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實習記者 馬煥)10 月 18 日晚間,格力電器(000651)發佈公告稱,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公司董事徐自發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值得註意的是,此前徐自發就曾因短線交易而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顯示,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格力電器董事徐自發於 2017 年 10 月 18 日收到瞭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對徐自發進行立案調查。
回溯此前公告可知,徐自發曾在 2017 年 7 月 26 日因短線交易而被廣東證監局警示。據瞭解,徐自發於 2015 年 6 月至今擔任格力電器董事,在 2016 年 11 月 24 日,徐自發買入格力電器股票約 58 萬股,成交均價為 26.39 元 / 股,成交金額 1518.22 萬元。但在 2017 年 5 月 22 日,徐自發再次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賣出格力電器股票約 40 萬股,成交均價為 33.45 元 / 股,成交金額 1340.76 萬元。廣東證監局表示,徐自發作為格力電器的董事,將持有的格力電器股票在買入後不足 6 個月賣出,違反瞭《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對此,廣東證監局對徐自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同時格力電器表示,此次徐自發短線交易產生的約 283 萬元收益已經收歸公司所有。
對於徐自發的短線交易行為,格力電器曾在 2017 年 5 月 27 日早有披露,格力電器表示,徐自發在 2017 年 5 月 22 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公司股份,在減持過程中,因其委托某券商營業部客戶經理對短線交易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有偏差,導致出現瞭短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