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個小故事 看保險業的“信任尷尬”

02-27

" 保險,值得信賴嗎?" 面對這樣的提問,許多從業者也會一時語塞,因為銷售誤導和理賠難的頑疾如鯁在喉,讓人沒瞭斬釘截鐵給予肯定回答的底氣。

在金融領域中,保險業是最為接地氣的行業,被吐槽的概率自然更大些,但自身的短板不可得過且過。或許,從兩個發生在筆者身邊的小故事即可窺見保險業的 " 信任尷尬 "。

第一個小故事的主角是 W 女士,她有些委屈,因為自己投保的分紅險的分紅水平不及代理人承諾的水平;而代理人明明告知保費交滿 5 年,本金即可不損失地取出,如今情況卻並非如當初所言。

W 女士稱,代理人是自己親戚介紹的朋友,當初既是確有保險需求,也是礙於面子,所以決定在這裡投保。" 當時,代理人表示,同等時間,銀行儲蓄利息抵不住通貨膨脹, 而這款保險產品不但可以保證資金安全、快速收回,而且還能享受長久保障、不懼風險。出於信任,先交的錢,後簽的合同。此外,代理人囑咐,在接聽保險公司回訪電話時,一定要說已經全部告知,有問題再私下交流。"

顯然,W 女士缺乏保險常識,但這位代理人明顯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比如保險和銀行儲蓄完全是兩回事,分紅和銀行利息的計算也完全不同,對此保監會早已明確規定,在營銷中不能用銀行存款與保險類比;分紅險未來紅利分配水平具有不確定性等。

事實上,類似的銷售誤導屢禁不止,這與保險公司文化、代理人體制等因素存在莫大關系。保監會數據顯示,2017 年,保監會及各保監局共接收人身險銷售投訴 21329 件,占人身險投訴總量的 46.00%,主要反映誇大保險責任或收益、隱瞞保險期限和不按期交費的後果、隱瞞解約損失和滿期給付年限、虛假宣傳等問題。人身險銷售糾紛投訴中,涉及銀郵兼業代理渠道 9498 件,占比 44.59%,涉及營銷員渠道 8889 件,占比 41.68%。

需要對與 W 女士有著類似遭遇的消費者提醒的是,保險是一種長期的資產規劃,分紅需要放到具有一定時間跨度的坐標中考量,如果希望在短時間內獲得豐厚回報,不應選擇保險;保險合同的確復雜,可以優先關註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繳費條件、保險期間等關鍵部分;電話回訪需要如實回答;如果在保單猶豫期後退保,屬於單方面提前解除保險合同,隻能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保監會發佈實施瞭《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實現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消費權益可保障。這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瞭證據支撐,對震懾銷售誤導有著重要意義。

第二個小故事是來自有些抱怨的 Z 先生,作為習慣於互聯網思維的 90 後,他認為保險公司的服務流程有些冗雜。由於身份證到期更換的原因,Z 先生的保單信息需要更新,其先是來到傢附近的保險公司營業網點,面對排起長龍的隊伍,工作人員告知可以下載 APP 自行辦理。然而,Z 先生在傢通過 APP 辦理時卻又卡在瞭短信驗證上,因為當初投保人的手機號並非其本人,所以必須在營業網點辦理。最後,Z 先生回到營業網點,經咨詢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同時持身份證到營業網點,才可辦理。

誠然,由於涉及個人資產安全等因素,保單的管理謹慎、嚴格可以理解,但由此引發的問題是,面對 BATJ 等互聯網巨頭的強勢來襲,保險公司如何簡化服務流程,完善客戶體驗?

事實上,保險產品的根本屬性要求其在服務方面不斷提升。保險產品在投保時體現不出根本屬性,要在整個完整的服務周期中才能體現,但保險公司習慣於將服務和產品剝離,視服務為附加值,這種邏輯已經行不通。保險公司需要將強大的線下服務網絡與新興的線上服務渠道結合,重視技術變革,將客戶體驗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服務產品化的要求更加迫切,如果不做出改變則意味著將被淘汰。

總之,眾人拾柴火焰高,保險業正面形象的樹立非一日之功。從某種意義上講,保險產品屬於 " 準公共產品 ",保險公司具有顯著的公眾公司特征,因此不僅要在商言商,更應成為被保險人的代理人和代言人,擁有更多的責任與情懷。唯有此,才能更好地發揮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成為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才能讓保險真正成為美好生活的守護者。 (編輯:閆沁波)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