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被“黑”之外,ICO 的“坑”還有多少?

03-09

3 月 7 日,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所 " 幣安 " 遭到黑客攻擊,拋售用戶賬戶內的加密貨幣,隨後幣安方面終止瞭一切交易幣種提現,表示在調查 " 未經授權的市場拋售。"

之後,幣安發佈公告,說明黑客竊取用戶賬號,並封閉盜取數字貨幣變現的手段,之後通過技術手段進行 " 交易復盤 ",意圖將相關賬戶恢復到之前到狀態,但由於 " 交易對手方不是黑客賬號 ",黑客已經將某些賬號內的比特幣買成其他代幣,因此造成的損失,幣安無法 " 回滾 ",言下之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結果,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因此大跌 10%,而有圈內人說,黑客即便無法將手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美元等法幣,但通過在其他交易所 " 做空 " 交易,已經完成利益收割,離場。

沒錯,還是熟悉的配方,還是熟悉的味道,這樣操縱市場的做法,與之前缺乏管制的股市如出一轍,結果,遭受重大損失的,不隻是投入數字貨幣的 " 幣圈 " 人,還有很多在交易所玩轉 ICO(首次代幣發行," 上幣 ")的 " 鏈圈 " 人。

但現實就是如此,更可怕的是,ICO 的風險,遠不止賬戶被盜,幣值狂貶,還有很多更深的坑,那些還想要插上 ICO 翅膀暴富的人,捫心自問,真的保證自己能 " 跨越過大坑,飛越過滄桑 "?

來龍去脈

要知道,ICO 始於 2013 年,本限於對區塊鏈技術應用項目開發,即小規模代幣融資用以技術開發,發行的代幣用於對 " 碼農 " 打賞的激勵機制。它本質是將諾貝爾獎得主羅伯特 . 席勒提出的 " 金融民主化 " 推廣開來,成為 " 貢獻社會 " 的新思維、新模式。

可到瞭 2017 年開始,這種類似 " 股票上市 " 的融資模式,開始被濫用,越來越多與區塊鏈技術開發毫無關系的項目或者僅僅毫無落地的 " 計劃書 " 也開始 ICO,因此亂象頻發,風險迅速積聚。雖然國內各種嚴規禁止,但國內沒有操守的 " 大戶 ",卻被利益驅使,依舊瘋狂圈人頭,割 " 韭菜(容易受騙的投資者)"

因為這些 " 宵小 " 撇開瞭席勒定義 " 金融民主化 " 的前提:" 建立一個更為完整和開明的金融體系,讓大眾能夠全面獲取相關金融信息 ",由此做局欺詐,博取高額利益,借 " 造富效應 ",激發人們貪婪,入局做 " 韭菜 "。

於是,一切就變成螞蟻金服副總裁蔣國飛所說:" 看似‘去中心’的融資很好,但它也去掉的是對融資主體的責任約束,缺乏約束的融資帶來的不是技術創新,而是放大瞭人性中的貪婪。"

怎麼 " 坑 "?

昨天 Pingwest 文章《莊傢杜均》已經刷屏,說明與股票上市相似的 ICO 中,有哪些關鍵的利益點、合謀要素,以及一批人以區塊鏈為名,怎麼圈錢套利,都解釋得清清楚楚。

該文以杜均為例,講述瞭 ICO 在區塊鏈上發行代幣的過程中,關鍵的節點:項目方、投資機構、交易所、做市商,一旦利益一致,就極有動力共同串謀將 ICO 項目 " 吹大 ",引入投機者入局,追漲殺跌,再通過類似股份管理、市價管理,高拋低息,完成對韭菜的收割。

個人曾向區塊鏈人士打聽過,要玩轉 ICO,核心幾個能力:會講故事、能做盤子、有人脈、有資源、能上幣,它們分別對應文中提及的:相關的媒體和項目包裝,會操盤、作勢、割韭菜,有大佬幫站臺、做增信,有人脈渠道資源攬入更多韭菜,最後是搞定交易所資源、發行。

但實話實話,一般情況,是各節點的人物聯盟一起做 ICO,像杜均這樣產業鏈上下遊全佈局的真是個例,裁判、運動員、拉拉隊於一身,但就是這樣但個例更具典型性,更讓人驚異於 ICO 各方串謀後的巨大量能,更類比出,這些年股市種種嚴規的必要性,相關條規也要用於 ICO 市場的必要性、急迫性,比如交易所的社會責任性,做市商、發行方、交易所之間的防火墻,融資、做空嚴格限制,不得挪用客戶資金、必須托管等。

一切如當年缺乏規制的股市,正印證瞭西方那句老話:歷史告訴我們,人們從未從歷史的教訓中汲取經驗,因此歷史總在重演。

怎麼更深入地 " 坑 "

除此之外,更多看上去 " 靠譜 " 的項目也是經過深度精心包裝的,真正能落地,還要經歷相當時間的考驗,在基礎設施非常發達,技術成本足夠低、區塊鏈應用水平足夠高的時候,一切才能成真,那至少是 N 年後的事情瞭,現在就參與其高價 ICO,是投機還是投資,真的懂?

就比如,區塊鏈農業項目,看上去,通過區塊鏈,智能合約的共識下,可以保障每個環節都在鏈上,沒有人能篡改相關記錄,讓消費者清楚各個環節的流通,保證食品溯源,看上去前途光明,商業應用後是個賺錢的生意。

但業內人告訴小郝子,在田間地頭,很多最初的數據、流程還是人工操作,這個過程中,人為因素太多,其中仍有 " 操作空間 " 作假,以次充好,同樣可能。隻有當物聯網感應設備足夠低價,它們自動采集信息,將相關數據上鏈,一切才能接近絕對真實。就像阿裡巴巴首席戰略官曾鳴說的 " 共識和信用之間,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

然而,如果有人掌握大量的計算力或黑客技術,同樣有可能在並不完備的區塊鏈創業項目上做手腳,別有用心者一樣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篡改區塊鏈共識合約,讓一切變得對自己有利,而這更需要技術發展的力量來完善。

如此種種現實下,各種 ICO 的商業計劃書(圈內叫 " 白皮書 ")不過是 "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 的代表,投資它們的人真的是 " 清楚、明白 " 的信息對稱瞭麼?

在筆者看來,改用法國羅蘭夫人的話,更是:ICO,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如何不被 " 坑 "

可見,如今 ICO 的各種亂象下,它完美地占據瞭金融中兩大風險:

事前,逆向選擇——市場裡的 A 能利用多於 B 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損,A 就會千方百計促成 B 與之交易。

事後,道德風險——完成交易後,B 的資金、資源落入 A 的手中,A 就能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恣意妄為,全心為自己錢,不顧 B 的虧損。

當然,也有朋友提供瞭一些辨別的 ICO 項目的方法:1、看項目團隊什麼時候成立,2017 年的很少有靠譜的;2、有沒有在 GitHub 等高能平臺上,頻繁更新自己的項目進度、發展狀況;3、團隊雖然看上去豪華,但總要瞭解下這些人成就過那些牛 X 的事跡,若沒有實錘業績的千萬別相信。

不過,筆者個人認為,這也還是非常粗淺的判斷標準,並不能躲掉 ICO 的各種坑。所以,最好還是像金沙江創始人朱嘯虎說的那樣:等 " 泡沫 " 破裂後,再去行動吧。

然而,那至少要等到可執行的監管策略落實之後,所以,在此之前,小郝子隻想引用《大時代》最後的那段話:

貪心輸錢贏,輸血不輸錢,人人去輸血,殺人不打風,落雨去離島,離傢飲煉乃,見人分遺產,出獄嫌錢腥,快樂無人格,出傢無人工,攻而無不克,戰無不勝。

智者應知此乃永無贏傢之戰場,取勝唯一之法——及早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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