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開啟 PPP 負面清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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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開啟 PPP 負面清單管理

出處:政經 作者:記者 蔣夢惟 張暢 網編:尹文武 2018-02-26

北京商報訊(記者   蔣夢惟   張暢)新一年的 PPP 監管有望迎來新模式。日前,湖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實施 PPP 和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商業地產開發、招商引資項目等列入 PPP 負面清單,不得運用 PPP 模式投資建設。而這也是全國首個省級 PPP 負面清單。在業內看來,負面清單管理明確限定瞭 PPP 項目的范圍,有利於規范 PPP 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

具體來看,《通知》提出,不屬於公共服務領域,政府不負有提供義務的,如商業地產開發、招商引資項目等;因涉及國傢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適宜由社會資本承擔的;僅涉及工程建設而無實際運營內容、無現金流,完全由政府付費的,如市政道路建設、公路建設、廣場、綠化(風光)帶等工程建設;政府方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向社會資本承諾固定收益等 5 類項目不得運用 PPP 模式。

針對無實際運營內容的描述,E20 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指出,環境監測 PPP、環衛 PPP、垃圾焚燒 PPP 等項目的核心就在於這些屬於真正的運營,因而即使純政府付費也沒有太大問題," 要確保有實際運營內容,關鍵要看維護是否有難度、績效壓力是否足夠,例如黑臭水體處理項目可能歸為實際運營內容,而市政道路綠化景觀就很難符合標準 "。

近幾年,全國多地掀起瞭一股 PPP 風潮,諸多基礎設施、文化教育項目借助 PPP 模式順利落地,但與此同時,部分地方政府卻借 PPP 變相舉債,即打著 PPP 的旗號采取政府承擔兜底責任的形式,政府回購、明股實債、固定回報等變相融資,增加瞭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隱患。

在業內看來,負面清單管理有助於規范 PPP 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不過地方政府也要合理把握 PPP 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應用邊界,通過 " 負面清單 " 思維規制及 " 正面清單 " 目錄管理,細化政府購買服務應用領域,明確門檻高度,尤其應確保 PPP 模式在相應領域 " 擔好責 "、" 站好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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