄制更是受到廣泛關註,日本金融廳即將商議的 ICO 合法化也受世界矚目。鏈得得 APP 駐日研究員為大傢解密,本文為系列之一,主要介紹日本在虛擬貨幣合法下的各方推動,從政府、社會、參與者幾大方面總結經驗。
實際觀察上看,鏈得得 App 編輯先總結瞭日本承認虛擬貨幣的合法化有幾點原因:首先,出於各種原因,日本在移動互聯網方面的發展已經嚴重落後中國(他們曾發動國內 7 大銀行開發 APP 抵制支付寶入侵,到現在這個所謂的 J 幣還沒有出現)。而在日本對現在新三大黑船表示害怕抵制之後,他們在移動互聯網方面基本是被美國公司統領的,同樣也部分受到中國新興企業的威脅。
而虛擬貨幣可能會成為撼動世界經濟逆轉的另一個杠桿,而日本不可能放棄這次機會,而且還存在一個可能是日本人的中本聰。
第二,與日本政府策略有關。日本政府是個把黑社會納進政府管轄范圍內的政府,如果你知道日本黑社會的合法化進程,你就一定不會對日本政府對待虛擬貨幣的態度感到奇怪,如果無法阻止 " 魔鬼 " 的步伐,那就把它納進我們的系統。因為合法化的最深層意思是,你現在歸我管。
無論是對待虛擬貨幣、ICO 還是 FinTech,都是走 " 禁不瞭就管,管不住讓他們自己管 " 的路子。
日本很早之前就表示出瞭對金融科技的擁抱。去年 9 月 21 日,日本金融廳設置的「FinTech 實證實驗據點」,看看 blockchain 這一科技,在處理客戶業務與銀行既有系統之間能擦出什麼火花。這就是國內某些媒體誤讀和錯誤報道三大日本銀行(瑞穗、三井住友、三菱 UFJ)發佈自己的虛擬貨幣事件。
其實這是金融廳決定開始定點在金融機構實施的金融科技試驗,該實驗就是根據 2016 年 11 月日本區塊鏈研究會提交的《區塊鏈技術在國內銀行間匯款業務中的實證》報告書開展的,該實驗從去年 11 月直到 2018 年 3 月底。鏈得得 APP 駐日研究員也會繼續關註金融廳的試驗結果,請繼續關註鏈得得 APP。
回到正題,日本是如何讓虛擬貨幣一步步納入麾下的?大致分為三步:登錄制承認其合法——全民監管——自制組織——借助外力。
法制化隨著交易所同步發展
第一個比特幣交易所 Bitcoin Market 於 2010 年 2 月 6 日在日本成立,當時比特幣的交易價格為每個 0.30 美元,不過 8 月份該平臺就因被詐騙而倒閉。之後,日本的 Mt.Gox 在迅速崛起,但其在四年後因黑客入侵而破產,就是著名的 " 門頭溝事件 "。
這也是日本政府決定整治虛擬貨幣市場的開端。該事件直接催生瞭日本政府的相關法規相繼發佈,如《銀行法修訂案》和《犯罪收益轉移防止法》規定,禁止銀行和證券公司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為客戶提供比特幣交易,但允許自營交易比特幣, 後來就是著名的《資金結算修正法案》瞭。
《資金結算修正法案》與登錄制
這個法律是討論日本目前區塊鏈、ICO、虛擬貨幣交易所等一切話題的起點。
根據金融廳官網資料,為瞭保護用戶,防止恐怖主義和有組織犯罪的洗錢等違法行為,2016 年 5 月日本內閣簽署瞭《資金結算修正法案》,正式將虛擬貨幣納入瞭法律規制的體系內,意味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支付、交易作為虛擬貨幣的利用手段,受到瞭法律承認,該法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
對平臺的監管顯然是聰明的做法。想交易可以,在國傢承認的平臺上交易。
新資金決算法規定,隻有金融廳 · 財務局授權的從業者才可以在日本國內從事虛擬貨幣交換業務,這就是著名的 " 登錄制 "。《資金結算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內閣總理大臣登記註冊,不得從事虛擬貨幣交換業。而未經登記註冊而從事虛擬貨幣交換業,或者以不正當的手段進行登記註冊的,根據該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第二、第五項的規定,將被判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 300 萬日元以下罰款,或兩項並罰。
滿足虛擬貨幣交換業從業者的條件有:
必須為株式會社(股份公司);
資本金 1000 萬日元以上,無負債資產;
有穩定可靠的開展虛擬貨幣兌換業的系統。
這些隻是最最基本的條件,新資金結算法還規定瞭交易所的義務。除瞭安全性上,對信息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委托第三方執行業務時對其進行指導外,還有一些細則,鏈得得整理出其中比較重要的部分。
必須為用戶提供恰當的信息。虛擬貨幣交易所有義務向用戶提供以下信息,以便用戶瞭解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風險並開始交易:描述交易的虛擬貨幣的名稱和結構、虛擬貨幣的特征(如虛擬貨幣不是法定貨幣、會出現價格波動等)、合同細節,如費用等信息。
當然,金融廳也沒忘記往外摘。新決算法規定,虛擬貨幣可以在購物時使用,所以攜帶法定貨幣的支付職能,但它並不由國傢、銀行發行,它的價值也無法受到保證。
分離管理用戶財產。交易所必須將用戶的預存金、虛擬賬戶的虛擬財產與公司的資金、財產分開管理。而關於用戶財產的管理狀況,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外部審計,由註冊會計師或監查法人進行定期監查、制作並保管賬本。每年 3 月末向金融廳提交業務報告書,撰寫事業年度報告並向內閣總理大臣提交。
對用戶財產進行分別管理這一條,除瞭用戶與公司財產分離,還有用戶資金必須離線保存的規定,就是通常所說的 " 熱錢包 " 和 " 冷錢包 "。2018 年 1 月 26 日,隻完成申請註冊,未正式被金融廳接受的 Coincheck 近 5 億美元的新經幣丟失,就是這一項出現瞭失誤導致的。當時由於新經幣的特殊屬性,技術上為用戶建立離線 " 冷錢包 " 的困難,所以 Coincheck 將用戶資產存放在黑客接觸得到的熱錢包中,導致平臺所有新經幣全部被盜。
交易時平臺確認政策。為瞭防止洗錢的對策,用戶有義務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出示駕照等身份證明(平臺確定以後,原則上以後無需再次出示):
註冊交易平臺開設賬戶時;
超過 200 萬日元的虛擬貨幣、現金交易;
轉移超過 10 萬日元的虛擬貨幣。
交易平臺如有違反相關規定,金融廳有權責令其進行業務整改乃至停止其業務。這其實就相當於實名制,也間接杜絕瞭平臺交易異常的情況。就像上個月 Zaif 上出現的 7 個人 0 元購 20 億比特幣事件,平臺檢測到以後較為迅速的做出反應,雖然對這 7 個人來說可能比較刺激。
昨日 FSHO 株式會社被金融廳關閉停止交易原因就是違反瞭該項條例,平臺出現多次高額交易時交易確認義務(用戶身份認證)未履行,具體可參看鏈得得 APP 獨傢報答:連發 8 道令,日本金融廳肅清虛擬貨幣交易市場。
因為虛擬貨幣的無國界性,日本金融廳不光規制管理本國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對國外入侵日本市場的平臺也進行相關規定,在新資金決算法中對外國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在本國開展業務也有相關條例,如果公司沒有在日本完成登錄註冊為虛擬貨幣交換業者,則不能對日本國民進行勸誘廣告行為,否則是違法的。
2 月 13 日鏈得得就報道過,日本金融廳發佈瞭史上第一次海外警告,向總部在澳門的「blockchain Laboratory」發出警告,該平臺在尚未取得日本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官方牌照的情況下,發佈日語版網頁、虛擬貨幣交易所經營廣告、組織日本業界研討會等一系列活動。日本金融廳表示平臺若不停止業務動作,有可能會提起訴訟,成為刑事案件。
去粗取精,金融廳這些高門檻的設置,直接保證瞭高質量交易所的留存,從源頭上遏制魚龍混雜、低端摟錢、動機不純的玩傢,投機性較強的交易所無法進入。
傘一樣的審批制度,樹一樣的細則
鏈得得采訪到 BitOcean 創始人,作為唯一一傢中資背景的區塊鏈企業,BitOcean 也是唯一一個獲得日本金融廳辦法的交易牌照。他形容金融廳官網發佈的審批制度為 " 傘一樣的審批制度 ",他表示,審批文件隻是個開始而已,從裡面的每一條又要衍生出無數個問題出來,就同樹狀結構一樣,一直往下衍生。
具體的相關審批細則,除瞭 2016 年 6 月 3 日公佈的《資金結算修訂案》以外,還有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佈的內閣府令第七號《關於虛擬貨幣交換業者內閣府令》、平成 29 年政令第 47 號《關於資金決算法施行令》配套實施。同時有平成二十一年法律第 59 號的《關於資金決算法實施令》等往年法令的參考關聯,對資金轉移、資金清算、認證從業者協會、紛爭解決等有十分詳盡的規定,有興趣可以在日本金融廳官網下載查看。
鏈得得 APP 駐日研究員根據網絡信息搜集到的資料顯示,除瞭如下已經獲得牌照的 16 傢平臺,日本 16 傢平臺正在審查中,約有 200 多傢在排隊等候。
(鏈得得根據日本金融廳官網制圖)
如上圖顯示,根據《資金結算法》的規定,在本法實施前(2017 年 3 月 31 日)就已從事虛擬貨幣交換業的,需在 6 個月內完成申請註冊,直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而在金融廳審查期間,已提交申請但還未出審查結果的情況下也被視為虛擬貨幣交換業者,在日本被稱為 " 等同交易所 ",可以持續經營,但受到《資金結算法》的規制。
在 Coincheck 出事之前,金融廳對已提交申請但還未出審查結果的這些平臺一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在日本被稱為 " 等同交易所 ",這些在審查中的交易平臺可以自由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但是隨著 1 月 26 日出事以後,金融廳對這部分 " 等同交易所 " 加強瞭管理。
除瞭遵守上文提到的各項必要義務,金融廳同時也規定瞭每個平臺所經營的幣種類型,12 月批準的 4 傢交易所的 3 傢都隻獲準交易比特幣 ( BTC ) ,隻有 Xtheta 被批準交易其他數字貨幣,包括以太坊(ETH)、比特幣現金(BCH)、瑞波幣(XRP)、萊特幣(LTC)、以太坊經典(ETC)、新經幣(XEM)、Monacoin 以及 Counterparty 代幣。
昨天(3 月 8 日)金融廳連發 8 道令,懲治的 Mr. Exchange 交易所,就是非法經營本公司提交的申請報告之外的幣種交易,被金融廳勒令整改。具體可參看鏈得得 APP 獨傢報答:連發 8 道令,日本金融廳肅清虛擬貨幣交易市場。
流程上細致入微,各種檔次的交易所都有一個發展空間,看起來給交易所較大的自由權,實際上細則細化到交易幣種的匹配,並能隨著市場實際情況作出較為快速的應對。
保留節目:立入檢查與書面報告
新資金決算法細則第 24 條還規定,金融廳有 " 立入檢查 " 權利(主要就是有任何問題出現,金融廳可以直接派人進入平臺進行全面排查),前段時間出事的 Coincheck 就是金融廳第一個立入檢查的平臺。
日本虛擬貨幣市場今年也是接連遭到攻擊,先是 5 億美元新經幣丟失,接著半個月後 Zaif 出 BUG,金融廳一方面在忙著解決 Coincheck 的問題,一方面,從 2 月 14 日起,加派人手進駐式排查 16 傢已經獲得牌照的交易所和另外 16 傢正在申請中的 " 等同交易所 "。
該法規定,一旦平臺發生問題,必須向金融廳打書面報告,如有觸犯刑法法令的,也要同步給警察廳等相關機構,本次 Coincheck 幾乎是把流程走瞭一遍,除瞭接受立入檢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包括解決措施在內的書面說明。具體參看鏈得得 APP 之前報道:那個被黑慘瞭的 Coincheck,完成 401 億日元提現。
如上都是關於交易平臺能保持法制化發展方面的內部因素,金融廳和平臺之間的良性合法關系,金融廳對事故發生後的較為快速的反應和事故平臺較為積極的配合態度,也保證瞭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良性發展。
組合拳:稅務申報
除瞭日本金融廳對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直接管轄,還有日本的虛擬貨幣相關的稅務申報機制,也保證瞭政府對市場虛擬貨幣的總體把控。
每年的 2 月 16 日至 3 月 15 日,是日本稅務申報季,而 2017 年大起大落的虛擬貨幣也在日本乃至全球首次成為申報對象之一。這就意味著各大交易平臺需要配合國稅廳完成稅務統計,用戶也需要如實上報自己的虛擬貨幣交易、支付方面的實際數據。鏈得得之前報道也提到過 2 月 8 日,日本交易量最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 bitFlyer 就配合國稅廳搜集平臺用戶的交易等信息。具體可參看鏈得得 APP 之前報道:獨傢解密日本數字貨幣征稅全方案,全球征稅首例。
兜底:虛擬貨幣保險業務
對於發生的事故,日本有三類相關保險業務:對於個人的賬戶非法入侵險,對於企業的黑客非法攻擊盜難被害險,對於交易平臺操作不當、內部不正引起的被害險。金融廳沒有幹涉該類保險。
目前日本虛擬貨幣業界比較承認的保險平臺主要有 3 個,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損保日本興亞、東京海上日動火災。
舉個例子,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的 " 虛擬貨幣決算服務相關賠償責任保險 ",對施行二次認證用戶的賬戶被盜、黑客攻擊兩類被害損失都能進行理賠。
不過保險制度目前看起來並不成熟,Coincheck 之前就與東京海上日動火災簽訂瞭保險協議,但是卻被判定為超出保險范圍內,由 Coincheck 自行承擔損失。
新資金決算法的登錄制也隻是規定瞭平臺的義務,為瞭加強管理,金融廳還配套瞭相關監督管理實施,那就是全民監督。
這些專門的保險業務對不可控風險的兜底,確保投資生態的健全和完善,能有效地控制風險系數,減少損失與社會恐慌。
順暢的舉報、咨詢機制
日本金融廳聯合消費廳、警察廳,在全日本 11 個大區設置投訴、咨詢、舉報通道。根據金融廳的《金融廳在線月刊》數據顯示,2017 年 4-6 月,受理到關於虛擬貨幣投訴咨詢事件有 543 件,而 7-9 月有 685 件,到 10-11 月為 636 件,而根據國民生活中心(主要處理國民生活中的投訴事件)數據顯示,其全年處理的有關虛擬貨幣咨詢事件,從 2015 年的 440 件,直接上升到 2016 年的 848,2017 年 1380 件,幾乎是倍數增長。
在虛擬貨幣價格的飆升、投訴在不斷增加的背景下,金融廳在施行新資金決算法以後的 8 月,直接成立 " 虛擬貨幣監管小組 ",小組負責管理交易所登錄審核、保證已經完成登陸的虛擬貨幣交易所 " 按規律辦事 ",當然這個小組最重要的是虛擬貨幣市場情況追蹤,甚至應對投訴舉報等事宜。
可能這些數據也成瞭金融廳決心動用真格去管理規制的原因之一。用戶如有疑問、遇到任何欺詐、跑路事件,可以直接聯系金融廳、消費廳、警察廳。金融廳還下設北海道、東北、關東、關西、四國、北陸等 11 個大區 " 相談窗口 ",處理虛擬貨幣交易交易、ICO 等相關業務。
而國內遇到 ICO 欺詐、平臺跑路事件,第一時間想到的媒體曝光,鏈得得近期已經成瞭 " 虛擬貨幣跑路上訪辦 " 瞭。
在交易所的運行中,有這樣一個自上而下的舉報機制,保證數字貨幣交易在一個透明的環境中健康發展。
法律、他律之外,還有協會自制的自律手段
目前政府承認的自制協會主要有 2 個,日本虛擬貨幣從業者協會(JCBA)和日本區塊鏈協會(JBA),兩大協會較為獨立,在日本也形成兩足鼎力的態勢,具體可參看鏈得得 APP 駐日研究員之前報道:日本數字貨幣自制團體終落實,區塊鏈協會受歧視。
金融廳隨後又撮合兩大協會成立一個自制新團體,類似於日本證券業協會,直接囊括瞭目前已經完成登錄的 16 傢平臺,開始由這 16 傢平臺為主體制定所有從業者應該遵守的制度。金融廳日前也表示," 在制定細則方面,顯然從業者比金融廳更貼切。"
未來,後登陸的平臺和其他從業者也可以申請加入該自制團體,但是隻有該協會的正會員,才可以有權制定行規、約束其他平臺包括從業者的制度。根據副會長加納裕三表示," 正會員必須是金融廳正式登陸的平臺。"
1 個月內該新自制團體就要披掛上陣瞭,在記者會上,會長奧山泰全就表示,會從技術上、管理上列出細則,同時也會初步提出 ICO 相關指導方針和白皮書。
簡直是個捷徑。
另一個捷徑:對外合作
金融廳在去年 10 月 18 日,與國際證券監督組織(IOSCO)開瞭一次代表委員會,向國際上正在關註 ICO 籌資的各國政府取經,最重要的是,他們直接獲得瞭別國的眾多資源,比如國際證監會獨立成員機構和其他監管機構的方法論,這很日本。IOSCO 董事會已經建立瞭 "ICO 咨詢網絡 ",並且向日本金融廳開放瞭各種通道,去年他們還吸引瞭國際獨立審計監管機構(IFIAR)在東京開設分局。
這些既是資源,又是監管的力量。
日本金融廳準備將 ICO 合法化納入研討歷程
根據 Autonomous research 資料顯示,2017 年虛擬貨幣融資金額已經比 2016 年增加瞭 6 倍,高達 13 億美金。但是根據 Tokendate 數據顯示,2017 年的 902 起 ICO 事件中,142 件籌資失敗,276 件為欺詐事件,還有 113 件為準失敗籌資事件,所以從整體來看,59% 的失敗率。
圖片來源於 Autonomous research 報告
而 ICO 目前在中國亂象叢生,難怪政府會禁止其發展。去年 9 月中國監管部門明令禁止 ICO、關閉中國境內虛擬貨幣交易所,韓國也因為起投機目的可能性太高,全面禁止瞭 ICO。與此相對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則宣佈,根據聯邦證券法規定 ICO 發行的數字資產是有價證券,所以交易受制於法規。
日本目前沒有明確的法規覆蓋 ICO 監管,雖然金融廳官網上有一則《提醒 ICO 利用者和從業者的註意》的公告,明確表示 ICO 所發行的 Token 屬於資金決算法中規定的虛擬貨幣范疇內。但現有的新資金決算還不足以明確界定一些 ICO 活動的法律地位。
公告還對 ICO 定義進行簡單闡述,並提醒廣大投資者和從業者,ICO 發行的 Token 有價格下落和欺詐的可能,如有問題,請直接和金融廳、消費廳和警察廳聯系,也可以去金融廳設置的 11 個大區財務局的金融監督科反映。
但是金融廳在對 ICO 的合法化中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2 月 26 日,日本金融廳宣佈對目前企業自行 ICO 這一現象進行調研,準備對 ICO 合法化進行探討,(鏈得得也進行過跟蹤報道:日本金融監管機構醞釀修改法規監管 ICO)包括申請手續、相關法令等。
昨日,日本金融廳發佈公告,宣佈新設 " 虛擬貨幣交易從業者研究會 ",研究會成員包括學者、金融實業傢、虛擬貨幣交易從業者等業界團體、相關部委和機構人員,事務局工作地點由金融廳提供。打算就日本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融資(ICO)、非法使用虛擬貨幣交易保證金等一系列錯綜復雜的現象進行研究討論,相信會不久就會有 ICO 相關細則誕生。
為迅速完成 ICO 法制化打好基礎
雖然虛擬貨幣合法化進程走在前面的日本沒有直接對 ICO 有明確法律,但所有的 ICO 活動包括 Token 的發行,都是建立在虛擬貨幣、交易平臺之上的,可以說金融廳利用新資金決算法的各項制度,給 ICO 打下瞭一個基礎,該法對於規范 ICO 也是有積極作用的。
所以說,解決 ICO 的病癥,不一定隻是解決 ICO 本身問題,而是對 ICO 整個的流通方式、基礎設施、利益輸送環節的規范,也能讓 ICO 本身規范。日本 ICO 的合法化也隻是時間問題。當然肯定也會是一場血洗以後的戰場,因為日本金融廳也在考慮叫停一些不當 ICO 活動。
總述:規避數字貨幣系統風險的日本監管經驗
但是據鏈得得 APP 駐日研究員在現有公開資料中,並沒有發現日本交易平臺直接跑路(比如出事的 cioncheck 也是拿自有資金補償用戶)、ICO 欺詐事件的實際性案件,不得不說跟日本這套全產業鏈綜合治理之路有關。
內因上,日本金融廳層面的高準入門檻,申報審查制度和傘裝盤根錯節的細致法規,交易所層面行業自律,讓不法平臺無法進入主流競爭者的行列。外因上,國稅廳強制性透明、全民監督舉報機制、保險配套措施兜底,這一系列組合拳,讓日本社會、政府、行業從業者、投資者 4 方面的自我內外規范,給日本目前虛擬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瞭保障。
虛擬貨幣、ICO、區塊鏈等目前也是在逐漸發展中,各國政府也在積極的尋找治理方略,而日本的這些政策與法規細則不可否認有一定的科學之處,日本政府的 " 為我所用 " 的態度,也值得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政府借鑒和參考。
來源:鏈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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