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公裡要收 9000 元拖車費!拖車方:這是“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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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7 日,雷先生的大貨車在廣西來賓市金秀瑤族自治縣境內與另一輛大貨車相撞,事故發生後,兩輛大貨車被拖行不到 4 公裡,卻被拖車的修理廠索要 9000 元拖車費,且不交錢就不放行。事後,交警及物價部門介入處理,但雷先生仍被強索 4000 元拖車費才得以 " 脫身 "。

▲網絡配圖

雷先生對此疑惑不解:

拖車費用究竟按什麼標準收取,

為何如此 " 天價 "?

車主:開價太離譜

11 月 7 日,雷先生雇請韋先生駕駛的大貨車,在金秀頭排鎮附近與另一輛大貨車相撞,雙方司機受傷,兩車受損。

▲網絡配圖

金秀交警大隊頭排中隊對事故進行處理後,通過頭排鎮富強汽車修理廠(下簡稱富強廠)叫來一輛拖車,將兩事故車拖至富強廠停車場。事後,當雷趕到富強廠處理時,被該廠索要 9000 元拖車費。

雷認為

拖車前及拖車過程中,富強廠並沒有說明收費標準,也沒明碼標價。不到 4 公裡路程,索要 9000 元拖車費,他不予認可。

此外,他咨詢瞭多傢拖車公司,一輛大貨車從頭排鎮拖回柳州,100 多公裡路程僅收 1800 元,他認為富強廠開價太過離譜。

而且是交警部門委托富強廠拖車,按我國有關法律 " 誰委托誰付費 " 的原則,富強廠應找交警部門索要拖車費。富強廠不給錢不放行的做法,明顯是變相扣押事故車。

拖車方:是按 " 行價 " 收費

" 拖車費用為何那麼高?"11 月 8 日中午,記者跟著車主雷先生來到瞭富強廠。

該廠一名工作人員稱,

兩輛事故車的拖車費可降至 7000 元,

但雷先生還要交 120 元停車費。

對於車主的質疑,廠方負責人李先生的父親稱

在拖車之前,由於司機受傷昏迷,他們就沒有和司機說明拖車費用,他們的收費都是按照 " 行價 " 收取,如車主有疑問,可找委托他們拖車的頭排交警中隊交涉," 交警說收多少就多少,價格由交警中隊說瞭算。但如果車主不交錢,我們就不放車 "。

物價部門:未明碼標價屬違規

8 日下午,就 " 天價 " 拖車費問題,雷先生到金秀縣物價局進行瞭投訴。

物價部門表示

目前廣西高速公路施救的收費,是根據《廣西高速公路交通排障收費標準表》收取,而高速公路以外的路面救援屬普通救援,屬市場調節價,可由企業自主定價。根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收費前企業須征得車主同意,並對收費進行明碼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企業未明碼標價的,不但不得收費,物價部門還將依法查處。

富強廠方承認其收費沒有明碼標價。

目前,物價部門已責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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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拖車方扣車不合法

8 日下午 6 時許,記者找到瞭處理此次事故的頭排交警中隊負責人,其稱拖車費用問題不歸交警部門管。隨後,交警召集當事雙方進行協調。雷表示,兩輛事故車隻願支付 2000 元拖車費,李父堅持收 7500 元,雙方未能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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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門表示

富強廠無權扣車,如雙方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外,對於停車場要收取車主 120 元停車費的做法,交警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交通事故查封、扣押車輛的停車費用已由交警部門承擔,停車場再收取不合法。

11 月 9 日下午,雷先生派拖車到富強廠拖車,富強廠糾集人員阻攔,交警趕到富強廠並重申不得扣車。廠方人員稱,如雷未繳拖車費將事故車拖走,他們會在半路攔車。

雷一行最後被迫繳納 4000 元拖車費。

雷表示,將持相關票據向金秀物價部門投訴。

來源丨南國今報記者黃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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