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的五險一金,又多瞭新規定!

02-28

新的一年," 五險一金 " 又出瞭一些新規定,包括跨省就醫結算,生育、醫療試點合並等,條條都與你的錢包有關,怎樣才能交瞭不白交?今天小編就帶著大傢一起來看看吧 ......

住房公積金

■ 新規變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將更容易

2017 年 12 月,住建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通知》明確,繳存職工可通過 12345 市民熱線、12329 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中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

■ 影響:

住房公積金能有效減輕職工購房負擔。據測算,一筆額度 100 萬元、期限 20 年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比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節省利息支出 20 萬元以上。隨著監管措施的落地,職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有望變得更容易些,將能實實在在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帶來的實惠。

■ 現行住房公積金知識點:

公積金不可以自己繳,同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給職工繳住房公積金;

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積金;

除瞭買房,租房也可以提取。

醫療保險

■ 新規變化:跨省就醫可直接結算,在哪兒住院就在哪兒報銷

2017 年,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截至 10 月 31 日,在全國所有省級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所有統籌地區均已接入國傢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的基礎上,全國跨省定點醫療機構增加到 7,688 傢,備案人數達到 181 萬人。

■ 影響:

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讓參保人員省去瞭墊錢和來回奔波的麻煩。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唐霽松表示,凡是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都可以借助這一系統實現直接結算,不必先自己墊資再回參保地報銷瞭。

■ 現行醫療保險知識點:

男職工累計繳納 25 年、女職工 20 年,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保待遇(以上為北京地區,各地規定不同,請以當地規定為準);

整容、減肥、增高、近視矯正、不孕不育、精神疾病等醫療費用,不能走醫保;

養老保險

■ 新規變化: 養老金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統一

根據人社部 2017 年 4 月印發的《統一和規范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辦法》,統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每年由國傢統一公佈。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

■ 影響:

統一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有助於實現制度公平。而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有助於引導參保人員積極參保和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生活。

■ 現行養老保險知識點:

養老保險是累計繳納;" 累積繳滿 15 年 " 是必要條件;繳的一樣,到手的卻不一樣,不同城市的養老金待遇標準不一樣。

生育保險

■ 新規變化:生育、醫療保險試點合並實施

2017 年,邯鄲市、晉中市、沈陽市、泰州市、合肥市、威海市、鄭州市、嶽陽市、珠海市、重慶市、內江市、昆明市等 12 個城市啟動瞭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試點。試點在 2017 年 6 月底前啟動,試點期限為 1 年左右。

■ 影響:

按照要求,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並實施,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由於一些地方的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達到瞭 80%-90%,而生育保險報銷比例還在 70% 以下,合並實施後,這些地方的生育保險待遇還可能會提高。

■ 現行生育保險知識點:

未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發生屬於計劃生育內的生育相關費用由單位全額支付;無論男女都要繳納,男職工可享受陪產假;部分地區無業媽媽可以領取生育生活津貼,以上海為例,無業的全職媽媽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標準計發,2009 年起最低標準為 2,892 元。

失業保險

■ 新規變化: 失業保險費率降低、失業金提高

一方面是降低繳費費率。從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為 1.5% 的省 ( 區、市 ) ,可以將總費率降至 1%,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另一方面是提高失業金標準。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 90%。

■ 影響:

失業保險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隨著費率降低,企業負擔將得以進一步減輕,職工到手的工資也可能或多或少增加。而失業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 90%,失業人員的生活也更有保障。

■ 現行失業保險知識點:

本次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要滿 1 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不超過 24 個月。

工傷保險

■ 新規變化:工傷保險待遇至少兩年調整一次

人社部 2017 年 7 月印發《關於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工傷保險待遇原則上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 影響: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職工平均工資與生活費用發生變化,適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既是工傷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參保人員權益的應有之義。

■ 現行工傷保險知識點:

工傷認定有期限:

如果你出瞭工傷,那你必須馬上報告單位,你的單位必須在工傷發生之日起 30 天內把有效材料送到勞動局工傷認定部門。不然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48 小時 " 是個門檻: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超出 48 小時後,無法認定為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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