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首次代幣發行)不受監管、野蠻生長的日子或許要結束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可能會將其納入監管范圍。
與 IPO(首次公開募股)類似,ICO 也是一種募資方式,隻不過發行的不是股權,而是加密數字貨幣,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新型眾籌。
但不同於 IPO 需要受到證監會的嚴格監管,目前各國對 ICO 尚未有明確的法律界定,這就使得 ICO 項目的參與門檻、融資成本大為降低,但另一方面,也引發瞭大量的投機行為,靠著一份白皮書再拉上圈幣知名人士站臺就輕松融資上億的項目屢見不鮮,當然,跑路的也大有人在。
(圖片來自:QZ)
盡管各國的金融監管機構都發佈瞭針對 ICO 的風險警告,提醒投資者警惕其潛在風險,但在暴漲的比特幣、一夜暴富的神話的推動下,ICO 熱度不降反升,可以說是資本最火熱的戰場。
不過,ICO 這種不受管制的局面必然不會一直持續下去,各國對其監管仍處在探索階段,但從目前的趨勢來看,ICO 代幣被作為證券納入監管應是早晚的事。
早在去年 7 月,美國證監會就在一份報告中指出,ICO 代幣應被歸為證券,因此向美國投資者出售代幣的組織,需要在證券監管機構登記。
我國在對待 ICO 方面更加謹慎,央行去年 9 月叫停瞭各類 ICO,在公告中明確將 ICO 定性為 " 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 2 月,香港證監會發佈公告稱,他們已經向當地七傢數字貨幣交易所和組織發出瞭提醒:一些涉及 ICO 的代幣可能會被定性為證券,從而納入監管。
而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證監會近日已經向一些涉及 ICO 的科技公司和顧問發出瞭數張傳票,要求對方披露 ICO 的銷售和預售結構。
在 3 月 7 日的這份聲明中,美國證監會指出,目前很多平臺自稱是 " 交易所 ",這可能會讓投資者造成誤解,認為它們是受到瞭監管或符合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的監管標準,但事實上," 沒有理由相信(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的)這類信息與國傢證券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同的完整性。"
根據證監會的解釋,諸如 ICO 中的貨幣和代幣等數字資產,均需要符合美國安全法律對的 " 安全 " 定義:
如果一個平臺提供證券類的數字資產交易,並以交易所的形式運作,根據聯邦法律規定,該平臺必須在 SEC 註冊為國傢證券交易所或符合豁免登記條件。
簡而言之,美國的各種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可能會被要求向證監會註冊。
消息一出,比特幣的價格大跌 9%。
題圖來自:Huffington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