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公交車悲劇根源 惟我獨尊長盛不衰

11-03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的原因,隨著車內視頻的公佈,真相大白。從此樁悲劇可以看出,惟我獨尊這一古老理念,歷經數千年歷史,至今仍深深植根於人們的內心,隨時隨地表現在各種行為之中。

事件經過:2018 年 10 月 28 日 10 點 08 分,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交車墜入長江。10 月 31 日夜,車輛打撈出水。11 月 2 日,調查結果與車內視頻,同時公佈。

從報道得知,因道路施工,公交車更改行駛路線,一位乘客未能在目的地下車,遂與司機發生爭執——據說爭執持續瞭好幾站。從視頻中可以看到,在墜江前夕,口頭爭執已升級為實際行動:野蠻的乘客竟然擊打司機頭部,司機進行還擊與推擋之後,緊接著向左打輪,雙手緊握方向盤,保持原有車速不變,橫切對向雙車道並與一輛小車剮蹭,隨後沖破護欄墜江。

司機為什麼要往左打輪?

也許是因為頭部受到擊打所致,也許是因為極度憤怒,一時沖動。

不管什麼原因,我認為首先應該受到譴責的,是那位乘客。毫無疑問,是她的自以為是,導致瞭這起悲劇的發生。

萬州公交車墜江次日,北京的公交車上,也發生瞭類似一幕。一位乘客稱自己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遭拒絕後,用整箱牛奶擊打司機。幸運的是,她的野蠻行徑很快被制止,沒有像萬州那樣,讓全車人跟著倒黴。

上網搜索,諸如此類的事情,能找到一大堆。

面對讓人震驚的真相,人們議論紛紛。有人提議,應該加裝護欄,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可護欄難以徹底阻擋野蠻,比如用力猛拍或飛起一腳,照樣能把司機攪得心神不定。

還有人疾呼:不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乘客應該挺身而出。首先,誰也無法預料爭吵能變成墜江。其次,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中,見義勇為也許是對的,可在一個動輒 " 和稀泥 " 的環境中,擱誰遇到這種事兒,都得掂量掂量。

所以,我認為重點應該究其根源。至於根源何在,我以為,是 " 惟我獨尊 " 思想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根深蒂固。

我想在這兒下車,你就必須得讓我如願。否則,我就會不高興。輕則謾罵幾句,重則拳腳強加。惟我獨尊,是一個在我國延續數千年的古老傳統。凡事以自己為重,自己合適就得,至於是否會影響到別人,無所謂,根本不想。因為,惟我獨尊的背後,就是目中無人。

不要以為這是古代帝王才有的理念,如今的人們,依舊完好地進行瞭傳承。惟我獨尊的現象,在咱們的生活中,數不勝數,隨處可見。比如:

1,在排隊的場合,旁若無人地跑到最前面,如果無人理會,加塞便得逞,如果有人提醒,最多說一句:哦,那你先。

2,在安靜的車廂裡,接打電話,聲音之大、嗓門之洪亮,猶如整個車廂,隻有其一人。

3,駕車經過斑馬線,面對行人,毫無羞愧地連續鳴笛,催促行人。

4,放著人行道不走,偏偏要走在車行道裡,與汽車並駕齊驅。

那麼,惟我獨尊的思想,為何如此普遍呢?

我認為,原因有二,一為教育的缺失,二為法治的缺失。

首先,聊聊咱們的教育。

按理說,在啟蒙階段,最應該重點施教的,是一些最基本的做人常識,這裡就應該包括公德。在我國傳統文化裡,此類內容並不稀缺。2000 多年前的孔子,提倡的就是仁義禮智信,構想的就是大同社會——人不止以自己的傢人為親,不止以自己的父母兒女為愛,而是相互敬愛,人人愛我,我愛人人。

事實上,即便是在一些人眼中非常 " 自由 " 的西方社會,反而更加盛行這樣一個原則:我的自由到你為止。

遺憾的是,咱們的教育,主要在於分數與升學。所謂成才,往往指的是考入名牌大學、獲得更高學歷。至於有沒有最基本的公德心,無所謂。清華大學門前,迎著紅燈過馬路的現象,分分鐘可見。

我相信,許多缺乏起碼公德心的人,其實都是很善良的好人,絕不是壞人。他們隻是沒有意識到,在公共場合應該適當約束自己。因為,由於教育的 " 偏科 ",從小就沒人告訴他們這些,在他們的腦海中,根本不存在這些概念。

其次,看看咱們的法治。

中國各個時期都有法律,比如《唐律》、《大明律》,但在施行過程中,還是以人的意志為主導。所以,同一種犯罪行為,也可能從輕從緩,也可能從重從快。毋庸置疑,我們歷經瞭漫長的 " 人治 ",而唯我獨尊,是人治社會中,統治階層理所當然擁有的特權。

特權雖然與普通人無關,但擁有它能享受到許多好處,因而倍受推崇。這就好比汽車,買得起豪華車的人很少,但崇拜豪華車的人很多。曾見到一位車主開著 " 美人豹 " 來到餐廳,保安立即迎上去,滿臉笑容:您往裡去。接著,沖著對講機吼道:快找個車位,進去一法拉利。

雖然,許多特權都是建立在損害他人利益基礎上,但在普遍崇拜權利的氛圍中,這是一件無所謂的事兒。

因為,人治社會有個好處,那就是更加隨意、更加自由。道理很簡單,如果每件事兒都嚴格按照法律去做,沒有一絲回旋的餘地,等於把自己也束縛瞭。於是,給自己留出空間的同時,也給所有人都留出瞭空間。

制度歸制度,掛在墻上即可,執行是執行,要看具體情況。久而久之,人們養成瞭說一套、做一套的習慣。把制度當回事,缺乏契約精神,在我國的歷史,十分悠久。

法制存在,但法治匱乏,為瞭平穩,很多時候,往往以 " 和稀泥 " 瞭事,看似大事化小,挺不錯,可實際上,後患無窮。

梁漱溟先生在《中國文化要義》一書中,對我國為何盛行自私,為何凡事以我為尊,進行瞭全方位解析。遺憾的是,70 年過去,一切照舊。社會的進步,經濟隻是一方面,更具威力的,是文化的進步。在這方面,我們與世界的距離,還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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