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王全浩)3 月 1 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薑洋在委員住地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針對 IPO 市場化定價和支持四大行業獨角獸企業上市等問題,證監會今年將繼續深化 IPO 市場化改革。對於如何加強對 " 四新 " 企業服務的問題,他表示:" 證監會將按照黨的十九大精神,支持‘新經濟’發展。"
這是有媒體爆出證監會發行部開通 " 獨角獸 " 綠色通道後,證監會高層首次公開表態,雖然沒有直接回應,但監管層力圖推進 IPO 改革,留住第二批 "BATJ" 企業的態度已經十分明確。
" 獨角獸 " 進 A 股面臨連續三年盈利等門檻
2 月 28 日晚間,有媒體報道,證監會發行部近日對相關券商作出指導,包括生物科技、雲計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在內的 4 個行業中,如果有 " 獨角獸 " 的企業客戶,立即向發行部報告,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實行即報即審,不用排隊。" 兩三個月就能審完。" 新京報記者從一傢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處瞭解到相關信息。不過,截至發稿時,證監會新聞處並未對該消息做出回應,證監會官網也未披露相關信息。
" 獨角獸 " 進入 A 股一直是一個 " 老大難 " 問題,由於 A 股 IPO 發審機制,要求擬上市企業需連續 3 年持續盈利,對企業股權結構也有限制性要求,這使得很多新興互聯網企業在股權結構和盈利方面無法滿足 A 股發行條件,上述因素成為 "BATJ" 選擇中國香港、美國資本市場上市的原因之一。
今年 1 月,證監會主席助理張慎峰在中關村調研時,有高新企業代表提出,園區內許多企業存在 VIE 架構、股東人數超過 200 人等特殊情況,與現行制度相比,在 A 股市場上市有很大難度。
這一狀況有望在今年出現改變。1 月 31 日晚間,證監會官網披露瞭 2018 年證監會工作內容,為新年工作 " 定調 "。
證監會披露," 吸收國際資本市場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與方法,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相較於 2017 年的證監會工作會議," 改革發行上市制度 "," 增加制度的包容性 " 均為新提法。
此前,證監會相關人士透露,監管層希望推動 " 新經濟 " 的核心企業在 A 股上市,企業質量是硬門檻。
A 股面臨港股競爭,IPO 多通道標準有望建立
在爭奪優質企業方面,港股對 A 股步步緊逼。2017 年 6 月,港交所宣佈,擬推出港股主板及創業板之外的創新板,明確提出爭奪內地大型新經濟企業赴港上市。
除瞭推出創新板,增加更大的上市靈活性,港交所還在 " 同股不同權 " 上加快改革。
今年 2 月 23 日,港交所正式公佈瞭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赴港上市的第二輪市場咨詢方案。港交所預計,如果本輪市場咨詢後,無需大幅修改調整,最快 2018 年 4 月底,將可公佈本輪市場總結。咨詢文件的重點包括: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來港上市。
何為 " 同股不同權 ",業內人士介紹,同股不同權又稱為 "AB 股結構 ",B 類股一般由管理層持有,而管理層普遍為始創股東及其團隊,A 類股一般為外圍股東持有,此類股東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願犧牲一定的表決權作為入股籌碼。
類似 "百度、阿裡、京東" 等均為 "AB 股結構 "。
天風證券認為,2017 年 " 新經濟 " 已成為港股的關鍵詞,美圖、閱文、眾安和雷蛇等眾多科技公司在港上市;進入 2018,包括螞蟻金服、陸金所、小米、QQ 音樂和愛奇藝等多傢國內獨角獸相繼準備上市並與港交所傳出 " 緋聞 "。而隨著 " 同股不同權 " 政策被推至臺前,有望解決科技企業赴港上市謀求發展與資本的後顧之憂。
■ 觀點
"A 股 IPO 仍是工業版標準 "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目前 A 股 IPO 發審標準基本為 " 工業版 " 標準,這種標準基本上 " 以大為美 ",講究擬上市企業的利潤、規模要達到一定標準,最好是重資產型企業。對輕資產型企業,尤其是 " 新經濟 " 崛起產生的新興企業,較為排斥,所以 BATJ 一類的企業選擇在國外上市,這對國內投資者是一種傷害。
在這一背景下,IPO 發行制度改革漸進,董登新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預計 2018 年 IPO 制度改革會有大動作。"
對於 A 股面臨港股的競爭,董登新表示,港交所準備推出創新板,港股看到瞭 A 股 " 工業版 IPO" 標準的弊端和不足,對 A 股造成瞭競爭壓力。董登新認為,IPO 改革需要實現 IPO 定價市場化,即廢除 23 倍發行市盈率的行政管制;其次設置多通道 IPO 標準,包容新經濟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