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發話,廣場舞不是想跳就能跳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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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隨處都能看到這麼一道“靚麗的風景線”,那就是走哪兒跳哪兒的廣場舞。

公園、廣場、小區的空地都有它的身影,甚至是地下車庫 ……

▲ 2016 年 1 月 18 日,北京迎來最冷一周 , 廣場舞大媽們轉戰地下車庫(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這本是個豐富退休生活的一項活動,但隨著它的普及和流行,也滋生瞭各種問題:

噪音大,擾民!

搶地盤,群毆!

占車道,危險!

▲視頻來源:央視《新聞 1+1》

比如在今年 6 月,河南洛陽一起因“搶籃球場”爆發的糾紛,便引發各界持續關註。

一邊是要在籃球場跳廣場舞的老人,另一邊是想打球的年輕人,雙方互不相讓。

針對此事,網友們圍繞幾個焦點問題各抒己見:

籃球場 VS 廣場:有人認為,籃球場當然是用來打籃球的。也有人認為,籃球場既然是公共資源,不僅能打籃球,也可以用來跳舞。

尊老 VS 倚老:有人認為年輕人應該尊老愛老,也有聲音說,老人不能為老不尊,不能倚老賣老。

對此,央視主持人白巖松認為,事件的核心不在於是老人和青年人,而是想要跳舞的人和想要打籃球的人。緩解矛盾,關鍵是要解決運動空間的問題。

▲圖片來源:國傢體育總局

在此背景下,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瞭解到,據國傢體育總局網站 13 日消息,體育總局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范廣場舞健身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示:

要嚴格規范廣場舞健身活動行為,體育部門要及時化解在廣場舞健身活動中產生的矛盾沖突。

積極引導場地管理單位制定廣場舞健身活動管理規范。

不得在烈士陵園等莊嚴場所開展廣場舞健身活動。

不得因廣場舞健身活動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學生上課和居民正常生活。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瞭解到,北京、浙江紹興等地就已經明確規定,廣場舞噪音擾民嚴重者將面臨行政處罰或者罰款:

今年 3 月 1 日起,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開始實施。新版《條例》提倡文明開展個人、集體健身活動,並指出,不得擾亂公共秩序、宣揚迷信、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情節嚴重者將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行政處罰。

今年 10 月,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紹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 對諸多不文明行為做出瞭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並設定瞭相應的罰則。其中,特別針對因為廣場舞制造噪音幹擾他人正常生產生活的,將由公安機關對組織者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罰款。

每經編輯 李凈翰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

體育總局網站、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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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nbd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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